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共设施包括哪些
问题一:公共设施都包括哪些 居住区内要配置以下公共设施:a.教育――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b.医疗卫生――包括医院、诊所、卫生站等。c.商业、服务――包括食品、菜场、书店、服务站、集贸市场等。d.文化、体育――包括影剧院、闹租正俱乐部、图书馆、游泳池、体育场、青少年活动站、老年人活动室、会所等。e.金融邮电――包括银行、储蓄所、邮电局、邮政所、证券交易所等。f.行政管理――包括商业管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物业管理等。g.市政公用――包括公共厕所、变电所、消防站、垃圾站、水泵房、煤气调压站等。h.其他――包括居住区内的街道的工业、手工业等。
问题二:楼房内公共设施包括哪些 楼梯、电梯、及楼下的走道、水泵、暖气、水卫、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等都是公型宴共设施
问题三:社区常见的公共设施有哪些 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假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
问题四:请问城市的公共设施包括哪些方面??? 城市公共设施主要包括:
1、学校:小学,中学,大学,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寄宿制高中和特殊学校,幼(托)儿园等。
2、医院: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卫生防疫设施,预防保健机构和急救网络设施等
3、文化设施:群艺馆,图书馆,音乐厅,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宫,文化馆,影剧院和新华书店等
4、体育设施:体育馆,体育场,游泳跳水馆等
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敬老院等
6、商业设施:商业街,大型商场,综合超市,商品专业店,服务专业店和餐饮等
7、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街道办事处,多功能社区活动中心,商场,综合超市,各种服务便利店,商品专业店等
其他:
(1)道路交通设施:公交场站,社会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
(2)给水,排水设施:给水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水泵液悔站,雨水泵站等;
(3)电力设施:变电站,城市电厂等;
(4)通信设施:长途局,端局,目标局,长途枢纽局;宽带(IP)局址;移动通信局址,移动通信基站等;
(5)广电设施:有线电视中心,有线电视分中心,有线电视小区管理站等;
(6)燃气设施: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天然气门站,燃气抢修站等;
(7)消防设施: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路上特勤消防站,水上特勤消防站,直升机特勤消防站,消防培训基地,消防修理中队等;
(8)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等。
问题五:公共基础设施都包括哪些? 公共基础设施是指为公众设置的,公众都可以共享,不允许某个人独占或排他的一些基础性设施。
象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桥梁、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
问题六:公共景观设施包括哪些 这个包含的东西非常多,休闲座椅、垃圾桶、公共厕所。电话亭、报刊亭、公交站台、售货亭、花车、标识标牌、雕塑、花箱花池、景观灯、洗手池、灯笼等等。
问题七: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那些? 托儿所:收1一3岁儿童。建筑面积6一8平方米/座,用地面积7一9平方米/座,每班25座。服务距离宜小于300米,层数不宜大于3层。不超过3个班的托、幼困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但应有独立庭院和出入口。不少于4个班的托、幼园所均应独立设置。一般规模4个班。
幼儿园:收3一6岁儿童。建筑面积6一9平方米/座,用地面积8一10平方米/座,每班容量30座。一般规模9个班。
小学:建筑面积3一4平方米/座。用地面积6一10平方米/座,学校规模24班,每班容量45座,校内设有60米直跑道。服务距离宜小于500米,层数不宜大于4层。
中学:建筑面积4.5一6平方米/座,用地面积10一161平方米/座。学校规模24一30班,每班容量50座。校内设置250一300米环跑道和100米直跑道。层数不宜大于5层,不少于30个班的中学应设置400米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卫生站:结合居委会布置,5000人左右设一处。
文化活动中心:每个小区设一处,包括图书室、娱乐室,其中图书室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平方米,可结合室外运动场地一起设置。
粮油店:供应户数不宜超过3000户。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肉菜分销店z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食品副食品综合店:经营副食、调料、干鲜果品、蔬菜、糖烟酒茶、海味等,每1000一1500户可设一处。
肉菜市场:每1.5一2.0万人设一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
基层百货店:经营副食、水果店、烟酒为主,兼营小百货和日杂。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日用杂品店=经营日用陶瓷、厨房用品、卫生用品等。
车辆修理部:包括自行车修理、摩托车汽车保养等项目。
综合修理店:包括修理家用电器、日用工业品、钟表、燃气炉具等项目。
邮电所:信函、包裹、兑汇、报刊零售、电话、电报等。
变电房:每800一1200户可设一处,一般在住宅楼内安排;每栋高层罚筑至少设置一处。
路灯配电室:供电半径宜为500米,提供小区和周围城市道路照明,可与小区变电房结合在楼内设置。
燃气调压站:可按每个中低压调压站负荷半径500米设置。
液化气罐站:仅设于无管道燃气小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
公共厕所:服务半径宣为300米,可附设于公交站场、肉菜市场以及人流集中之地段。
垃圾集散点:结合肉菜市场、公厕设置,服务半径宜为300~500米,应采用封闭设施,力求存放和转运不外露;同时1000人左右设垃圾筒或垃圾池,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米,距住宅距离不宜小于30米。
问题八:一般的房屋配套设施都包括哪些内容 配套设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
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
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
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 *** 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问题九: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哪些方面 公共设施是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施,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
