Ⅰ 如何才能得到幸福的婚姻
已婚和去预婚人士必看!幸福的婚姻需要为两个人去经营共同培养,献给那些还在对婚姻有迷茫与恐惧中的朋友,它能让你知道婚姻的奥秘!
Ⅱ 有哪些教会教规规定婚前不过性生活的
未婚同居时受现代西方性解放思潮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未婚同居不同于那些以谈恋爱为名,行淫乱、放纵情欲为实的婚前性行为,而是指双方已决定要结婚,但未到婚期便同床共枕的男女青年,有些人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这是有悖于圣经的教导的,不应该成为青年基督徒时髦的生活方式。有几点理由仅供参考:
一.有的人认为反正迟早都要做夫妻,未婚同居问题不打。但是,让我们看看圣经的教导:“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只有婚姻关系之内的夫妻生活,才是美好并蒙神所赐福的。未婚同居还不是夫妻,双方仍是朋友关系,而婚姻之外的性行为我们都明白是被称为“淫乱”的,这样说肯定是很不好听的。但是,就事实的本身来说,未婚同居者,本人对自己的行为也总有若干的羞涩、心虚的心情,尽可能想要避开人的耳目,(当然啦,也有人为此事而大肆宣扬,我们另当别论。)就可说明这不是件光明正大的事吧。身为基督徒应该凡事以是否荣耀神为立身之本,在行为上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要玩火。
二.神是信实的,他是一位与人立约的神,结婚是男女双方在神面前,通过人的见证,建立神圣的婚姻之约。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只是一种社会手续,而且现在这一手续也越来越简化了,是一张会被人撕毁的纸而已,是不能代替在神和人面前的婚约。
三.结婚是一件荣耀而皆大欢喜的事,为什么不等到那一天呢?在众人的祝福中,作为新人双双迈入洞房,过正当的夫妻生活呢?有些青年男女在婚前同居不慎怀孕了,在紧张不安中匆匆举行婚礼,欢喜快乐的事也会沦为难堪尴尬的事,何苦呢?人与动物都有繁衍后代的生理本能,但人有别于动物阿,人懂得控制自己的欲望,能合理使用自己的感情。基督徒更应该依靠圣灵行事,圣洁端庄,“不做害羞的事”。
四.合法的婚姻生活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外同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所谓“试婚”更是一种畸形的婚恋观。今天的社会离婚率不断上升,合法的婚姻尚且有不少人想要挣脱,何况没有婚姻关系的同居呢?我们已经听了太多太多“爱情的悲剧”,受害者往往是女性,她们常常经不起甜言蜜语、信誓旦旦的“进攻”而“以身相许”,而在被玩弄之后又被无情地抛弃了,也有十载客观条件会环境的压力下被迫分手,不少人为此要死要活的,这样的教训还少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听一句劝:自尊、自爱、自重,保守自己得心怀意念在神的爱中。
Ⅲ 基督教在婚前不能发生性关系吗!
基督教主要包括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三大派别。
每个教派的教义也有很大的差别。
中国基督教的两会
两会包括基督教协会和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是中国基督徒本土化的一种运动,或者说一种行动。旨在推动中国的本土化发展,所以要施行“自治、自传、自养、”这三个“自”,是指切断与国外基督教会堂的“附属”关系,实现中国基督教的独立性,三自运动所起到的作用是“通过官方代表接受中国本地政府监督,以实现中国教会的完全中国化”的机构。本质上还是一个组织,但又不完全是宗教组织,因为其中也有官方的代表。所以就是一个“半自律”的机构。而基督教协会就是基督教的社会组织。起到中国各基督教教会联合协调合作的作用。
【基督徒不可以有婚前性行为。和自己妻子以外的人有性行为的都是犯淫乱罪的。
同居也不可以,因为不荣耀神,也不符合政府的法律,主叫我们守法。】
所以,婚前性行为就是犯了奸淫。是大罪。
Ⅳ 找关于宗教里对如何择偶,婚姻里如何相处的文章
§佛教是反对家庭制度的吗?
