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受灾群众可获哪些补助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补助项目主要有: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用于紧急抢救和转腊升氏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资金,用于向因笑神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轮散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针对群众关心的家中房屋因山体滑坡和强降雨倒塌,有没有补贴?省民政厅救灾处负责人解释,省民政厅整体原则是年底让受灾户住上新房,具体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必须是因灾倒塌的房屋,且严重损害不能居住。如一个家庭有两套房子,只要有一套能住,就不在救助之列,总之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为原则。
⑵ 受灾房屋政府怎么补偿
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受灾房屋政府会给予适当的补偿,但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参考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当地居民的平均年收入、受灾房屋的损害程度等,地方不同,标准也不同。
受灾房屋补偿标准
1、农户倒损住房:一般受灾地区: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000元。
2、恢复重建补助:高寒寒冷地区: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4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400元。农村因灾倒塌民房恢复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农村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从2012年起统一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3、过渡性生活安置:
(1)国家启动三级咐租皮或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
(2)国家启动一级或二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
4、紧急转移安置:
(1)台风灾害:按照人均9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2)其他灾害:按照人均23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衡差移安置群众解决基型槐本生活困难。
5、旱灾救助: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标准一次性救助。
6、冬春生活救助: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270元标准、需救济人数的三分之一安排补助资金,即平均每人补助90元。
7、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4.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4.1.2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4.1.3 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4.1.4 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方面。
⑶ 受灾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1、紧急转移安置项目:按紧急转移人口数和相应的标准。其中:台风灾害人均90元,其他灾害人均230元。
2、过运段团渡性生活救助项目:按照受灾地区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数和生活救助标准。其中:省启动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实施救助,每人每天补助10元、救助期限3个旁橘月。其中,省启动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每人每天补助1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
3、旱灾救助项目: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燃昌60元标准。
法律依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进行自然灾害自救互救,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⑷ 发生水灾后,可申请哪些补助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补助项目主要有六大项:
1、灾害应急救助
2、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3、过渡性生活救助
4、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5、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6、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4)巩义受灾生活有哪些补助扩展阅读:
贵州遭遇严重洪涝灾害,财政部、民政部给贵州划拨了1亿元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支持贵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自进入汛期以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贵州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先后启动了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根据灾区需求,民政部向贵州调拨了帐篷3000顶、折叠床6000张、折叠桌凳1000个等救灾物资,帮助灾区做好群众临时安置工作。
与此同时,贵州省紧急启动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根据灾情进展升级为Ⅲ级,向松桃、江口等20个重灾县下拨省级救灾应急补助资金900万元,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3967万元,用以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根据中央下拨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规定,该专项资金将用于近期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央向贵州划拨1亿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