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清教其教义是什么呢
清教主义,起源于英国,在北美殖民地得以实践与发展。其因信称义、天职思想、山颠之城等核心理念,虽然构成宗教行为规范要素,却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消解禁锢人们思想与行为的主流教会传统的作用,促进了社会世俗化进程,在早期的美国,推动了个性解放,促成建立现代劳动、职业和财富观,以宗教的理想勾勒出国家未来追求的目标。它们奠定了今日美国主流文化(wasp)价值观念的基础,铸就了美国民族特性。
清教,基督教新教派别之一。16世纪出现于英国。该派要求以加尔文学说为依据改革英国国教会,承认《圣经》为唯一权威,反对国王和主教的专制。主张清除国教会所保留的天主教旧制度,简化仪式,提倡过勤俭清洁的生活,故名。后又分为长老派与独立派。在国内遭受迫害时期曾大量逃亡到北美建立殖民地,大部分清教徒都逃亡到了美国,所以人们说起清教徒,一般指的就是美国的清教徒。 清教徒
清教徒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派别,而是一种态度,一种倾向,一种价值观,它是对信徒群体的一种统称。清教徒是最为虔敬、生活最为圣洁的新教徒,他们认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认为每个个体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反对神甫集团的专横、腐败和繁文缛节、形式主义。他们主张简单、实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
创始人
——约翰·诺克斯 我们根据哪些方面才能说约翰"诺克斯是“清教主义的创始人”呢? 第一点,是根据他的独立创新的思想 顾名思义,清教徒都是有独立思想的,他永远不会是个“代表既成体制的人”;他不光是在宗教信仰方面不是属于“国立教会”的,就是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这一点非常重要。有人生下来就是“代表既成体制的人”,不管在哪一方面,他们永远站在当权者那一边,永远属于一些固定了的团体。他们只致力于保存旧有的秩序。但清教徒基于他的本性与精神,永远不会是那个“代表既成体制的人”,这是由于他的独立性与创新精神,也因为他自己研读圣经,渴慕认识真理,就不管别人怎样说。
第二点,约翰·诺克斯有资格称为“清教主义的创始人”,是因为他能把清教主义信仰的导向原则明确地实行出来。 这些原则,首要的是以圣经——神的话,为最高的权威。这是诺克斯坚守的原则,如果没有圣经的根据,他就绝对不去做,也不准许弟兄们去做。第二个原则,是主张教会“改革要延伸到根部与枝条”,这话出自诺克斯之口。换句话说,清教徒并不以仅仅在教义上有改革而感到满足。(诺克斯和他其他清教徒们,与英国的其他带领的人意见相左,也是出于这原因。)很多人都主张改革教义,都是加尔文派的。但差别之处,在于清教徒对改革的彻底要求,不仅要求改革教义,也要把改革贯彻到实践方面,包括对教会本质的整个看法。对清教徒来说,改革不仅是修改,或一点改善,改革是教会的“全新的建造”——不仅是将已存在的修改一下,这个建造是根据新约的教导。 他要把教会恢复到新约圣经里的模式。基于此,他认为必须改革教会的仪式,就是教会崇拜的处理和所有圣礼的施行。他这样说:“向神的敬拜,庆磨尤其是圣礼的施行,必须以圣经所指明的为准,不得添加,也不得减少。”又说:“教会没有权柄,可以自行发明一些宗教仪式,再自行加上重要的意味。”他拆差肆因为说了这样的话而受到了指控。他分辩说:“人不可创立或发明一种讨神喜悦的宗教,他只能持守并遵行从神而来的信仰,不能加以删减或修改。” 他所高举的原则就是这样。但更重要的是,他把原则应用出来。没有所谓理论上或学术性的清教徒。不错,有人对清教派思想感兴趣,但是,除非他们能实行这些思想,否则就是清教主义的叛徒,因为真正清教徒的特色,就是实行。 还有一件事很重要。当时的习惯是在领受圣餐时下跪,这是安立甘派的做法。约翰"诺克斯是第一个教导信徒坐下来领受的。他不但这样教导,他自己也先实行出来;这是把清教主义精神应用出来的表现。 至于洗礼方面,他拒绝为已被逐出教会的人的儿童施洗,也反对平信徒可以私下给人施洗的传统,也拒绝在施洗时手划十架的表号。 有件事很值得留意。诺克斯曾被邀请前往法兰克福,担任在那里逃亡的英国信徒的教会的牧师。在那里旅轿,他和惠廷厄姆(William Whittingham),就是那部着名的日内瓦圣经的主要翻译者,一起草拟了一份教会崇拜的仪文,以代替他们所摒弃的公祷书,并公开说出他对公祷书的意见,结果被逐出。之后他前往日内瓦,该仪文成了日内瓦的教会所采用的教制,人称它为“日内瓦典籍”(Geneva Book),直到如今,苏格兰教会正式采用的,就是这本教会仪文的典籍。