不。佛教决不勉强改变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出家,仅是佛教生活方式的一种,家庭才是佛教建设的根基所在,如果反对家庭制度,佛教的僧尼也将无以为生。
相反地,佛陀却曾积极勉励家庭生活的如理建立,比如善生经,就是一部指导在家生活的经典,指导在家人应该建立正确的伦理生活:子女对父母要报恩要孝顺
,父母对子女要教养要婚配;弟子对师长要供养要恭敬,师长对弟子要尽心教导,要代选择明师善友;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要诚实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给养服饰饮食、要怜念;主人对仆从要给食要体恤,仆从对主人要服从要尽职;亲族邻友对待亲族邻友,都应互相敬爱、互相济助、互以赤诚相待、互以善言规勉;在家人对待出家人要恭敬设座、要布施供养,出家人要教在家人信善学善(以上是摘其大要而非经文)。此外,不妨参阅另一篇拙作怎样做一个居士。(按:此文今收于‘学佛知津’一书中——本社出版)
§佛教徒必须要行佛化婚礼吗?
佛化婚礼,在佛教的三藏典籍中,找不到明确的根据。所以,佛教并不强调佛化婚礼的重要性,凡是公开的婚姻,都会受到佛教的认可。佛教严禁私通,私通在佛教称为邪淫,是犯罪的行为。
至于佛化婚礼,在佛化家庭的建设上说,是有必要的。至少,佛化婚礼的举行,已经证明男女双方都是三宝的弟子,自从结婚之后,他们所组成的家庭,也必是佛化的家庭。所谓佛化家庭,是指信奉三宝并且实践佛法的家庭,至少那是一个修持五戒十善的家庭,一个和乐慈爱的家庭。
所以,凡是正信的佛教徒,应该举行佛化婚礼,并且鼓励亲友们举行佛化婚礼。
因为佛化婚礼在佛典中没有明确的根据,对于婚礼的仪节,迄今尚没有统一的规定。不过,主要的仪节,应该是皈依三宝及宣誓相敬相爱,在三宝的光照之下,结为夫妇,以爱情相助,以道情相勉。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吗?
所谓感情,是指男女之间、亲子之间和朋友之间的关系,亦即爱情、亲情和友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没有父母,也不可能没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佛教徒也应有个人的配偶。佛把众生称为‘有情’,也就是说脱离以上三种情,就不是众生。而且,学佛是由众生来学的,是由凡夫开始的,任何人之间的接触交往,都必须合情合理合法。
佛法所称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人称之为‘爱’。爱除了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之外,也有‘有我’和‘无我’之别。佛菩萨的慈悲是无我的,人与人之间的爱是有我的;亲子之爱是无条件的,男女之爱和朋友之爱则可能是有条件,也可能是无条件的。
至于佛教徒应如何处理感情问题呢?家庭是感情关系的基础。家庭的基础从伦理上说是亲子之情,它的构成始于男女的夫妇关系,继而从家庭成员扩展到家庭以外的亲戚朋友。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会的活动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国有句俗谚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说‘夫唱妇随,白首偕老’。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为基点。如果没有情,就像机器没有润滑的油,随时都可能发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损伤。佛法目的不外为教化世间凡夫,诱导凡夫将矛盾化为和谐。因此,佛法有两个不变的法门——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来指导慈悲、运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从混乱变为条理,从矛盾成为和谐。情感如果离开理性的智慧,就会泛滥成灾,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经,叫《六方礼经》,其中提到释迦牟尼佛时代的印度,有一种宗教信仰,教人专门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尸迦罗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诚地礼拜六个方位,便问他拜的是什么。那位青年说不出所以然,只回答这是父亲的意思,父亲在世时拜方位,他去世之后儿子也应照着拜。佛陀告诉他,佛教也拜六方,如其以孝顺父母为东方,恭敬师长为南方,夫妇互相体谅为西方,爱护亲友为北方,体恤仆从部属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为上方;同时并说明了父母对儿女、师长对弟子、部属佣人对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门对俗人,各别所应具有的态度和责任。像这些都属于感情的范围,是人间的伦理关系。能够善于处理感情问题而过正当的感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开始。
