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瑶族的习俗特点
1、瑶族的婚俗
自古以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都是适龄男女必说之事。中国传统,女方嫁给男方,生的子嗣岁随父亲姓,这也成为千百年不变的规定。但在我国少数民族当中,嫁郎嫁女都有一个样的说法。
2、爬楼
茶山瑶年轻人“爬楼”聚居在广西大瑶山的瑶族同胞,受居住地域的影响,在婚嫁上基本保持着传统习俗。
这里生活在大瑶山的茶山瑶,是瑶族的一个支系,意即住在山上的人。茶山瑶的小伙子为了寻求爱情,至今流行着的“爬楼”风俗,独具民族风情。茶山瑶村落一般依山傍水,较大而集中,其住宅均为两层木楼。
门面和吊楼部分,雕龙刻凤,涂油抹彩,好似一顶花轿悬挂山中。清静的吊楼是成年姑娘社交活动的场所。走进吊楼楼的大门,便会发现聚居在广西大瑶山的瑶族同胞,受居住地域的影响,在婚嫁上基本保持着传统习俗。这里生活在大瑶山的茶山瑶。
3、嫁女又嫁郎
瑶族自治县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瑶族自治县,境内因汇聚着盘瑶、花蓝瑶、茶山瑶、山子瑶、坳瑶等5个支系的瑶族而被称为“世界瑶族之乡”。
已故的着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说:“大瑶山的瑶族是全国支系较多,民俗表现最为典型的。目前世界人类研究的两个民族热点,其中就有瑶族。世界瑶族研究中心在中国,中国瑶族研究中心在金秀。”
瑶族群众在生活中形成了深厚质朴、绚丽多彩的瑶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瑶家婚嫁礼仪,涵盖了瑶族丰富。盘瑶婚期大多在秋收之后,春节之前,分“嫁女”和“嫁郎”两种。举行正式婚礼之前,必须经过择偶、提亲、订婚等过程。
婚宴“正酒”三餐,“偏酒”(早餐、宵夜)六餐。第四日早上亲客告辞,男家各送一份“奶头礼”(亦谓小源礼),即:送岳父母猪腿各八至九公斤,其它猪肉四到五公斤。第四或第五天,夫妻回门住一宿,同回后方圆房。
4、瑶族的宗教信仰
瑶族的宗教信仰比较复杂,有些地区原始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或图腾崇拜占有一定地位;有些地区则主要信奉巫教和道教。道教对瑶族影响很大,凡属丧葬一套祭祀仪式,基本上按道教法旨进行,只是其中掺杂了一些民族原始宗教的内容。
5、舞蹈
瑶族舞蹈多与宗教祭祀有关,其中最着名的是长鼓舞和铜鼓舞。长鼓舞主要流行于盘瑶支系的瑶族地区。
(1)瑶民生活情况如何扩展阅读:
瑶族的饮食习惯:
瑶族居民的主食以玉米、大米、红薯等为主。日常菜肴有黄豆、饭豆、南瓜、辣椒和家禽家畜等·广西金秀大瑶山瑶族利用“鸟盆”捕捉候鸟,腌制为酢,是款待贵客的美味佳肴。
桂北地区的一部分瑶族盛行“打油茶”,即以油炒茶叶煎汤,佐以生姜、辣椒、食盐调味,趁势冲泡炒米、炒豆、米花之类同饮,具有特殊的风味。
瑶族住房有竹舍、木屋、茅房和小部分泥墙瓦屋。房屋一般是一栋三间,中为厅堂,两侧房前部为炉灶或火塘,后部为卧室,屋前屋后,分设洗澡棚或猪牛栏。
瑶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主要分布在中国南方几个省区的山区,是中国南方一个比较典型的山地民族。他们以务农为主,实行轮耕,兼营狩猎、捕捞与采集,手工业较发达;聚居区出产优质红米和药材。
过去,瑶族常在米粥或米饭里加玉米、小米、红薯、木薯、芋头、豆角等。有时也用“煨”或“烤”的方法来加工食品,如煨红薯等各种薯类,煨苦竹笋、烤嫩玉米、烤粑粑等。
居住山区的瑶族,有冷食习惯,食品的制作,都考虑便于携带和储存,故主食、副食兼备的粽粑、竹筒饭都是他们喜爱制作的食品。劳动时瑶族均就地野餐,大家凑在一块,拿出带来的菜肴共同食用,而主食却各自食用自己所携带的食品。
常吃的蔬菜有各种瓜类、豆类、青菜、萝卜、辣椒,还有竹笋、香菇、木耳、蕨菜、香椿、黄花等。瑶族地区还盛产各种水果。蔬菜常要制成干菜或腌菜。云南的一些瑶族喜欢将蔬菜做得十分清淡,基本上是加盐白水煮食。
有的直接用白水煮过之后,蘸用盐和辣椒配制的蘸水,以保持各种不同蔬菜的原味;肉类也常要加工成腊肉。广西的瑶族烹调肉类一般用干炒、水煮,放盐调味,用佐料的较少;而肉类则要做成味道十分浓郁的菜肴,鲜肉或腊肉,先炸烤焦黄,然后再煮。
瑶族人喜爱吃腌制食品。“鸟酢”,是瑶族独具风味的着名食品,用鸟肉腌制而成。将捕获的鸟去毛洗净、晾干,拌以米粉及食盐,放入一个小口瓦坛内,用芭蕉叶封住坛口,数日后即可取食。瑶家人常用“鸟酢”来招待贵客。有时,还用这种方法腌制猪、牛、羊肉等。
瑶族人也喜欢吃虫蛹,常吃的有松树蛹、葛藤蛹、野蜂蛹、蜜蜂蛹等。瑶族人还喜欢利用山区特色自己加工制作蔗糖、红薯糖、蜂糖等。
瑶族人大都喜欢喝酒,一般家中用大米、玉米、红薯等自酿,每天常喝2、3次。云南瑶族喜用醪糟泡制水酒饮用,外出时,常用竹筒盛放饮时对水。
瑶族还喜用桂皮、山姜等煎茶,认为这种茶有提神、清除疲劳的作用。很多地区的瑶族喜欢打油茶,不仅自己天天饮食,而且用油茶招待宾客。逢清明节时,各家各户都要做染色花饭吃。
网络-瑶族
⑵ 乳源瑶族民俗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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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乳源瑶族在其历史发展长河中,创造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瑶族习俗文化,具现了其独特的文化价值。瑶族是迁徙频繁的民族之一,在其漫长的迁徙过程中,形成瑶族人们勤劳、淳朴、坚忍不拔、顽强生存和热爱本民族的精神文化。为了保存本民族文化的延续,乳源瑶族在与大自然作斗争和社会实践发展当中除瑶族语言成为全国瑶族“四大支系”的瑶语支,并在整个瑶族中分布最广,与世界各地的许多瑶族语言相通之外,乳源瑶族在婚姻、服饰、丧葬、歌舞等方面还形成了自己民族风俗。这些民族习俗是瑶族文化、历史发展的反映,也直接反映了瑶族的思想道德观念、宗教信仰、文化艺术等思维准则。
关键词:乳源、瑶族、民俗、文化
乳源瑶族历史悠久,其主要居住于广东省北部山区,即现今南岭山脉一带的崇山峻岭之间。瑶族自称"勉"(读上声),属瑶族三个主要支系中的过山瑶。瑶族的称呼,以其居住地点和服饰不同而分别称之为“东边瑶”与“西边瑶”。 “东边瑶”又有“深山瑶”与“浅山瑶”之分。瑶族本身也曾以此互称。在历史文献上,曾以原乳源瑶族妇女戴板于首,称板瑶。同时亦有以原曲江县瑶族即今乳源游溪等地的瑶族妇女髻贯竹箭,称箭瑶。
一、民风道德
瑶族在生产、生活以至婚姻家庭等方面,还残存着古代原始社会的某些“痕迹”,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纯朴的古代遗风,有不少已成为瑶族的传统美德。
瑶族历代因散居于深山大岭之中,基本上靠刀耕火种和辅以狩猎为生。这种生存处境,促使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世代保持着友爱互助精神,做到一家有事四邻相帮。猎获野兽不论男女老幼都平均分配;举办婚宴、拜王等喜庆之事,若资财不足,亦可求助于亲友。这种借贷不付利息,亦无规定还期(一般借物还物),只要其家境稍宽而略有余,必会自动偿还,若到下一代亦无力支付,则债主也不会登门索取。至于被求助者,事无大小,一经答允,不论困难多大,必定会做到。这改信没种互助精神,在生产上表现更为突出,如繁重的铲地、除草等农事,单家独户劳动力少,要赶上季节是较难应付的,但只要寄语亲友,闻者不论相识与否,不管隆冬或炎夏,必按时抵达工地,有时竟多达百余人,且来者都自备膳食,主人既不用招待茶水粥饭,亦不要支付分文工钱。这种互助友爱的美德,瑶族世代相传。
