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荆州市松滋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如何规定的
一、保障范围、对象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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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范围和对象。农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持有我市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市农村低保标准的,纳入保障范围。当前,农村低保重点保障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少劳动力以及生存环境较差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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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的家庭在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养(抚养)关系、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差判让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直系关属。正在服兵役人员及劳教、服刑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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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困难群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
1、家庭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读学生除外)而不从事生产劳动的;�
3、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低保标准5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的;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
5、因赌博、吸毒、嫖娼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或拒绝核查的;
7、其他经省级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低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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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和基本就医费用,适当考虑其他费用确定。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800元以下。根据农村特困家庭的收入、劳动力、身体等状况,将农村低保对象划分为特困、困难、一般三个类别,分别按每月50元、30元、20元的补差标准发放低保救助金。农村低保标准随着当地农村今年的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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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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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获得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收入计算按统计部门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口径计算为准。家庭年收入以申请对象提出保障待遇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为基数计算。其中,货币收入具体包括农林牧渔、建筑、运输、加工、服务业等经营收入,劳务收入、退休金、各种保险金、补偿金,租赁收入、馈赠和继承收入,赡养费和扶养(抚养)费;实物收入按市场价折款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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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收入项目不计入农民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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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护理费、义务兵虚局的优待金;�
2、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金;�
3、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4、因工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5、见义勇为奖金;�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资金和医疗救助金;�
7、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和灾后重建救助金;�
8、独生子女费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9、其他经省级民政部门认定不宜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三、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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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身体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村民小组提名并代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审核。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核实,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申请保障对象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2/3以上通过。评议通过的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的,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由村民委员会讨论确定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住址、保障类别和县、乡两级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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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民委员会上报材料后,要核实申报对象家庭收入,查验村评议和公示记录,并召开由乡(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对象,应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同时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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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要严格审核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人数一般应占各乡(镇)上报保障人数的20%以上,县级民政部门一般每年集中审批一次,有条件的可半年审批一次,并将审批结果及时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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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保障范围的保障对象应建档立卡,实行信息化管理。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冲贺乡(镇)人民政府,对参保对象每年至少集中审核一次,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及时终止其低保,并收回低保证,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水平有升有降。要坚持做好乡(镇)、村两榜三次公示,新增对象按规定及时进行公示,已保障对象一般应半年公示一次。
B. 各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省市 标准实行日期 最 低 工 资 标 准(单位:元/月)
北京 2005.7.1 580
天津 2005.7.1 590 570
河北 2004.7.1 520 470 420
山西 2004.7.1 520 480 440 400
内蒙古 2004.7.1 420 400 380
辽宁 2004.11.11 450 400 350
其中:大连 2005.1 500 450 380
吉林 2003.9.1 360 330 300
黑龙江 2003 390 360 325 305 280 250 235
上海 2005.7.1 690
江苏 2005. 11. 1 690 550 480 400
浙江 2005.12.1 670 610 560 490
其中:宁波 2003.9.1 520 480
安徽 2004.10.1 410 390 370 360 350 340 330 320 310 290
福建 2005.7.1 470 430 400 350 320
其中:厦门 2005.7.1 600 550 480
江西 2004.9.1 360 330 300 270
山东 2005.1.1 530 470 420 380 350
其中:青岛 2002.10.1 410 380
河南 2005.10.1 480 400 320
湖北 2005.3.1 460 400 360 320 280
湖南 2005.7.1 480 440 420 400 380 350
广东 2004.12.1 684 574 494 446 410 377 352
其中:深圳 2005.7.1 690 580
广西 2004.10.25 460 400 360 320
海南 2004.7.1 500 400 350
重庆 2004.5.1 400 380 350 330
四川 2004 450 400 340 280
贵州 2004.10.1 400 360 320
云南 2004.10.1 470 405 350
西藏 2004.11.1 495 470 445
陕西 2005.7.1 490 460 430 400
甘肃 2004.1.1 340 320 300
青海 2004.10.1 370 360 340 330
宁夏 2004.2.1 380 350 320
新疆 2004.5.1 480 440 380 370 360 350 330 320 300