《维摩诘所说经》的〈佛道品〉中,记载普现色身菩萨与维摩诘的一段问话。
菩萨问维摩诘说:‘你有父母妻子,也有亲戚等眷属,还有部属和朋友,这不是很累赘吗?’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萨,却又拖家带眷,怎会自在呢?维摩诘答道:‘我的母亲是智慧,父亲是度众生的方法,妻子是从修行得到的法喜,女儿代表慈悲心,儿子代表善心和诚实;我有家,但它代表毕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切众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种不同的修行法门,在我周围献艺的美女就是四种摄化众生的方便。’
这一品涵盖了在家人生活环境中的种种人事物,维摩诘不但不因有这些累赘而不自在,反以大智慧来运用大慈悲。他虽然过着与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有其解脱自在的内心世界。
可见,佛教徒并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来指导感性;以感性来融合理性。能够以理性的智慧来指导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过得非常丰富、顺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
所谓佛法的指导和智慧的原则,是教我们如何处理感情问题,而不是要我们放弃、排斥或厌恶感情。如果用情不当,会带来困扰;用情没有节制,也会造成灾难。例如:父母对子女固然要爱护,但是溺爱,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间应该相爱,可是婚外情或婚前复杂的感情生活,不仅会惹来家变的麻烦,也会给社会制造纠纷。另外,对亲戚朋友以及师生之间、主仆之间等等关系,也都要基于理性而付出感情,否则徒生困扰。佛法,并非反对感情生活,而是要指导我们如何过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
摘自《圣严法师》
Ⅳ 基督教婚后对性生活有何区别
在教会里,对这些没有任何要求,但对于上帝,在你真心实意地把信心以及你的婚姻里的一切交给上帝时,上帝当然一样会心甘情愿地赐福与你,给你最好的祝福,以至于你的幸福和性福!
Ⅵ 基督教对教徒性行为有什么规定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造成一个女人……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18-25)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象天上的使者一样”。(太§22:30) 《圣经》认为:神是个灵(约§4:24),神造人时,是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的:“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这样,神造人似乎就有两种说法:一者女人是男人的配偶(妻子),是为了陪伴和帮助男人而造的,因而夫妻是伴侣,本是一体;一者是“造男造女”,则似又意味着男女各自独立平等,虽然互为伴侣,但似没有了严格的一体性和严格的“一对一”关系。 神是个灵,人既是“有灵的活人”,既与神的形象完全一样,因而可以说神在人里面,人在神里面,人神本是同一,人神本是一体,这正是神所默认的:“我曾说你们是神”(约§10:34-39)。但是人类的始祖背叛了神,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从而也将人从神中“分别”了出来,而不承认自己是神,进而不承认神,不相信有神,这就是人类的原罪。 神就是善,神就是爱(爱,非爱欲,而应相类于佛教的慈悲)。人类背叛神,就是背离善和爱,从而走向罪恶,欲望(基于分别)便因此生起。因而可以说,欲望就是罪恶:罪恶似不只是限于行为,或甚至说善恶似不在行为,而在进行相应行为时人类的善恶“分别知见”以及善和爱的缺失。善和爱正是人类赎罪、救罪的根本。 性是自然无罪的,但违背自然的性则是罪恶的。善良和罪恶的评判标准就是“自然法则”。没有善和爱的性行为才是罪恶的。 “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申§5:17-21,参见出§20:13-1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28)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出§22:16) “凡与兽淫合的,总要把他治死”。(出§22:19) “‘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亲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22:13-20)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申§23:17) “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而自阉的”。