因此,在日内瓦的英国信徒的教会,可算是第一个真正清教徒信仰的教会。这一个事实,可以作为约翰"诺克斯是英国清教主义的创始人的最有力证据。 他对英格兰的清教徒的影响,在他死后一直持续下去。他在苏格兰所写的《教会改革的历史》(History of the Reformation),不在苏格兰印行,竟然在1578年由在英国的英格兰清教徒印行出版。不单如此,一位做带领的清教徒约翰"菲尔德(John Field),在印行约翰"诺克斯的一篇文章的时候,在序言中赞扬他是“神所用的尊贵可敬的器皿”,而且介绍该篇文章“印证他敬虔忠心的劳苦,表明他勇往直前的无畏精神”。 在接下来的世纪中,约翰"诺克斯的影响仍处处可见。弥尔顿在他为处死查理一世辩护的文告中,就多次引用约翰"诺克斯的见解作支持。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强调,约翰"诺克斯有独特敏锐的眼光,对圣经也有独到的见解,这尤其表现在必要时与掌权者对抗,甚至要把他置于死地的见解上。弥尔顿能领会到这一点,可见约翰"诺克斯实在堪称为清教主义的创始者。1683年,查理二世开始公开承认他信奉罗马天主教,下令在牛津当众将约翰"诺克斯所出版的着作全部付之一炬,并禁令人民读他的作品。那时是1683年,而约翰"诺克斯早已在1572年去世。他的影响至深至大,可见他实在是英格兰,同时也是苏格兰的清教主义的创始人。 移民美洲的早期清教徒对政府和掌权者的看法,和约翰"诺克斯所见的完全一致,正如卡莱尔(Thomas Carlyle)所说的,他也同样可算是美国清教主义的创始者。甚至可以认为,他的思想,可说是1776年成功的美国独立战争的原动力;他是这种争取独立精神的开路先锋。
2. 美国梦的源泉——清教徒精神
就在昨天,美国第45任总统特朗普终于宣誓就职了。这个被中国人叫做川普的家伙,从大选开始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其实我们关注川普和他的大选,并不是因为他这个人多么了不起,而是因为他身后的国家。
美国强大,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事实就摆在那里。而对于这个国家,我们心里有很多的不满和无奈,但更需要的是学习和超越。为什么一个历史只有两百多年的国家,能有如此伟大的成就?如果把美国比喻成一个洋葱头,当我们为了彻底研究它而一层一层拨开的时候,就会发现,不管是他的政治、经济、文化还是管理,追根溯源,都绕不开一个词,那就是清教徒精神。可以说没有清教徒,就没有现在的美国,清教徒精神就是美国梦的源泉。
那么, 清教徒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清教徒会跑到美国去?清教徒精神到底是什么?
要说清教徒的历史,首先得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说起。
宗教改革运动中代表人物很多,其中最着名的两位是燃消 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 。
而关于清教徒的最初起源有两个说法,一个认为是始于加尔文,所以加尔文的信徒就是最早一批清教徒;也有人认为宗教改革运动中所有新教教徒都是清教徒。
我觉得没有必要追究这两种说法的对错,因为不管是达尔文派还是其他的新教派,改革的对象是一样的,可以说这些不同的新教核心教义都差不多。那就是他们都认为圣经是所有教徒的圣经,认为 “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 ,每个个体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都反对天主教会所主导的政教体系,反对神甫集团的专横、腐败和繁文缛节、形式主义。他们主张简单、实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
总结一点就是: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
所以说,后来历史学家认为, 清教徒并不是一个宗教派别,而是闷判一种宗教态度、价值观 。它是对信徒群体的一种统称。清教徒认为他们是最为虔敬、生活最为圣洁的新教徒。从历史上看,清教徒冲击了教皇君权神授的神话,让每一个信徒都可以直接和上帝交流。
有反抗就有压迫,中世纪欧洲教皇的权力是非常之大的,面对一群异教徒的宗教改革,他们是不会有什么善心的。16世纪末,英国清教徒势力开始形成规模,并有组织的攻击国教天主教。针对这种异教徒行为,英国议会通过了《信奉国教法》,并对清教徒进行大规模逮捕、酷刑、迫害。坚定信仰的清教徒只能跑到荷兰等欧洲邻国避难,但仍然逃脱不了宗教迫害。
为了彻底逃脱宗教迫害的魔爪,他们把目光投向了美洲。彼时的“新大陆”,地域辽阔,物产富饶,还是未开发的处女地。只有在这样的地方,他们才能轻轻松松地生活,自由自在地信奉、传播自己所信仰的宗教,建立他们心目中的“山巅之城”。