瑶族无论在过去还是今天都热情好客。无论是瑶族、还是汉族,只要到瑶山作客,主人必以席上珍品--熏肉、豆腐、烧酒等款待。即使是串寨走村的阉鸡师傅,也可随时投宿。若是汉人与瑶民结拜“同年”,只要诚挚相待,其关系则如亲属。若是在瑶山里干活或长途跋涉,因离家远回不去,只要附近有人家,不论主人在不在家或相识与否,都可入内打火做饭,如主人不在家,则食后设法转告主人,来日奉还。吃者从不食言,亦不会遭到非议责难。瑶民在山上劳动或到汉区赶集时,习惯将衣物、饭包等放在路边或树丫上,附一“草结”(用茅草打一结放于物件上)表示物有主人。另外,倘若在野外发现蜂群,但又缺乏工具或无法当即收采,同样以“结草为记”,亦不会被别人采去。
瑶族对不守信用或诈骗行为是极为鄙视的。在瑶族社会中,路不拾遗的美德随处可见。
二、姓氏与名字
瑶族的姓氏全是单姓,无复姓。主要姓氏有赵、盘、邓、李、邝、冯、王、邵、黄、庞等姓,以赵、盘、邓三姓居多。名字多是2个字,其中第1个字是坦穗辈分(女性不受此限)。
东边瑶的名字并不是从小就有,婴儿出生后,即使男孩,亦要到八九岁才有名字,甚至十多二十岁仍唤乳名为数不少。若是女孩,不仅小时无名字,长大亦无,婚后至死都是被人唤为某某“噢”(瑶语“噢”即妻)。然而,男子出生后,在举行“度身”时,还要请师爷起一个法名。此名在生时不唤,是备将来死后记入“家先单”的。
孩子出生后的呼唤法:男孩,第一个呼“拉高”,第二个呼“德乃”,第三个呼“德伦”;女孩,第一个唤“拉碑”,第二个唤“妹乃”,第三个唤“"妹伦”。
西边瑶喜欢用生年的干核纳支来起名,即在名字中间嵌一个甲乙丙丁等字,如甲娇、辛凤、乙胜、戊秀等,其余与汉族相仿。
三、服饰
瑶族的服饰,东边瑶同西边瑶差异很大。东边瑶也因居住地区不同,其服饰亦略有不同。
(一)东边瑶 历史上,东边瑶男子蓄发留辫,像清朝的发式,用绣有花纹的蓝色或白色的布巾包头。头巾打结的方式分额前及脑后两种。若额前打结,则两端所余较短,并使之向左右上方挑起,若脑后打结,则两端所余较长,垂于两耳之后。头巾正中之花纹,必露在头顶偏后一些,戴银质三角形耳环。衣服多青蓝色,上穿短大襟衫,胸前及背后均嵌有一方刺绣的图案花纹,近似清朝的朝服。下穿宽大的裤,裤长仅及小腿间,扎绑腿。
女子及笄戴平角。结婚后,即戴上一帆船形三角高帽,用猪油与蜜蜡把头发粘结在一起,并以布包贴之。三角高帽用白布包扎,然后在上面复盖一条青蓝色的绣花巾,此帽日夜皆不能除下。洗头一次,需时一天,故往往一二个月才梳洗一次。妇女上衣一概用青色的布,长及膝,无领大襟,纽在右边扣。下身不穿裤,内围短裙一条,胸前再挂一条长围裙,然后扎一条腰带,带之两端有彩色丝条垂下。过去妇女都在腰间悬一串铜钱,走路时发出叮叮之声。上衣背后及胸前长围裙之正中,各嵌有一方刺绣,大小与男服的图案基本一样,扎绑腿。
东边瑶因居住地域不同,服饰亦稍有差异。如必背、游溪、茶坪和上、下寨的男子包白色头巾,结在脑后,分成“八”字形,垂于两肩,扎白色绑腿,穿青蓝色上衣。而营坑、东田片的男子包蓝色头巾,结在额前,左右分开,扎蓝色绑腿,喜穿白色上衣,外套蓝色背褂。营坑妇女戴三角形高帽,有两枝竹片从脸颊向下延伸,长及颔。
学者称:“瑶人装饰,女帽之尖角,像狗之两耳,其腰间所束之白布巾,必将两端作三角形,悬于两股上侧,系狗尾之形。又男人之裹头巾,将两端悬于两耳之后,长约五六寸,亦像狗之两耳。……瑶人相传,彼之祖先乃一狗头王,故男妇之装饰,均取狗之意。”[1]
(二)西边瑶 男子头缠蓝色头巾。男女服装与汉族无大差异,惟妇女头上戴的不是三角形高帽,而是折叠成很多层的布,或用绣有花纹的蓝头巾包头。上衣的领边、袖口、衫脚等处用白蓝黑三色镶嵌。
四、婚姻家庭
瑶族的婚姻家庭,从其传统习惯看,是族内婚和族外婚混合存在,实行一夫一妻制。青年男女恋爱是自由的,除兄弟姐妹等至亲者外,同姓可以结婚。未婚男女,若要结为终身伴侣,必须明媒正娶,举行一定的婚姻仪式,才被社会承认为合法夫妻。东边瑶与西边瑶的婚姻亦有不同。
(一)东边瑶的婚姻习俗
秃噢(瑶语娶妻)有订婚、过聘礼与迎娶3个阶段。订婚,男女双方若情投意合,男子即送女子手镯1只或刀鞘1个,现代亦有送钢笔、手表的。女子回送男子1条绣有花纹的头巾,即算定情。男女交换礼物约1个月之后,即由男子禀明父母,请媒人向女方求婚,若合意就订定结婚日期及女子出嫁时送亲人数。如果订婚后,女方悔约,要赔偿订婚时所费的酒菜钱,若是男方悔约则作罢。过聘礼,在订婚后,请媒人将彩礼聘金送至女家。迎娶,按订婚时双方议定的日期,由男方请师爷卜择吉日,并将此“吉日”通知女家,到时举行结婚仪式。
招郎 这种婚例在瑶族内部比较普遍。但"招郎"也有两种惯例,一是男子入赘后,要完全脱离自己父母家庭,跟入赘家姓氏,并改名字,所生子女一律随母姓;二是男子入赘后,不脱离自己父母家庭,亦不改换姓名,所生子女,第1个随母姓,第2个随父姓,其余类推,若终生只有1个孩子,则两家有份。后者对岳父母的遗产亦同样有继承权。但也有全部子女都随父姓的。
担名 这种婚例较为特殊,不须举行任何婚礼仪式。有些家庭无子,为了传宗接代,女儿长大后,选择1个留家,尚未择配,可任其与自己喜爱的男子交往,怀孕后,父母便在亲友中选择合适的未婚男子“担名”作名义丈夫。男子在“担名”期间可与女子同宿,生下子女属女方,随母姓,感情好的可长期同居,不好即散。男女双方均无财物赠送。如女方另找对象结婚,即给男方两元钱作脱名费便可。目前,这种习俗已基本革除。
马头亲(又称“半路亲”)男子娶再嫁妇女为妻。婚姻仪式一切从简,花费不多,故一般贫家的男子,娶“马头亲”较多。寡妇招郎入门称“回头亲”。
离婚 过去瑶族离婚手续很简便,只要双方同意,即请族中的年长父老作证,拆开或折断一物各执一半,离婚便告成,此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但有些家庭若是女方提出离婚,必须退回身价银给男方。如果是男方提出,女方即不用退回任何聘礼。
寡妇或离婚后再嫁的妇女,不受歧视。
婚仪 迎娶之日,男方要派一名吹鼓手,沿途吹唢呐至女家接新娘,男家在门口摆1台1凳,台上设豆腐1钵,酒1壶。新娘及送亲者到时,人人都要饮一口酒和吃一点豆腐。师爷站在送亲者及新娘面前喃唱。另一人一手捉雄鸡,一手持刀站在门口。师爷唱到最后一句时,捉鸡者手起刀落,斩掉鸡头,即丢入内厅中,以卜吉凶。新娘入屋,双方父母坐于新人面前,各自告诫儿女,要孝顺父母翁姑,勤劳生产,俭朴持家,不偷不赌,告诫毕,新郎新娘饮交杯酒,拜亲戚长辈,礼毕新娘即入新房。开宴前,复出向宾客敬认亲酒,新婚夫妻各由对方的一位长辈带领,另一人捧1托盘,盛酒1壶杯数只跟随,长者每教称呼一位宾客,新人即敬酒1杯。认亲完毕,全体嘉宾入席饮宴,猜拳行令,祝酒之声,通宵达旦。
新婚夫妇,无特殊服装,男子包头巾,女戴三角高帽或圆形帽。
婚仪时间共两天。第1天接待贺喜的宾客,第2天拜堂成亲。
女子出嫁,父母只给1个木箱作嫁妆,以盛订婚时双方议定的衣物,及存放私己钱(出嫁前的一天,父母及亲戚每人给2至3角私己钱)。
出嫁之日,送亲者除父母兄弟姐妹全体家人外,亲戚亦有派人参加的,故送亲人数,少则8至10人,多则24人。出门时,由一及笄而未婚的少女持伞遮盖新娘,一同步行至男家,中途遇河过桥,新娘要行半屈膝礼,并放下铜钱一枚于桥头。
全体送嫁者,在男家住一天一夜或两天两夜,婚礼结束时,女方的亲戚每人要给新郎2至3角鞭炮钱,而男方则按订婚时议定的猪肉数分赠给送亲者,每人约2至3斤。至此婚礼结束,宾客散去。
回门 婚后女子在男家住7天后,即可返回母家。居留期一般3至5天,或8至10天。而男子婚后,当年的(农历)12月30日,偕妻子第一次到丈人家作客,这称“转面”。届时,女家要派人往男家为新婚夫妇接担猪肉、鸡、酒、糍粑等物,沿途鸣放鞭炮,女方的亲戚亦在他们将至时燃放鞭炮迎接。年初一下坛,即新女婿要在村外的社坛庙燃放一串特大的鞭炮,及点燃一对大蜡烛(蜡烛越大越好),并设酒款待女家的亲戚,每人1杯,饮者回送猪肉1块。此后,由女方的亲戚各家轮流宴请新婚夫妇,新婚夫妇即给各家亲戚回赠酒2斤,猪肉1斤,盆样大的糍粑2个。居留期长达15天,归家时,女方的亲戚又燃放鞭炮送行,故此礼节花费甚大。不过若男子婚后家境贫寒,也可待妻子生孩子后或生活较好时才履行。
