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院打生活费一般几号
法院最低生活费自判决书下发后七日内到帐。法院打钱一般是7天内到账,因为法院工作流程比较繁杂,手续比较多,经手人员也比较多,所以比较慢。
因为法院工作流程比较繁杂,手续比较多,经手人员也比较多,所以比较慢。要是从法院领钱的话,1周左右。譬如领取执行款,一般的法院都会主办法官签字,庭长审批,局长签字。专人发放领款票据,然后拿着票据去专门窗口领钱,专门窗口的人会记录你的账户信息,然后再通过银行给你转钱,这样人钱分理才能更加合理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退费期限: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应退回原告一半的案件受理费。自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法院就应给原告退费。
但是根据现实的操作情况,诉讼费退费有个时间过程,比如承办人及法院有关领导签字等工作有个时间过程,并且很多法院根据各个法院的不同情况也规定了可以办理退费的时间,但法院退费应及时退还原告,也就是一个合理的期限。具体退费期限应和承办法官具体联系。
Ⅱ 向法院申请生活费大概要多久
法律分析: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具体执行过程法律没有规定期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Ⅲ 法院最低生活费是一年一给还是每月一给
法院最低生活费都是每个月给的,顾名思义,生活费就是每个月一给,不可能是一年一给的,就像我们上班老板发工资一样,每个月一给
Ⅳ 法院发了一次生活费后面大概多久领一次
法院发了一次生活费后面是一年发放一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收入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法院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申请保留生活费用时,要书面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自己无其他收入的情况,由法院进行审核确认。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用,以维持其自己和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的基本生活为限。生活费用的数额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但被执行人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有多个义务人的,需要确认其应承担的份额。(如被执行人有年老的父母需要赡养,如果他还有兄弟姐妹的,法院只为其保留父母生活费用一半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