(太§19:3-12)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一26-27) “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者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7:1-5) “为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至于那已经嫁娶的……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异妻子’。”(林前§7:8-11)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林前§7:26-40)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秘密。”(弗§5:22-33) “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为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4:1-5) “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爱的 鹿,可喜的母鹿。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我儿,你为何恋慕淫妇?为何抱外女的胸怀”?(箴§5:18-20) “你心中不要恋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因为妓女能使人只剩下一块饼,淫妇猎取人宝贵的生命。……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丧掉生命。他必受伤损,必被凌辱,他的羞耻不得涂抹”。(箴§6:25-33) “智慧妇人建立家室,愚妄妇人亲手拆毁”。(箴§14:1) “得着贤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箴§18:22) “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她丈夫心里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能力和威仪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笑。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她观察家务,并不吃闲饭。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说:‘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独你超过一切’。”(箴§31:10-29) 由上可知,基督教允许、承认、尊重并赞美自然、健康、合法的夫妻间的性生活。而非夫妻间的性生活则是邪淫,包括兽交、通奸(行淫、淫乱、失贞)、狎妓、同性恋。非为生殖目的的性交(特指性倒错行为)似亦应归为邪淫。患漏症、梦遗、行经、生产、与不洁净女人同房等都是不洁净的,不洁净的“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利§11-§15)。以色列祖先们乱伦、一夫多妻的情况是很多的(参见创世记),后来摩西传诫说:“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利§18:6)。也就是禁止乱伦了。 “我妹子,我新妇,你夺了我的心!你用眼一看,用你项上的一条金链,夺了我的心。我妹子,我新妇,你的爱情何其美!你的爱情比酒更美,你膏油的香气胜过一切香品。我新妇,你的嘴唇滴蜜,好象蜂房滴蜜;你的舌下有蜜有奶。你衣服的香气如黎巴嫩的香气。我妹子,我新妇,我进了我的园中,采了我的没药和香料,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歌§4-§5) “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更换爱情,就全被蔑视”。(歌§8:7) 看啦,自然无邪的性爱,多么朴实、自然、健康、完美! “你只管去欢欢喜喜吃你的饭,心中快乐喝你的酒,因为神已经悦纳你的作为。你的衣服当时常洁白,你头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在你一生虚空的年日,就是神赐你在日光下虚空的年日,当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因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份。(传§9:7-10)
Ⅶ 基督允许离婚吗伊斯兰真的是一夫多妻制吗
神看婚姻关系是极其严肃的,他是用着夫妇的关系来代表基督和教会的联合,(参弗5:22-23)因此他提醒神的儿女们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这不但说我们不能象世人那样轻率随便来处理婚姻的事,我们还得照神的心意来处理婚姻的问题。外面作的尽可能简单却要严肃郑重,里面的定规千万不要越过神的界限。
1:婚姻的对象