(二)西边瑶的婚姻习俗
西边瑶的婚姻习俗,与东边瑶差异较大的是同姓不能结婚。男女普遍于十四五岁便由父母作主订下婚约,至十六七岁即行结婚。婚礼仪式及程序与东边瑶相似,其不同之处是迎娶之日,男家在门前设的“拦门餐”,必须有大量酒菜供女方全体送嫁者饮食至饭饱酒足,还要有剩余,这是婚礼中最丰盛的一餐。路远的也有设“半路餐”的,即在半路设席饮宴。“拦门餐”宴罢,即“斩煞”入门。新娘及全体送嫁者入屋后,男家又于屋内设“入门餐”,不过,此餐酒菜较随便,不拘多少。婚礼结束,送嫁者临归前,男方要给"利市"钱,每人1元2角或2元4角,较富者每人给3元6角。若男子入赘,婚礼较简单,双方亲房齐集女家,随便吃一餐饭并饮认亲酒就算完事。
离婚 若离婚时只有一个孩子,要由双方父母商议归哪方所有,如归女方,则由女方补回男方50元至100元即成。
瑶族的婚姻传统习惯,西边瑶与东边瑶历来不互相婚配,而西边瑶却允许与汉族联婚,不过仅限于“招郎入舍”,瑶女嫁到汉区就极为罕见,东边瑶与汉人则完全不通婚嫁。当前,瑶汉族可通婚,结婚、离婚均按《婚姻法》规定履行手续。
五、民间信仰
瑶族历史上有以盘王为中心的祖宗崇拜。“瑶人认其祖先为盘古,其所敬祀之盘王神,则不仅代表盘古,真是代表一切祖先的灵魂。” [2]大凡婚丧二事,年节喜庆,以及拜王度身,都要拜祭盘王。他们迷信和崇敬的鬼神分为两大类:一是他们最畏惧和憎恨的,认为能致人生病或死亡的魔鬼;二是他们认为能驱鬼怪,消灾祸的神仙。这两类鬼神,可在瑶族一些的经书(亦称“瑶书”)里找到,敬奉的如“玉皇大帝”、“元始天尊”、“道德真君”、“北极世尊”、“张道教、召二郎、召三郎”等,是能驱妖除邪治瘟的神仙。张道教,“瑶书”里称他能“行符敕水服邪精”,似是道教的创始人张道陵。瑶族最憎恨的魔鬼有:阎罗王、日落大将、扶笔先生、点部先生,都是司生死权的催命鬼,还有溺死鬼、棺材精、流浪鬼、含药鬼(即服毒自杀)、吊颈鬼、行病大王等十多种。这些魔鬼,又都是道教中道士作法驱除的对象。“瑶人心里没有比瘟疫或疾病死亡的事情更为恐怖,所以时刻需要那些能驱杀瘟疫的人神来作他们精神上的保护者。”[3]这是瑶族在生存抗争中处于无助状态下寻求精神解脱的一种形式,并无较高的宗教理想。他们还信仰“万物有灵”,举凡老树古藤,山石鸟兽,桥头田边,牛栏猪舍等,都可成为膜拜的偶象,认为每一自然事物,都给予一专司之神,这是原始崇拜的遗传。
(一)拜王 拜王又称还盘王愿。这缘于当年过海遇险,向盘王许愿显灵,“十二姓板瑶过到岸边,大齐商量,得处安居,慢酬谢盘皇神恩。三个翁分开,一捻(支)下南海;一念(支)下交趾;一念(支)下广东道韶州府乐昌县安居。又开田地,耕种很好,各人立宅安居。又谢恩他(盘皇)有灵神,十二姓才抬香炉,各人分开,敬奉盘皇翁。”[4]以后,为祈求祖先与神灵的庇护,使人寿年丰,六畜兴旺,逐渐形成一种仪式。一般以一家为主,约请亲房数户联合举办,或一家单独举行。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拜王活动,共一个香炉的亲房最快亦要3年才举行一次,不过,大的村寨每年都有人举行拜王。举行“拜王”时大都遍请亲友参加,结束时送客,主人则给每位亲友猪肉2至3块,每块约二三两重。准备举行拜王的人家,必须在年初约请好师爷2人,“歌姆”(专司唱瑶经的妇女)1人,炊事若干人(事主物色好人选,用竹壳包些食盐,前往其家置于厨房中,就算约定,不必征求本人同意,瑶民称之“盐信”),典女3至4人(未婚的青年女子,在第3晚表演结婚饮酒、拜堂成亲等节目)。男的则不预请,届时现场选拉未婚男子。举行仪式的日子,一般在冬闲期间,事前请师爷占卦,选择黄道吉日开坛,到时约请全村老幼参加,吃喝热闹3天3夜,不需斋戒。拜王一次约需费用数百元,猪肉数百斤。
此外还有拜“半路王”、“千年王”等。半路王又称半路堂,相传是瑶族十二姓兄弟在渡海迁徙时,有六姓覆船沉没海中,其余六姓起愿,求神保佑平安,船抵岸上沙滩后便要还愿,故传说为“鱼子起愿,芒鼠还愿”。拜半路王以村为单位,各家献物捐资合办,在村外找一社坛庙之类的地方设坛举行,坛前放一条整猪,大小不拘,猪身贴满糍粑,上插纸花十二朵,代表十二姓兄弟,师爷不用请,由村中的师爷自动来承担请神跳王的职责,欢宴两天两夜。
千年王是规模最大的一种拜王,几个村寨联合集资合办。而且必定要找齐赵、盘、邓、李、黄、冯6姓才能举行,选择一适中的村子设坛,形式与拜半路王大同小异。但场面较大,人物众多,仅师爷就达七八人,还必须有一个在法力上最有权威者才能开坛。因耗财甚多,过去约30年举行一次,近代已无举行此种仪式。
(二)度身 度身又称“打幡”。“‘度身'为瑶族一种极大典礼,或称之曰‘大登科',意谓‘度身'之人,其知识本领皆因之增进,能为村人所重视,为村长者亦皆必曾‘度身'。死后,其灵魂可登天堂,亦以天堂为极乐处也。”[1]度身瑶族妇女死后称“娘”。仪式以一家或联合同祖宗的亲房数户一起举行,遍请亲戚朋友热闹7天7夜。受邀的客人需带猪肉、米、酒等食物,数量不拘。外来参观或协助者,亦可得一饱。度身仪式有一定的例规,要打醮7昼夜。度身之人须斋戒4天4夜,到第5天才准开荤。期间度身之人有“上刀山”、“开天门”的仪式,并对其传授戒律,告诫孝顺行善。
(三)挂灯 挂灯取法名,是单家独办的一种时间短、仪式简、花钱少而取得法名的仪式,因现场要设七盏油灯,故名挂灯。举办人家请2至3个师爷,在神龛前为取法名者举行“挂灯”仪式定法名。同时要请取法名者的兄辈或舅辈做证人。一般经过二三个小时仪式便结束。仪式结束后主家要请师爷、证人吃一顿饭,给师爷猪肉3斤,证人猪头1只即可。“挂灯”取法名可在拜王或度身时举行。
六、丧葬
在瑶族中,人死后停尸床上,用湿毛巾给死者拭头脸及四肢,然后整理穿戴之服饰(富者有寿衣,贫者只穿日常衣服)入殓,无其它陪葬品。治丧时请师爷2至6人做丧堂(死者生前已度身的做2天,未度身的做1天),子女儿媳头包白布,以示戴孝,并守灵1天,第2天出殡。
出殡时,棺不用木杠,由十余人将棺抬至肩上,徐徐而行,一个师爷助手撒谷棺上,一女子撑伞遮棺头,(死者无女由子代,无子则孙代,若死者绝嗣,其至亲者可代),直至墓地。
启行时,两个师爷为先导,手执木斧棍棒,且行且击。抬棺至墓地,放入墓穴后,掩土;也有不掩土,用杉树皮盖在棺面上即返。
归家后,师爷作法事,其名目有:拜四方、跳神、劝酒、接神、驱鬼、送神等。每一节目结束,均烧纸钱法牒,全部功课完毕后,所有纸灰,悉用一块白布包起。此时师爷及其助手即将米缸、瓦碗和灰包,一并担至墓穴边上,一人将盖棺的杉树皮揭去,一人以锄撬棺盖的下端,一人把灰包丢入棺中,随以土埋之。葬毕,米缸置于坟之东边,碗全数堆放缸旁,并将出殡时导路之木斧二把,木棍四条,插于坟旁。一师爷喃呢咒语,吹角,烧纸钱毕,即返。归家举行送神礼,同时将厅内所挂之榜文、白纸条等全扯下烧掉,撤去纸马神像,孝子亦把头上白布除下,丧堂仪式至此结束。
第7天为迎七丧礼,在晚上举行,师爷坐在桌旁喃呢多时,之后诵读“家先单”一遍,丧葬仪式全部结束。
孝子在一个月内不得理发,当年不得在家门口贴红纸及对联。
三四年后,即行捡骨入缸迁葬,至多不得超过5年。
孕妇难产及因烈性传染病而死亡的,其尸体抬至野外,用12捆柴架起棺材火化。若是被杀害或死因不明的,在案情尚未查清之前,则停尸不葬。
目前,不良的丧葬陋习已被摈弃。
七、节日
(一)东边瑶的传统节日有:
1、春节 此节的活动时间较长,从旧岁的12月24日小年夜各村打铜锣起,一直到初四日的下半夜才停止。从小年夜到年三十晚各家每晚要祀祖先,同房同宗的可以联合举行,焚香烧纸钱,祀毕全家才进晚餐。年初二、三、四这3天,东田、大寮下、洋碰、乌石下、散坑等各村的成年人,尤其是未婚青年,都穿着新衣,赶赴各乡习惯的集中地玩乐,不管路程有多远,都依时抵达目的地。有三五成群的,有一双一对的,有谈天说笑或游玩嬉戏的,有对唱山歌或倾诉心事的,总之是尽情地欢乐。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即可以男跟女回家或就近于亲戚处住宿。
