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治安拘留十天出来要交生活费
匿名用户
原先是要收取生活费的,现在不再收取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员的伙食费由自己负担"也就是说要收费的。该法已经在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废止了。 但在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要交伙食费、生活费的规定了,也就是说法定不收费了。 一,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二,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三,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⑵ 拘留10天交多少生活费
依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被拘留的,是不需要交纳生活费的,拘留期限的生活费用,由国家财政经费进行支付。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六条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设置拘留区、行政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第七条拘留所依照规定配备武器、警械,配备交通、通讯、技术防范、医疗和消防等装备和设施。
第八条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⑶ 在拘留所十天一般交多少生活费
被关押在拘留所期间,不必交纳伙食费。如果希望伙食好一点,那么需要自己单独掏钱开小灶。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3)拘留10天交多少生活费扩展阅读: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⑷ 在拘留所一天要多少钱啊
根据国家规定,看守所住宿是免费的,不需要支付生活费。如果你想在里面买东西,你应该用你带的钱,或者你家人寄的钱,放在你的账户里定期购买。不过每次的费用是有限制的,守卫会控制消费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只能消费。
一、拘留:
意思是拘留或扣留。公安机关依法临时拘留紧急情况下需要调查的人员;行政拘留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押在公安机关看守所,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正在进行刑事侦查的犯罪分子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的人。被逮捕人批准逮捕的,按照《刑事诉讼法》审判。如果审判后被判无罪,被捕者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惩罚或制裁。
二、拘留所可以探视吗?
根据第《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号法律第48条,拘留中心保障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通信和会见的权利。被拘留者应遵守拘留中心的沟通和面谈规定。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六款规定,会见被拘留者时应持有有效身份证件。被羁押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羁押人时,还应当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相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员登记表,并及时安排。
此外,在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和区域与在押人员进行面谈,并遵守看守所面谈管理规定。被拘留者的面谈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不超过3人,不超过30分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会见日或增加会见次数、次数和时间,须经看守所负责人批准。
⑸ 拘留15天生活费多少钱
拘留15天不需要交生活费,由政府经费承担。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⑹ 在拘留所被拘留人员要交生活费吗有这种规定吗
治安拘留,一般情况下都是违反行政法规情况下的一种处罚措施,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是只违法不犯罪的情况,一般是在拘留所执行,这个处罚有个特点就是被拘留人不但要限制人身自由,还需要自己出生活费,下面小编就治安拘留的有关情况给大家具体说说。
治安拘留是有公安机关实施的对一些违反治安处罚法规的人的一种处罚措施,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是一天以上十五天以下,也就是说最长不能超过十五天,在被拘留期间,住宿是不要钱的,吃饭和生活必需品是要花钱买的,这个具体多少钱,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都不会太高,下面小编具体给大家说说。
拘留期间需要给看守所交多少钱,这个一般是有被拘留多少天决定的,和其他因素无关,因为拘留所不是大食堂,吃饭可以选择着吃,既然没有选择的余地,那每天的生活费用是固定的,还有一部分费用就是生活用品,比如牙膏牙刷毛巾啥的,也就这几样,这个看个人情况,懒人的话十几天不刷牙不洗脸,也就要不了多少钱,即使天天刷牙洗脸,也要不了多少钱,因为水是免费的,一个牙刷一个毛巾一支牙膏就够了,所以费用还是很低的,就拿三线城市来说,拘留十五天一般也就是七十块钱,比住宾馆便宜多了。
那么,家人亲戚一旦被行政拘留,家属该怎么做呢,这个要从拘留的程序来说,一旦被拘留,当然手机什么的都打不了了,这个时候公安机关一般会把手机给暂时保管,同时会给被拘留人做一些简单的体检,比如验血等,确保这个人没有不适合拘留的疾病或者传染病,这个费用也是被拘留人出的,身上有钱的直接出,没钱的公安机关先垫付,然后有家属出钱,这个费用也不到一百块,不会太多。
体检后就会被送到拘留所,办理相关手续,清点身上物品列好清单保存,这个等放出来后是要归还的,然后这个时候会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要遵守的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应该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这个时候家属要做的就是了解拘留的相关情况,比如为什么被拘留,拘留多长时间等,还可以去拘留所送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有疾病的需要长期用药的可以送一些药品,还有换洗衣服等,不过这些都是需要经过拘留所干警的检查后才能送进去,再者就是缴纳一定的生活费用,具体钱数根据当地的情况而定,一般每个地方都是固定的。
当然对于那些确实没钱的人,拘留所也不会不让吃饭,还是会给提供饮食的,而且针对不同的民族信仰,也会在饮食上有所考虑,这点大家可以放心,毕竟现在的执法是越来越人性化了,起码的生活条件还是要具备的。
所以说对于治安拘留,被拘留人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这个费用不会太多,一般包含伙食费和基本的生活用品费用,有些地方还有基本的体检费用,这个可以多交,但是这个钱也到不了被拘留人手里,因为他们的东西都被拘留所暂时保管了,这个用不完到时候是会 退换的,当然实在交不起也不会被饿着,基本的生活条件还是会满足的
⑺ 拘留十天要交生活费吗
拘留十天当然要交生活费了!
⑻ 拘留10天交1千伙食费
拘留10天交1千伙食费,这是假的。在被拘留期间的生活费由国家财政支付,自己不需要交伙食费。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⑼ 被关在拘留所十天要交伙食费
被关押在拘留所期间,不必交纳伙食费。如果希望伙食好一点,那么需要自己单独掏钱开小灶。
根据《拘留所条例》(国务院令第614号)第八条, 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根据国家的规定,拘留所的伙食费每天7元,但根据地方经济可以适当调整。
从2006年起,广东各地拘留所在押人员的伙食费用均由同级政府财政承担,在押人员不花钱,其中广州拘留所在押人员的伙食费是人均每天8元(早餐2元,午、晚餐各3元)。
北京虽然看守所内提供的标准餐的市场价格只有不到10元钱,财政负担。但是被关押人员拥有一个银行账户,其家人可以往这个帐号里存钱,被拘留者用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周末进行订餐,一般有方便面、火腿肠、鸭蛋等,到下周前三天,这些食品就会送到被拘者手中。
⑽ 看守所的生活费大概每月需要多少
看守所的生活费一个人一个月大概800足够。
人犯伙食要与干警食堂分开,单独设灶。应当在规定的标准内,力求调剂改善。食品要清洁卫生,开水要充分供给。伙食帐目每月结算一次。患病的人犯、外国籍人犯,可视情适当提高伙食费标准。
人犯给养费和修缮费,必须全部转入帐户,由直接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使用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开支,严格审批手续。除人犯伙食费以外,一次使用经费二百元以内的,由所长批准;超过二百元的,由主管局、处长批准。
看守所的规定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兇、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