基督徒的婚姻对象,不是只要是一个异性的人就行。神既然定规了婚姻的关系是表明基督与教会的联合,因此对象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怎样拣选对象呢?神给我们一个这样清楚的吩咐。“信与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能同负一轭。”(林后6:14)这是最基本的原则,也就是说基督徒的婚姻对象一定该是基督徒。当然那些结了婚才信主的是另外一桩事,但他(她)得求主也要拯救他(她)的妻子(丈夫)。在现今的世代里,不能单凭嘴里说是基督徒就看他是基督徒。主的话说,“信”或是“不信”,说清楚一点,就是那人有没有生命。神起初给亚当预备配偶,亚当无法从其他被造物当中寻找到,因为生命不相同,不能作配偶,直到神给他造了相同生命的夏娃,他就得到配偶了。(创2:18-24)生命不相同,就不可能一同过生活,许多基督徒在起初只要个人感情的舒服,不理会神的提醒,后来吃了大亏的是他们,后悔的是他们。所以基督徒婚姻的对象必须是有同一生命的人。
2:不能离婚
神看婚姻是一个联合,联合了就不能分开,所以基督徒是没有离婚的权利的。因此基督徒的婚姻是不容许出错,作错了就会在余剩的一生受对付。“耶稣回答说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即然如此,夫妻不在是两个人,乃是一体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4-6)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才可以离婚,那就是其中一方犯了奸淫的罪。’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那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9:9 参 林前7:10-11)神要求他的儿女在婚姻关系上绝对圣洁,我们就不可在这是上得罪神。
3:再嫁(娶)的问题
妻子(丈夫)死了。再嫁(娶)是不是犯罪呢?“我对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他们若常象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到不如嫁娶为妙。……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8-9,39)在一方死亡的情形下再嫁娶并不是犯罪,但一定要在光明中行事。许多基督徒的软弱就是在婚姻关系上,撒但也最会利用这个弱点来拖倒我们,因此,我们就当加倍当心,不在婚姻的问题上留下地步给撒但。
Ⅷ 生活中,夫妻间“无话可说”怎么办
一位弟兄和我微信聊天,谈及了夫妻之间“无话可说”这个话题。这位弟兄信主多年,而他妻子不信。平时两个人的工作都很忙,这位弟兄还要抽出很多的时间到教会服侍。最近几年来,这位弟兄感觉和妻子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每日除了谈论一些日常家庭琐事之外,没有了共同语言,几乎无话可说,夫妻感情渐渐淡漠,这让弟兄感觉到婚姻出现了危机。
夫妻间“无话可说”这种现象即便在基督徒中也并不少见,以前在交通时,也时常会听见弟兄姊妹提及这个话题。作为一名基督徒,一位丈夫或者妻子,当婚姻中出现夫妻“无话可说”这种现象的时候,一定要引起自己的重视,一旦处理不好,也会同样面临婚姻的危机和家庭的破裂。
三、共同地参加活动
要拓展夫妻间共同的话题,并不是没有办法。比如一起参加夫妻两人都喜欢的活动,特别有助于夫妻间的心灵沟通。如果一方未信主,可以有意识邀请对方参加教会活动,多认识一些教会中的弟兄姊妹,与教会肢体一起交流,也可以根据性格特点鼓励对方参加团契、诗班、圣乐、查经等活动,在教会的各类活动中寻找到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我认识一对弟兄姊妹夫妻,弟兄性格安静,姊妹开朗活跃。弟兄参加查经班,姊妹参加了诗班,虽然各自性格不同,兴趣不同,可两人每次去教会都是手拉着手,深得其他弟兄姊妹的羡慕。因为有了各自的兴趣和圈子,每次回家,两人都会进行一些交流。弟兄会给姊妹讲述查经的收获和心得,姊妹会唱歌给弟兄听,两人的感情非常的好,成为教会夫妻恩爱的楷模和典范。
当然,夫妻俩也可以共同有意识地参加一些教会外的活动,通过共同的活动来寻找相互的契合点,也可以通过一起阅读、看电视来获取外部的信息,为夫妻双方间的交流提供话题,这些共同的活动对夫妻间的沟通是大有裨益的。
四、平等地尊重对方
“务要尊敬众人。”(彼前2:17)。基督徒在婚姻生活中,一定要按照神的教导,尊重对方,保持夫妻关系的平等。具体表现在家务的分担、老人的赡养、儿女的教育上。有的弟兄有大男子主义意识,对妻子呼来喝去,妻子怎么会对你敞开心扉?有的姊妹平时在家里就忘记了神的教导,事事要自己做主,表现强势,甚至嫌弃自己的丈夫,这会让丈夫感觉到很窝囊,丈夫怎么会有信心与你一起承担家庭的责任?要保持家庭的和谐,作为基督徒,丈夫和妻子都要发自内心地尊重对方,丈夫不要把家务事、儿女的抚养教育一股脑地推给妻子,认为这是妻子的“分内事”,自己做个甩手掌柜;妻子也不要以“妻管严”为荣,强求丈夫俯首帖耳。只有双方的地位平等了,才能有互相沟通交流的平台和基础。
Ⅸ 在基督里夫妻长期分开,如何过圣洁的性生活。
在神的眼中,夫妻只要都在世,不管任何情况下,都是夫妻。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这经文里说得很清楚,分开是为了祷告,你若因生活而分开,更要祷告,免得撒旦趁虚而入。 祷告吧,千万别陷入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