送懒日。年初五为送懒日。是日天刚朦朦亮,家主即在屋里洒扫清洁,并要念咒语。扫毕,垃圾盛于粪箕,然后以一支筷子串猪肉、糍粑各一块,插于其上,送出屋外,随手关闭屋门,将垃圾倒于路旁焚化,还燃香放鞭炮。
2、送神节 正月初六至初十日为“送神节”。以猪肉、豆腐、酒等陈列于众厅里,焚香点烛烧纸钱,请师爷将“回家过年的祖宗家先送回阴间”,年节即告结束。年初七不出门探亲,外出探亲者初八日不能回家,是谓“七不去,八不回”。
3、禾必节 二月初一为禾必(麻雀)节,又叫封鸟嘴。是日要以糍粑粘白纸条于小棍上,遍插田基,以驱赶飞鸟,使农作物免受其害,不用祭神。
4、清明节 修坟头扫墓,以糯米糍粑、猪肉及活鸡,摆在坟前,焚香点烛烧纸钱祭祖。若扫公共祖坟,则请师爷作法事,占卦以辨吉凶,祭毕返家会餐。
5、鬼节 七月十五日为“鬼节”。用白纸剪成衣裳状,摆在三叉路口,杀鸡取血淋之,随之火化,以祭四方的“无主孤魂”。但东坪及必背的瑶民无此祭法,只做竹叶糍粑,在家里或众厅内祀祖宗“家先”。
6、尝新节 十月初一是尝新节,俗称十月朝。祭家先庆丰收,是日用糍粑喂牛,并粘牛角、牛腰、牛尾等处。十五日以后,为“放野牛”,不用人看管,任其自出自归,若到晚不归,便上山寻找。牛吃了庄稼,牛主不须负责。但瑶山霜期早,一般此时已冬收完毕。
东坪这边的瑶民,因接近汉区,亦有庆端午节和中秋节的。
(二)西边瑶的节日
与汉族的节日大致相同,正月年初一,十五元宵,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十一月冬至,均为大的节。
八、艺术
(一)刺绣 瑶族的刺绣多用于服饰上,如衣服、头巾,妇女的腰带、围裙,小孩的帽子,都绣有各式各样的鲜艳夺目的图案。瑶族的传统习惯,头巾是年轻女子婚姻恋爱时送给情人的一件宝贵礼物,所以瑶族姑娘多数在十一二岁开始学刺绣,中、青年妇女随身带针线包上山劳动,一有空即取出针线包精心刺绣,这种习惯代代相传。配有刺绣图案的服饰:
1、包头巾 有白色和京青色布料两种。长2米,宽30.5厘米的正方形,两端绣宽3厘米的花纹。正方形的每一排有兽形纹,四角上有字纹或花蕊纹,两端是菊花纹、栀子花纹、兽形纹、人形纹配合成一条带状图案。
2、腰带 布料、花纹与头巾相同,不同的是腰带多有有绣正中部位的花纹。男女所用腰带相同。
3、上衣 刺绣正方形图案。男装绣胸前一块,边长约10厘米正方形,后背一块,边长20—25厘米的正方形。女人上衣只绣后背幅,花纹大小和男人完全相同。上衣刺绣的图案由兽形纹、花蕊纹、人形纹、方块纹、栀子花纹构成,男女上衣花纹有多少不同,布局完全一样。
4、女子帽子 披在帽子顶的一块布绣,长约30厘米,宽约50—60厘米。是用上述花纹和三角形花纹绣在长形的布上。小孩的帽子只绣帽边、帽顶。
5、围裙 绣在围裙中心,长约10厘米,宽约3—4厘米的变形寿字纹、人形纹及带状纹组成的图案。
(二)刺绣的类型
1、自然形态的模拟。有四脚兽类(瑶民解释为鹿)和人两种。
2、几何形态的演变。有横直线和对角形演变的正方形、直角三角形、齿状形、城堞形等几种。
3、由外族传人的有植物的菊花、栀子花纹以及寿字纹。
刺绣的方法:配合刺绣,用红、绿、黄、白、黑五种色线配绣,并以红、黄两种为主体色,配色有严格的规定,兽形纹、人形纹限定是用黑色或白色刺绣,其他色线概不入选。选用的布料有两种:一种是白棉布,一种是深蓝色的京青布,根据布料的底色选用不同颜色的色线刺绣,故各式图案的花纹明朗夺目、美观,别具一格。
九、音乐、舞蹈
瑶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创造了具有独特形式、内容和风格的民间音乐和舞蹈。瑶族通过这些音乐、舞蹈及用方案歌颂历史,反映生活,表达自己的欢乐、疾苦、愿望等。
(一)音乐
1、乐器 瑶族乐器种类较少,一般为吹奏、打击乐器。吹奏乐器有唢呐、牛角和海螺。打击乐器有长鼓、铜锣、铙钹等。唢呐。瑶语叫“番席”,其结构与汉族的相似,但体部有直和弯的两种类型。
2、牛角 瑶语叫“嗯姜”或“嗯果”,吹时发出呜呜声音,一般用作发信号。
3、海螺 瑶语叫“火落”,在天然海螺的顶尖开孔制成,一般作伴奏和发信号使用。
4、长鼓 又称小番鼓,瑶语叫“打浊”,用圆木制成,长约78—80厘米,两头粗中间细,制作时在两头挖出一浅洞,外蒙牛皮,歌舞时,随着节拍,一端击一下,交错进行。
5、铜锣 瑶语叫“冬落”,直径约30—40厘米,锣的边缘有两个孔,用绳吊起,用木槌敲打。
6、铙钹 瑶语叫“落别”,铙钹形状与现汉族的相同,大的直径约30厘米,只用来演奏,小的直径为10—20厘米,跳舞进使用,边击边舞。
(二)舞蹈
瑶族的舞蹈具有古朴、简单、节奏感强等特点,动作变化少,随着音乐节奏一蹲一起,每一个动作都有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之分,如此反复多次。这种传统舞蹈主要有:
1铜鼓舞(又称拜王舞或跳王舞)由8个男子或男女各半组成,其中两人右手执铜铃,左手执铙王鞭,中间一人身穿舞服,手执铜铃,其余的四人手执铙钹,围圈蹲跳耕山、种土动作,庆祝粮食丰收,表示生活越过越好。
2、草席舞(又称打火堂)每当山寨举办大事时,主寨客厅内挂满祖先的画像,挂起12盏油灯,由3个手执草席的男子边跳边唱草席歌。
3、打马兵舞 由3男3女组成,先由一男子手执铜铃站中央,其他人围绕着他欢快起舞,接着男女手拉手围成圈,时而上下跳跃,时而来回旋转并高声吹叫,气氛热烈,表示对祖先恩赐的感激之情,每年收获之后,“十月朝”各村瑶民都聚集在一起,纵情歌舞,庆祝丰收,感谢祖先。
4、铙钹舞 又称串逗舞,由4个男子手执铙钹,围绕方桌对歌边舞,时而面朝桌子,时而而朝外,每逢节日,为纪念祖先,人们会打起铙钹,跳起舞来。
⑶ 真正的古村落,南岗千年瑶寨,带你见识广东最美的古村落
⑷ 瑶山瑶族乡 [广西大瑶山瑶族的民间神话与风俗民情]
瑶族为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上百万,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湖南、云南等地区,从事山地农业。广西大瑶山位于广西中部偏东的金秀瑶族自治县,延伸到象州、蒙山、平南等八个县境,是桂江与柳江的分水岭。大瑶山上聚居了世界上最多的瑶族人口,其独特的信仰、习俗、文化和服饰,形成了五彩缤纷的独特瑶族风情。当地的瑶族民间神话多彩多样,直接或含蓄地表达了当地瑶民的爱憎情感,表现其风俗民情,也探知其与外部环境的接触与认识。可以说,这些渊源流传的民间传说便是大瑶山瑶族的一部史诗,记载了他们祖孙世代的生活。
盘古与女娲为瑶族的创始父母神,是最为着名的瑶族神话人物。 相传其二人为亲兄妹,是大洪水灾难中唯一存活的人类。 兄妹俩为了繁衍生息而结为夫妇,诞下瑶族子子孙孙。伏羲与女娲的这种“姊妹婚”可称得上是瑶族婚姻制度的根源。除此之外,部分瑶族群落中流传着的大差密陀罗女神(即创始女神)的传说显示出瑶族内部母系家族力量仍然强大,维护母系氏族的利益也是人生重要之事。因此,女儿即使出嫁到夫家脱离了本来的家族,外孙女也要与孙子通婚以保证御罩“肥水不流外人田”。甚至连舅侄通婚,外祖父与外孙女结婚的在今天看来是**的事情也时有出现。当然,如此近亲通婚的行为极不利于瑶族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近亲通婚不利于优生优育。根据1982年的一个统计数据显示,平山大队木柄瑶中畸形、白痴、低能的人合计40人,占木柄瑶人口的11%。更重要的是,这11%的人口不仅生产力低下且生活不能自理,这样的现象在一个贫困的山村中绝对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情。他们不仅给家庭造成了严重负担,自己的人生也不能正常发展。第二点:绑缚性的婚姻使男方与女方都不能自由地选择配偶,处在弱势的女方有时更是被限制人身自由。八十年代的瑶族文学中就着重突出了“姊妹婚”对女性的迫害。例如在《哦,古老的巴地寨》一书中,白裤瑶的第一个女大学生呢子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就被逼迫嫁给表哥顶债;而善良的表哥为了让表妹继续读大学,顶住了家里的压力,娶了一位没文化的妻子。另外也有记录显示,导致部分瑶族地区中学女子辍学率高的原因就是被家族逼迫嫁人顶债,而结婚对象将近半成都是表兄。而这部分受过教育的妇女因不能接受与现代化的知识理念相反的近亲结婚,生活郁郁寡欢。