1620年9月23日,第一批102名清教徒在牧师布莱斯特率领下乘五月花号前往北美。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航行,11月21日,到达科德角。从此开启了新大陆的辉煌历史。
美国管理学家霍博在其经典着作《清教徒的礼物》这本书中说,清教徒具有四种典型的品质,宗教教义、动手能力、集体观念、组织能力。
宗教教义, 清教徒虽然不是某一种固定的宗教派别,但毕竟是因为宗教而产生的群体,这个群体就有对自己教义固执的追求,那就是要将美国新大陆建造成圣经里面的“山巅之城”。1611年,清教徒牧师约翰·温斯罗普在横渡大西洋去美洲时在亚贝拉号船上发表了表明移民新大陆宣言,说:“这次目的,就皮罩知是与神默契去完成建立‘山巅之城’的使命。......我们同主订立了公约来完成这一使命,我们受命而来。主授命我们建立自己的理想社会......如果主高兴听到我们的心声,让我们安全抵达我们的‘乐土”,那么主就批准了公约,授予了我们这一神圣使命......”。这个宣言引用《马太福音》说,“我们要成为建在山上的城,全世界的人都将瞩目我们”。清教徒要建立的“山巅之城”,就是要成为世界之光的城,也就是说,清教徒要把新大陆建设成为世界的光,成为引导全世界走向光明的光。里根非常喜欢这句话,将美国称为自由世界的灯塔,经常在他的演说中使用,以鼓励美国人民;而后续者,如曾竞选美国副总统的佩林,谷歌公司的创始人Larry Page与Sergey Brin都将它作为使命。这种对信仰的追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清教徒的传承,慢慢表现为一种对社会坚定不移的乐观精神,并坚信 “难题之所以出现是为了得到解决” 。
动手能力, 这一点美国人更愿意称为技师精神,跟中国这几年倡导的匠人精神差不多。清教徒到达的新大陆,一片荒芜,任何生产资料都要从零开始,这就要求每个人都成为多种工作的多面手,没有动手能力,无异于等死,没人会将自己的物品无偿给你。慢慢的,美国社会就形成了一种对手工劳动充满热情的传统,清教徒们认为手工作品能作为对上帝的荣耀传承下去。霍博在属中国举例说,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一位CEO亲自修理自家的水管,他会很自豪地记载在自己的传记中,以显示自己是多纯的“美国人”。我们平常看美国电视经常看到,许多美国人家有很大的车库,里面堆满了各种工具,有的美国人索性将其改造成工作坊或制作室,闲暇时间就自己打磨、制造各种器具,而让自己的爱车在外边风吹雨打。孩子从小就在这种敢为、亲为的文化氛围中长大,具有很强的动手能力。
集体观念, 准确的说应该叫建立在协作基础上的集体观念。这也是清教徒能在新大陆生存下来的关键。最早的清教徒培根说:“爱就是与社区绑定在一起”。这种精神至今延续,例如美国童子军是全国性组织,但也是社区的重要组织,它的口号就是“勇往直前,天天向上(onwards and upwards)”。但与中国的少先队不同,其管理不是由教育部直到学校进行垂直管理,而是一个水平型的组织,更靠家长的参与自主管理,活动包括野外露营,培养儿童在山野户外的生存能力,提高健康与耐力,学习急救和救生,培养骑士精神,提高爱国主义和公民权责等等。这种大规模的协作成为现代大规模制造的基础,并一直持续到今天,例如Linux、Facebook等社区协作文化的形成,可能与这种精神相关,而匿名的BBS论坛在美国就没有中国热乎。
组织能力, 就是能够根据大大小小的目的协调各种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能力。牧师温斯罗普提倡:“我们一起欢乐,一起悲哀,一起劳作,一起承担。”在清教徒建立早期的殖民地时,必须“众人如一,用系统的力量组织在一起劳作、垦荒、建造房屋与种植园。正如《华尔街日报》在感恩节号称一百年不变的社评(我总共看到三次):当时的美洲大陆对这些清教徒来说,是恶劣的自然环境,而非今天的富足资源,美国人应该时常感恩这批乘“五月花号”登陆的先驱所遗留的奋斗精神。霍博兄弟认为当时的英国也有着水力磨坊、蒸汽机与机床等系统,但美国人更善于系统化,结合创新技能、冒险精神、远见与营销能力,成为清教徒增长经济与财富的伟大引擎。
当然,清教徒的品质远不止这么多,霍博只是从管理学历史的角度进行的分析总结,但仅仅就是这四点,也足以让一个国家发展强大起来。
清教徒精神,本质上就是一种白手起家的创业者精神 ,清教徒始祖加尔文说:“世界就是我们的修道院”,尘世中的工作是他们修道的方式,认识世界改变世界是清教徒应有的责任。每一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而取得成就的不同只取决于你的努力程度,只要你愿意,你就能过上你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