注:各省市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分为多个档次。 来源: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C. 荆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搏闹镇准14.5元/小时。最低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弯升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基粗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D. 荆州的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你是问低保吗?好像是6-7佰。
E. 2022年荆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荆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4.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个人的基本工资、生活物价津贴、补贴等项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个人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艰苦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闷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森弯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蚂春李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F. 湖北省荆州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保障我省低收入职工(包括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下同)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对我省城镇职工生活困模吵难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标准:凡职工家庭月工资(含各种法定补贴)收入,按人口平均计算,武汉市低于90元,枯乎其它省辖市低于80元,县(市)城镇低于70元的,其不足上述标准的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给予定期(按月或按季)补助。取工家属居住农村,确有生活困难的,由所在单位根据上述原则酌情给予补助。
二、困难补助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对低收入职工进行困难补助时,各单位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由行政或工会提名,经群众讨论,报领导批准。
三、经费开支渠道: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福利费中开支;离、退休人员,在离退休费用项下列支。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离、退休人员,在劳动保险费中开支。
四、城旦败侍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G. 湖北低保户2022年政策
一、2022年武汉低保标准(4月起试行)
1、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1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80元
2、特困标准
城市特困标准:每人每月1820元
农村特困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
3、孤儿养育标准
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820元
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2912元
二、武汉低保发放时间
低保金按月发放,一般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低保家庭银行账户。
三、武汉低保申请悔咐条件,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
1、本市户籍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城乡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2020年城镇低保新规定:
低保金,按照被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的,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计算。同一来家庭中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按照家庭实际常住地相应适用城市或农村低自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低保户碧前纯2022年政策如下:
1、取暖救助。四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一般对象给予350元补贴;
2、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各地将对城市低保户认定进行排查,排查内容之一是,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实现“应退尽退”。民政部要求将有价证券、存款、房、车等财产作为认定低保的重要依据。另外,为保护低保对象隐私,不提倡对低保申请人进行网上公示。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修订)》
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悔前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H. 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低保户2023年政策具体如下:
1、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1)低保户家庭。指纳入低保1年以上的低保户家庭;
(2)困难残疾人。指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或一户多残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
2、享受的优惠政策:
(1)医疗救助。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低保对象个人支付部分(包括起付线和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桐埋疗救助60%比例报销,门诊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50元,住院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2500元;低保边缘户住院医疗给予3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1500元;
(2)取暖救助。城市低保户中的“三无人员”100%补助,一般低保户80%补,城市低保边缘户40%补助(取暖救助面积60平方米以内);
(3)殡葬救助。低保对象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包括普通车辆遗体运送(城区160元/次,抚顺县350元/次,清原满族自治县和新宾满族自治县370元/次);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存放(城区150元/3天,三县90元/天);普通火化设备火化(140元/具);1个普通卫生纸棺(城区及抚顺县120元,清原、新宾100元);1个普通骨灰盒(城区200元,三县100元)。殡葬减免由市殡葬管理处具体执行。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局搭蚂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枝兆。
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I.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多少钱一个月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0440元提高到116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220元提高到5820元,计划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蚌端口:市政府下发了《蚌端口市政府关于提高厅昌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得到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户月人均420元上调至480元,市辖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2400元上调至3420元,三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2400元调整至3180元。
《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J.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15元/月;
2、颤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15元/月;
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00元/月;
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540元/月。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的每个环节,均必须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无论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资格,确定保障范围和保障人数,预算所需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数量,还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和运转,都必须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
一、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茄启胡、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旁猛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二、怎样申领最低生活保障?
1、申请条件
(1)具有本地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身体拍激镇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
(5)户主及家庭成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6)其他需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最低生活保障的主要特点:
1、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袭粗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铅型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