除了瑶族内部的婚姻,当地瑶民与其它民族之间的关系也表现在神话中。大瑶山滚拆皮居住着汉、壮、瑶三个民族,彼此联系深刻。汉壮二族对瑶族的影响从《孤儿与仙女》、《会唱歌的狸猫》(又名《东新立甲》)、《错鸟》以及《刘三姐》几个故事中便可窥知一二。《孤儿与仙女》中男女主角身份类似于董永与七仙女,但不同的是董永是孝子而非孤儿。在我看来,孤儿这个在瑶族神话中时常出现的形象深刻体现了瑶族本身永不停息的迁徙,无根无着落的特点。更甚的是,由于大瑶山瑶民生活困窘难堪且在大山上生存条件艰苦,暴风雨等可能导致泥石流而平日在进行“刀耕火种”时一不小心就可能有生命危险,家庭中父死母亡可能不是不寻常的事。孤儿与孝子的区别意味着瑶族社会与汉族社会的差异。由此可知,瑶族虽移居至汉族之地,但仍保持着自己的民族精神与特点。《会唱歌的狸猫》中出现了类似《田螺姑娘》的情节。《错鸟》并没有涉及汉族传说,而是描述了一个关于汉族儿郎入赘瑶家的故事。招郎入赘在瑶家十分很平常,入赘的男儿在家中不受歧视,享受与妻子的平等待遇。招郎入赘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女方家族人丁稀缺而缺乏劳动力,女方家族全是女儿因此需要留下一个继承家业,男方家庭贫苦无法支付娶媳妇的婚嫁费用,男方家庭男丁富裕而有剩余劳动力。由于大瑶山上汉族人口较少,与瑶族通婚是很常见的事。再者,汉族在大瑶山实为“少数民族”,生活条件与经济状况普遍不及瑶族,汉族儿郎入赘至瑶族的例子不胜枚举。同时要提到的是,居住于大瑶山边缘者普遍为汉族,少数的瑶族习惯了汉族的语言文字,其子孙后代则被汉族同化。以上列举的神话都是与汉族有关,而《刘三姐》则是与壮族有关。虽然刘三姐被称为瑶族的歌仙,但她初始于壮族传说,而非瑶族。刘三姐是壮族传说中的重要人物,壮族的三月三歌节便是为纪念她而来。由于大瑶山上也居住着壮族且两族人民通婚频繁,壮族的歌仙也成了大瑶山瑶民们的歌仙。在三族和谐相处的同时,矛盾也间歇不断地发生。许多大瑶山瑶族传说中都有提到壮族地主剥削瑶族贫苦农民,或是汉族女婿入赘瑶家后忘恩负义谋财害命之事。实际上,历史上两种恶劣事件皆有发生。其中一例有:平南鹏化张春如,于1934年进入黄钳,夺占陈盘姓瑶族祖遗水田,双方打官司长达7年。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在我搜集的资料中没有出现瑶族族内各分支不和的资料,但据史料记载,二者皆有发生。例如,清朝时龙华花篮瑶与容洞茶山瑶之间发生的争山事件;再例如,象州百丈圩附近抱村壮族曾意欲夺取黄桑花篮瑶两处山场田地。
大瑶山瑶族人民的信仰及生活深受宗教影响,这点在其民族传说中也可得到验证。瑶族是坚定的多神论者,其起源神话分为两种:一是密陀罗开或盘瓠开天辟地创造人类,二是伏羲女娲两兄妹诞下人类;时至今日,瑶族人民仍然视农历十月十六日的盘王节(祭祀盘瓠的节日)为一年内重要的节日,并在这一天聚居在一起唱歌跳舞。除了各个创世神、社神、土地神、山神、雷神、龙王、甚至谷种,都是瑶族重视并崇拜的神灵。以上形象在创世神话、《社王》、《会唱歌的狸猫》等故事中皆有提到。这些故事中,除了发洪水淹没世界的雷神和勾上鱼饵需要人类救治的龙王,其他神灵皆为神通广大的正面角色。由此我们也可探知,瑶族人民对于与生产有关的神灵(包括社神,土地神,山神,谷种等)尤其崇拜,而对带有统治阶级意味的雷神和龙王则并不是那么敬仰。这样的现象八成与瑶族内部山主与山丁的对立立场有关。瑶族的山主占有大片土地,而山丁赖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才可租得赖以生存的耕地、屋子、柴山、水源。但是,即使这些“统治地位的”神灵对待普通瑶民十分苛刻,或是水淹瑶寨或是吃人,瑶民在坚决反抗的同时仍对他们存有敬畏之心,除了瑶族本土宗教外,佛道两教也对瑶族影响颇深。罗汉与佛祖等神话形象皆在民间故事中出现过;虽出现次数不比本土仙灵频繁,但也可探知其创造奇迹的本能及在人民心中重要的位置。更重要的是,“因果报应”这一思想频繁地出现在故事中,如:《会唱歌的狸猫》中孤儿与其龙女虽杀死的是骄奢淫逸的昏君,却仍因“杀人”而被“报应”,最终在一年内因病而死;又如在《天有眼》中,因行兇杀人而夺得金银发家致富的船夫最终合家出海遭遇风暴而亡故。虽然,“因果报应”这一思想在瑶族中可能并非起源于佛教,而是本民族固有的思想文化。但是其与佛教思想相切合,也有会是佛教在瑶族中易被人接受且流传广泛的原因之一。除了佛教,道教也是瑶族的重要宗教之一。在其传说中,有山主要求地理先生看风水的,有玉皇封社王的,有七仙女助孤儿的,也有在陈宏谋的传说中玉皇慧眼识珠选举贤才的。道教在当地中影响深远,许多重要的传统习俗都与之相关。例如,做为瑶族男子人生三大事的度戒,世俗的意义是该男子的社会角色和地位的转变,宗教上的意义则是师男死后将位列仙籍,灵魂可以进入神仙世界,象征着道教境界的升华。
⑸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的民俗风情有哪些
富川县瑶族的风俗传说,大多与当地人的生产劳动、生活习惯、文化生活有关,都充满了独特的民族风情和地域特色。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与节日歌圩有关的风俗传说 富川瑶族自治县历史悠久,勤劳勇敢、聪明智慧的富川瑶汉人民的先民就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在长期的生产劳动过程中,孕育了独特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而这种文化艺术就形成了今天的节日歌圩,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1、盘王节。富川瑶胞的节日很多,除了与汉族的节日相同的之外,最盛大的节日是“还盘王愿”,又称“盘王节”。盘王(盘瓠)被瑶族人公认为统称始祖由来已久,关于盘王的传说几乎家喻户晓。相传古代有个平王,养有一只身上有二十四道花纹的龙犬,名叫“盘瓠”,(又称“彩狗”).有一年,邻国高王发兵征发平王的国土,平王出榜招贤抗敌,盘瓠揭榜率兵出征,咬死高王。凯旋后平王封他为盘王,并践行诺言,将最美丽的三公主嫁给他。新婚之夜,彩狗变成一个魁梧健壮的男子,公主大喜。婚后公主为盘王生下六男六女,平王赐给外孙们每人一姓(即盘、奉、包、沈、唐、黄、李、廖、邓、任、赵、周),这便是瑶族最早的十二姓。 盘王不贪富贵享乐,安于耕猎劳作,将家人带进深山开垦耕织,教导子女自力更生。后来,在一次打猎中,盘王被一只受伤的大山羊撞下悬崖,与大山羊同归于尽。三公主命子女们剥下羊皮蒙在长鼓上,狠狠打击以报父仇。此后每年的这一天,瑶胞们便汇聚一起击鼓吹笙载歌载舞纪念盘王,久而久之就演变为今天的“还盘王愿”。为敬奉盘王橘世,瑶胞们每三年还一次小愿、每六年还一次中愿、每十二年还一次大愿,时间少则三昼夜、多则七昼夜。节目有打排板、全村聚餐、热闹非常;一部分瑶胞如富川县莲山镇的“民家人”,还要抬出盘王塑像出游;也有的村寨习惯放大花炮、吹芦笙、跳芦笙舞、长鼓舞。如富川县新华乡的所有村寨都有这种习俗。 2、歌圩。富川县瑶族的歌圩与盘王节之类的庆典活动是密不可分的。由于受楚地文化的影响,在一些节日活动中,瑶民青年男女都喜欢唱歌、对歌。全县境内主要流传的民歌有过山瑶的“过山声”、“仙拜歌”;平地瑶的“依拉咧”、“哭嫁歌”;梧州话敬伍缺瑶民的“蝴蝶歌”,男女答歌相配、歌词内容非常丰富、曲调优美动听。其主要形式: 一是会歌堂。会歌堂一般是某一村举行“会期”或男女结婚吃花诞闹洞房之夜,大家围坐起来唱歌、打油茶、互相对唱通宵达旦。唱到难舍难分时,男女互换礼物,表示建立感情和相爱。 