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一般困难认定标准
一般困难
符合∶家庭可提供部分学宿费和生活费,结合平时生活状况,且符合
以下标准认定。
1、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下岗失业的;
2、家此散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接受大学非义务教育的;
3、家庭成员中有长期自费负担的危重病人;
4、来自贫困或者边缘地区且无其他经济收入者;
5、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致使家庭经济困难的;
6、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特殊困难:指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等的特殊情况,完全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困难:指家居农村如洞贫困地区,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劳动力低下,经济来源少;
申请贫困户需要到条件有哪些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没有经济来源且自身无劳动能力的;
4、身体或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的;
5、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的。
法律依据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森橡氏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 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殊困难怎么区分
一般困难比较困隐行难特殊困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标准。困难在程度和范围上不同。
一、不同程度
1、一般困难是指客观存在于某一方面,并能通过人为努力克服的因素。一般来说,难度低,程度浅。
比较困难是指困难的情况和恶劣的生活条件。它们还提到复杂和许多不易克服的障碍。难度较高,克服大部分困难的幅度、程度和难度都在平均水平以上。
特殊困难是指绝对贫困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
二、不同范围
一般困难学生的基本条件:
(一)父母失业、缺乏经济来源的学生;
(二)父母年满60周岁的学生;
(三)学生本人或迟竖者家庭成员长期患病,花费较大的;
(四)家庭无经济收入的老、幼、病、残学生;
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六条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码携大入在内。
3. 我想请问下生活困难的标准是什么
我想请问下生活困难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绝对贫困人口即特困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即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近年来,贫困户的问题逐渐显现,我国贫困标准是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计算的,各个地区这一标准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