设施有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其中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不仅包括公路、铁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即俗称的基础建,而且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即“社会性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它们是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经济越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要求越高;完善的基础设施对加速社会经济活动,促进其空间分布形态演变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往往需较长时间和巨额投资。对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远离城市的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更需优先发展基础设施,以便项目建成后尽快发挥效益。
附属设施
附属设施是配套设施,使得基础设施得到更好服务、发挥更大作用、实现保值和增值功能的设施。
问题十: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哪些? 根据北京目前执行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一个完善的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1)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2)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3)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4)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5)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6)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7)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8)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
各种设施配备情况视小区人口规模而定,人口越多的小区设施应越齐全。
2. 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有哪些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属于部分或全体共有,其维修和保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质保期满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费用可以从维修资金中列支。那么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都有哪些呢?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部位。”
《条例》第三十六条还规定:“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是指物业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为了明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界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综上,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当前房屋的设计、建造情况以及小区物业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判断:
(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物培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核蚂历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改搜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哪些
说到小区,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就是指在市区内、具备相对独立居住环境的大片市民住宅,并且为业主提供了很多的公共服务设施,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哪些吗?小区公用设施的归属主要分哪几种情况呢?别急,下面我就针对这两个疑问,来为大家一一揭晓答案。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哪些
1、 绿化及小品(比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以及公共座椅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安全设备(比如:围墙、摄像头、护栏以及园区大门等)
5、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
6、公共给排水设施(下水渠道、管井、管道阀门、雨水管以及污水篦子等)
7、公共配电设施(配电箱、电力管井、电闸箱以及线槽等等)
8、公共弱电设施(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以及派接室等)
9、公共健身以及娱乐设施
10、建筑物楼顶屋面以及共用外墙
11、电梯、电梯等候厅
12、公共楼道、单元门厅以及公共卫生间(非必要)
13、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
公共设施的归属,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属于全体袜烂业主所有。根据《物权法》草案中的规定:“车位、车库应当满足业主的需求。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小区公用设施的归属主要分哪几种情况
一、对小区公用配套设施的归属应作具体分析
小区公用设施的归属,从《物权法》来分析,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道路、绿地、电梯、楼梯、走廊以及天台等。这类公用配套设施是小区不可缺少的,与整个住宅小区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告碧漏,其本身并不具备独立产权的意义。实际上,这类公共配套设施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的购房面积中,无论合同对其归属作出如何约定,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二)停车场、会所以及户外广告位等。这类公用配套设施与业主生活有很大关系,但相比以上其他公慧锋用设施,还不足对业主的生活具有决定意义,离开这类设施,业主不至于无从使用。更为重要的是,这类公用设不作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购房面积中。因此,允许开发商在合同中就其归属作出约定。
二、《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71条:业主对建筑物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以及处分等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哪些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