二是赶歌圩。赶歌圩是青年男女以唱歌恋情的一种形式。凡是节日或者“会期”唱歌,称之为摆歌堂亮辩。青年男女唱歌唱到情投意合时就互相介绍情况,并约定下次歌圩相见,赶歌圩就此结束。富川县境内的瑶族人有以歌为茶的优良习俗,因此,富川“摆歌堂”、“赶歌圩”盛行不衰。这些传说处处体现出富川瑶民敬奉祖先、崇拜祖先的传统美德,也是对青年男女追求婚姻自主、向往美好爱情的赞颂。(二)与日常习俗有关的传说 日常习俗包括饮食服装、婚丧娶嫁等活动。传说常在细节上解释其来历,尤其是饮食着装、婚俗,在富川瑶民中有着动人的传说。 1、饮食。富川瑶民尤喜喝油茶,特别是富阳镇劳溪山、洋溪一带的过山瑶,每天三餐之前均要先打油茶喝,因为山瑶们居住深山,气候寒冷,即使夏天,晚上睡觉都要盖棉被,而油茶的制作配料中有姜葱等驱寒物品,所以油茶能驱除山瘴湿气振奋精神,驱除疲劳。久而久之,就留下了先打油茶喝的习俗。若有客人来,即使是素不相识,也以油茶盛情款待。习惯一喝就是三碗,所谓“一碗疏、二碗亲、三碗见真心”。表现了富川瑶民热情好客的传统风尚。而城北镇大源山中的山瑶,日常生活中更是与油茶密不可分。他们除了待客、在家喝油茶外,外出做工带的饮料也是油茶。邀请客人到家去吃饭,他们不说去吃饭,而是说“去我家喝油茶”若不懂得这些习俗的人还真的以为只是去喝油茶,往往吃饱了饭才去,结果到了瑶民家见到满桌佳肴才知原委,有的也因此弄出很多笑话。次类事情往往发生在一些下乡的干部、外地人身上。从这些风俗上也反映了瑶民们对油茶的钟爱。 2、着装。富川瑶民着装以蓝黑色为主。男装对胸开口布扣、女装左侧开口布扣。城北镇西岭山上的过山瑶,习惯穿一种衣服叫做“狗尾衫”。其前襟长至膝下,两端精心缝制若狗尾,穿着时两端在胸前交叉,系于腰后,“狗尾”自然下垂。这种服饰传说与瑶族人崇拜“盘瓠”有关。史载盘瓠“其毛五彩”、“狗头人身”。古代南蛮及其后裔皆模仿盘瓠的形状及颜色制作衣物,瑶族人至今仍穿五色服、狗尾衫、戴狗头帽,就是以示不忘祖先。 3、婚俗。人类的婚姻史在发展过程中,排除了有血缘关系的男女间的婚姻,而富川瑶民们的婚姻形式有两种:一是“招郎”、一是“嫁女”。“招郎”是富川瑶民们中普遍存在的风俗,尤其突出的城北镇西岭山上的过山瑶,据说过山瑶民居住深山,山中多豺狼虎豹,而身强力壮的青壮年男子大都具有一些简单的捕获野兽的本领,因此过山瑶民大都喜欢生女孩,长大后,女孩招郎以增加家中劳力。而过山瑶女子在家中向来享有较高的地位,她们一般也不出嫁,而是招本民族的男子上门,平地瑶至今也保持“招郎”的习俗,一般是在只有女孩没有男孩的存在。“嫁女”其形式与汉族的形式差不多,在此不多说。(三)、与宗教习俗有关的传说 我国各地区各兄弟民族,按各自的历史习惯、信仰不同的宗教,因此富川瑶民们也有不同的宗教习俗,概括起来有两类:一类是原始宗教习俗、一类是现代宗教习俗。 原始宗教习俗是指一种带有宗教色彩的习俗传说。富川瑶族人民对祖先很是尊敬,习惯在进餐前先念祖先几辈的名字,表示祖先先偿后子孙辈们才能食用,这样祖先才能保佑全家无病无灾、幸福安康。逢年过节必备猪肉、鸡、鸭和酒祭拜祖先。而城北镇城北街一带有“喝猪汤”的习俗。传说城北街黄姓人家的祖先在一年除夕正准备吃年夜饭时,桌上只有少量的猪肉及鸡肉却被狗叼走持掉,只剩下一碗汤及一块鸡屁股。无奈之余只好让老人掉吃鸡屁股,其余人分喝掉肉汤。后来就演变成了“喝猪汤”及敬奉老人鸡屁股的习俗,至今流传,当然食物已不止是“汤”了。如今在城北街一带,无论是出嫁的女儿还是分家另过的儿子,年节时都要把鸡屁股送回家孝敬老人。这一风俗习惯充分体现了瑶族人独特的民族色彩,也体现了瑶民们尊敬老人及友爱互敬的风尚。
⑹ 瑶族的独特风俗习惯
瑶族风俗习惯
瑶族服饰丰富多采,不同地区和支系也有所不同。男女服装主要用深青、蓝土布制作,男子喜着对襟无领的短衫,下着长裤或过膝短裤,一般束腰带,南丹县“白裤瑶”男子则喜欢着长及膝盖的绣边白裤;妇女一般着无领大襟上衣,以带束腰,下着长裤、短裙或百褶裙,也有的着后长前短的过膝长农,在显眼处绣以彩色花边,现年轻人平时多着汉装,只在庆典时换上民族装。妇女头饰式样繁多,风格别致,常戴耳环、手镯、银牌等银饰,乘上彩色丝带,大瑶山部分妇女头上戴的弧形大银钗,重量达1斤左右,从瑶族妇女的头饰就可区分少女、未婚妇女、已婚妇女及属于哪个瑶族支系。
饮食:瑶族饮食以大米、玉米、红薯、芋头为主,部分地区盛行“打油茶”,大瑶山瑶族喜欢腌制“鸟酢”、“兽肉酢”,并作为待客上品,有的则腌制熏猪肉、熏牛肉等风味独特的食品。
居住:瑶族住房为竹木材料,一般一栋三间,长方形,也有的建成干栏式楼房,多依山建造,聚族而居。
婚俗:瑶族未婚青年男女恋爱较为自由,利用节日庆典、集会和农闲走村窜寨,通过对歌或其他途径建立感情,互赠信物,自主婚姻;也有的须经父母同意,请媒说合,方可成婚。瑶族招婿现象较为普遍,一般不与族外通婚,随着经济发展,与外界判首交往逐渐密切,族外婚也开始增多。
丧葬:农村瑶族丧葬以土葬为主,有部分地区和支系实行火葬、崖葬、挂葬。
禁忌:妇女生产满月前不喜欢外人来访;婚嫁日期不能选在父母的忌日;男女对歌时不能坐在同一张凳子;在妇女面前不能说粗口;堂屋内不许吐痰;男人忌讳坐在碗橱前面。辈男女以兄弟姐妹相称,忌讳“姐夫”、“妹夫”等称呼
瑶族人民丰富多采的生活习俗,是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瑶族人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历史遭遇、卫生条件、生活方式、生产发展水平、宗教信仰和审美情趣的反映,是瑶族人民共同生活及其思想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居家习俗
大山区瑶族住房多为“茅寮”,四壁用小木条扎成,俗称“千个柱头下地”。上盖杉皮或茅草。有少量木板房,多为一栋三间,名曰“三间堂”。正屋两侧多用杉条另辟两间,俗名“披杉”。东间堆放杂物或作畜圈、厕所;西间作伙房、洗澡间。瑶族习惯洗热水澡,不论寒暑,每日一次。另有一种“吊楼”式木板房,一半在平地上,另一半依山势坡度用树木支架起来,上面居人,下面放东西,俗称“瑶家吊脚楼”。现在,“茅寮”式房屋逐渐减少。
丘陵地区的瑶族,住房多砖木结构,上盖青瓦、二层窗户形式的“三间堂”楼房。楼上虽有窗户,较矮,不住人,用作储存室。中堂开大门,两侧有侧门。
生产习俗
进入大山区的瑶族,当时因地广人稀,实行插标占地,刀耕火种,“种了这山种那山”。后随着人口增多,封建统治势力逐渐向大山区深入,瑶民的土地逐渐被侵占,为了生计,被迫借土耕种。借土的条件:“种树还山”。即瑶民在借种的土地上,播种作物时,要为“山主”种上林木;在护理作物时,要结合护理林木,待林木成长,土地不能再种作物时,才把土地和林木交还“山主”,再到别处借土耕种。造林,习惯“插条”和林粮间作。
粮食作物以玉米、红薯、旱禾、小米、乔麦、山芋为主,间种油桐、棕片、茶叶、药材等,肥料就是利用新伐地土壤中的腐殖质和烧垦的草木灰。生产工具主要是锄头镰刀、斧头,辅以竹木工具。运输主要靠人力背、挑。背篓是瑶民最习惯用的运载工具。劳动形式,以户为单位,男女同劳动,需要请帮工时,被请的人不管自己的事多型冲樱忙,都得去帮助。垦植大片山场,则采取按户或按劳动力入股,秋后按股分红的方式进行集体劳动。
打猎是大山区瑶族人民的生产内容之一卜丛。主要是打野猪,只要发现野猪危害作物,就集体进行围猎,直至捕获或赶走为止。围猎时1~2人带猎犬觅踪,其余人守卡。捕获野兽的分配既使是背着的小孩,也可分得一份。个人捕猎,主要是放套绳和装弩。
婚恋习俗
婚前交友 历来,瑶家青年男女,交友恋爱,比较自由。在生产劳动,赶圩作客,节日聚会中,多以歌声为媒介,表达爱恋之情。一经双方同意,即可互相往来,父母不加干涉。这种行为,男方称为“交客姑”,女方称为“带后生”。到正式结婚时,如新郎不是初交之友,男友则必须备一篮子礼物(糖食及梳妆用品),送给女友,名曰“拿篮子”。女方备一包袱,内装云头鞋、带子等,作为回赠,叫做“丢包袱”。
在大山区,盘、赵两姓可同姓通婚,其它各姓一般为异姓通婚。但瑶汉一般不许通婚,民国时期,稍有松动。解放后,民族交往日多,团结融洽,通婚之禁,基本放开。
婚姻形式 主要是“赘婿”(即招郎),瑶语叫“纠千”。男到女家落户,通常要写“赘书”,内容为赘后男子的义务和权利、子女承祀、财产继承等条款。入赘者一般要改名换姓,按女家排辈,也有少数夫妻换姓的。赘婿还有另外两种形式,一种叫“两边走”,男方仍用原来姓名,夫妻共同照顾双方父母,所生子女,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承父姓,以此类推;另一种叫“明招暗讨”,这种婚姻多因女方父母年老,弟妹年小,家里无劳力,一旦上述条件改变,男则携妇归家,所生子女随父姓。女嫁男家的,主要在平地瑶中,妻保持原姓,子女随父姓。
结婚仪式 男到女家入赘的,婚事由女家操办,新郎由一群未婚青年陪送步行,女家鼓乐半路相迎,晚间举行拜堂仪式,并遍接亲友(有的不请自来),“坐歌堂”通宵达旦。女到男家的,出嫁前,女家“坐歌堂”,出嫁日,新娘由父兄或娘舅背负出门,然后,本村姑娘陪送打伞步行到男家,举行拜堂仪式,接受亲友祝贺。
离婚与再嫁(赘) 岭东高山瑶,妇女地位较高,婚后双方共同劳动,如感情不合,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离婚。一般请村寨老人“喝茶”,提出离婚原因,经调解无效,就“判”离婚。夫妻拿一节竹筒到山上,一刀劈为两半,各执一半,相背而行,就此分手。入赘男子,如违反“赘书”条约,女即可“休夫”,财产全部归女方。寡妇再嫁不受限制,但严禁兄终弟继、姐去妹继的婚姻结合。解放后,瑶族人民按“婚姻法”规定办理手续。
哭嫁 姑娘出嫁前,遍接至亲好友及村中姐妹,来家聚会,连续两晚,头晚茶点相待,夜晚设酒宴。宴后齐集堂屋,唱“女歌”、道私情或笑语逗乐,“坐歌堂”。新娘则按辈份依次向亲友“哭嫁”,亲友赠送“红包”。
打新郎 婚后三日,新郎回门到岳家,女方村中妇女,相约而至,争打新郎,以示今后不可虐待新妇。有的村寨,则是婚后第一个春节,新郎到岳家拜年,村中青年男女,敲锣打鼓(有时还要耍龙舞狮),向新郎祝贺,新郎则回赠“红包”,这也叫打新郎。后来逐渐演变成全村妇女小孩索取“喜彩”钱,否则,便不罢休,有时弄得新郎大为尴尬。
丧葬习俗
瑶族都实行土葬,老人垂危时,便为之梳头、淋浴、穿寿衣,亲属守侯“送终”。死后移置厅堂(男左女右),全家举哀,子女前往亲友报哀,择吉安葬。停柩一般三天,请师公做“道场”。家贫者则一碗水为之“开路”。死者若是师公,则要请同等水平的师公念咒,将尸体用红布捆在坐凳楼梯上,法事完后才入棺。
出殡时,师公只引送到门口,由孝男或孝女,手持火把或菜刀引路上山。高山瑶不讲究什么“风水”宝地,只要在离住房不远的山脚,选上一地,即行安葬。
现在,瑶族已经实行殡葬改革,丧葬办法开始试行火葬。
⑺ 瑶族的民族历史】
瑶族
身着民族服装的红瑶妇女瑶族是我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人口为2637421人。主要从事山地农业。自称“勉”、“金门”、“布努”、“炳多优”、“黑尤蒙”、“拉珈”等。因为经济生活、风俗习惯的差异,又有“盘瑶”、“山子瑶”、“顶板瑶”、“花蓝瑶”、“过山瑶”、“白裤瑶”、“红瑶”、“蓝靛瑶”、“八排瑶”、“平地瑶”、“坳瑶”等称谓之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称为瑶族。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湖南、云南、广东、贵州等省。瑶族分布的特点是大分散、小聚居,主要居住在山区。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瑶族人口数为2637421。人。瑶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支系比较复杂,各地差别很大,有的甚至互相不能通话。通用汉语或壮语。历史上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文,1982年中央民族学院语言研究所苗瑶语教研室盘承乾、邓方贵、刘保元等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并根据1957年12月,国务院讨论通过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设计字母的五项原则》,设计了一套瑶族勉语的文字方案(草案)。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瑶族,在1983年也以拉丁字母形式创造了瑶文。但与我国的瑶文字母略有些不同,于是在1984年4月底5月初,美国、泰国瑶族曾经派了一个代表团来华,与我国瑶语文工作者商讨统一瑶文字母问题,并取得了一致意见。现在中国、美国、法国、加拿大、泰国等有不少瑶族会使用统一的瑶文互相通信往来,进行文化交流。于是瑶文已成为世界性的瑶族(勉语)文字了。但瑶文还处于试验阶段,还有待于普及和推广。 瑶族语言属汉藏团稿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由于长期与汉、壮、苗等族接触,各地瑶族一般又兼通汉语,部分兼通壮语和苗语。
瑶族居住地区多为亚热带, 海拔一般多在1000至2000米之间,村寨坐落周围,竹木叠翠, 风景秀丽。因其生产方式、居住和服饰等方面的不同特点而有多种自称和他称。如:盘瑶、 茶山瑶、山子瑶、坳瑶、花篮瑶、白裤瑶、红头瑶等,多达2 0个支系。新中国成立后,瑶族成了他们的统称。
关于瑶族的来源,说法不一,或认为源于“山越”,或以为源于“五溪蛮”,或认为瑶族来源是多元的。但大多数人认为瑶族与古代的“荆蛮”、“长沙武陵蛮”等在族源上有渊源关系。
秦始皇建立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后,采取迁“谪戍”民于边疆民族地区的政策,从中原派大批汉人进入长沙、武陵蛮地区,带来了先进生产工具和技术,促进了这些地区生产的发展。西汉时,武陵蛮地区的蛮人按丁计税,到了后汉仍对蛮族征收“徭税”。永和元年(136),由于“徭税”过处重,包括瑶族先民在内的武陵蛮纷纷起义。
南北朝时,瑶族先民已分布到“东连寿春(今安徽寿县),西通上洛(今陕西商县一带),北接汝颍(今河南东部及安徽西北部)”的广大地区。这一时期瑶汉经济文化交往密切。唐代瑶族主要分布在湖南及广东、广西境内,史称莫徭蛮。莫徭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宋王朝对瑶族地区采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加以控制,部分瑶族地区在土官或土酋的统治下,加速了封建化的进程。 在瑶族的历史上,有一次重要的迁徙。元朝时期,官员派人前来征税,当地瑶民热情款待,以至官员忘了回衙,衙门误以为瑶民杀了前来征税的官员,故派兵前来剿杀,瑶民被迫迁徙分转各地,临前将牛角分成十二节由十二姓掌管,相约千年之后在回故地。
元、明、清时期,瑶族的分布已遍及广西、广东以及湖南西南部和云南、贵州的部分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发展较快的地区已接近汉族地区的水平,而偏远地区的瑶族“随溪谷群处”,甚至不从事农耕,以猎山兽为生者,一部分尚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由于封建王朝剥削、征剿屠杀,明末清初,部分瑶族逃至越、老、泰等国边境。至20世纪70年代,在越、老、泰等国的部分瑶族分别迁徙到美、法、加拿大等国居住。
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前烂成立前的瑶族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大部分瑶族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兼营林副业,小部分瑶族地区则以林业为主,兼营农副业。瑶族地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手工业、商业和林副业生产虽有一定的发展,但一般作为家庭副业而存在。瑶族社会基本上已进入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阶段。在瑶、壮、汉、傣等族交错杂居地区,田地、山林等主要生产资料大部分掌握在外族地主手中,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错综复杂。云南部分瑶族山区则长期处在傣族土司的统治之下,瑶族农民对领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慧或漏个别瑶族地区保留有少量的原始氏族残余,采用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这类地区土地占有关系的特点是:大部分土地被汉、壮族地主所占有,瑶族地主极少,瑶族劳动人民和汉、壮族劳动人民一起受着汉、壮族地主的压迫剥削。此外,还有小部分土地归村有和社有,共同使用,如广西南丹瑶寨的所谓“油锅地”、“油锅田”就是。“油锅”,即指用锅吃饭的一个父系家族。每一个父系家族内包括几个或十几个小家庭,油锅成员彼此间有互相帮助的义务,有共同遵守的习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瑶族地区还保留有“瑶老制”和“石牌制”的社会组织形式。瑶老和石牌头人一般由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经验丰富的老人担任。这些头人由群众选举产生或在办事过程中自然形成而则由群众公认。大凡维持社会秩序、组织生产、安排宗教活动、组织群众抵御外来侵扰等,都由瑶老或石牌头人负责。建国前,广西金秀瑶族居民把社会公认的习惯法镌刻在石牌或木板上,凡有违背者,石牌头人有权予以追究或处罚,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并引起群众公愤的,石牌头人有权给予严厉处分以至处以死刑。随着瑶族地区的阶级分化日益明显,以及国民党统治势力逐渐深入瑶族地区,有些瑶老和石牌头人接受国民党政府的委任,利用手中握有的权势制造事端,扩大纠纷,敲诈钱财,从中渔利,使原来具有原始民主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日益蜕变。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根据瑶族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及各种封建特权,瑶族人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到60年代,在瑶族人民聚居或其他民族杂居的地区,共建立了以瑶族为主或有瑶族参加的自治县12个,即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以及广西龙胜、防城、隆林各族自治县、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此外,在瑶族人民的小片聚居区还分别建立了200多个民族乡。瑶族干部队伍也随之成长。
几十年来,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在国家的大力支援下,瑶族人民治山治水,植树造林,拦河筑坝,凿山开洞,兴修水利,发展交通,使瑶山的经济稳定增长。富川瑶族自治县是广西商品粮和烤烟基地之一。1987年工农业总产值近两亿元。广东连南、乳源的瑶族利用广东对外开放的优势,积极开展横向联合,发展对外贸易,大上“三来一补”项目,近几年其经济有了巨大变化。金秀、江华县瑶山的森林资源异常丰富,这里的瑶族人民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大量建设用木材,还提供了不少橡胶、八角、香菇、木耳等林产品和亚热带植物产品。瑶族人民的生活有了显着提高,过去那种“刀耕火种在上坡,收入不满小半箩,山竽野菜度日子,火堆蓑衣当被窝”的悲惨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些地方开办的瑶族小学、瑶族中学和瑶族班有声有色,瑶族涌现出了一大批科技人才。瑶族的文化教育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昔日“只闻鸡犬叫,不闻读书声”的日子远去了。如今的瑶山交通、通讯、邮电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瑶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共同繁荣事业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瑶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创造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
瑶族在远古时代就有了民族起源的神话传说。先秦古籍《山海经》就有盘瓠神话的原始记录。除盘瓠神话外,反映本民族远古社会生活的神话,还有《盘古开天地》、《伏羲子妹造人民》等。歌谣在其文化艺术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源远流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讲述天地万物起源的创世歌;记述民族历史的古歌;表现劳动生活的狩猎歌和农事季节歌;爱情歌;祭祀用的乐神歌;赞颂反抗斗争的革命斗争歌等等。其中的《盘王歌》歌词长达3000多行,歌名多至数十种,为瑶族人民的伟大艺术珍品。此外,还有史诗般优美的传说、故事、寓言、童话、笑话、谜语、谚语……。有的述说历史上的不幸遭遇,有的歌颂反抗压迫的起义斗争;有的揭露封建剥削的残酷;有的歌颂爱情坚贞;有的描述民族风物等等,展示了瑶族人民的思想、道德观念和社会生活,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瑶族音乐、舞蹈与其民间歌谣一样,起源于劳动与宗教。其舞蹈着名者如长鼓舞、铜鼓舞,系祭祀盘王、密洛陀的大型舞蹈。民间盛行的舞蹈还有狮舞、草龙舞、花棍舞、上香舞、求师舞、三元舞、祖公舞、功曹舞、藤拐舞等数十种。《盘王歌》有24种曲牌,唱腔相当复杂。民间流传的生产歌、酒歌,曲调平缓而喜悦;苦歌、哀歌曲调悲痛深沉;情歌欢快动人。现在,瑶族的长鼓舞、铜鼓舞已搬上了舞台,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瑶族的工艺美术有印染、挑花、刺绣、织锦、竹编、雕刻、绘画、打造等,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其中尤以蜡染、挑花出名。
瑶族早在唐、宋时期开始,学习用汉字记录本民族的历史,编纂各种典籍。迄今各地瑶族民间散藏着的大量瑶族历史典籍,包括着名的历史文献《过山榜》和数量众多的宗教经书、歌本、家谱等等,就是瑶族对祖国历史文化的一大重要贡献。《过山榜》是研究瑶族历史的宝贵资料。
风俗习惯与重要节日 瑶族男女服装主要用青、蓝土布制作。男子喜着对襟无领的短衫,下着长裤或过膝短裤。广西南丹县瑶寨男子喜着绣边白裤;广东连南瑶族男子喜留发髻,插以雉毛装饰,并以红布帕包头。妇女喜着无领大襟上衣,下着长裤、短裙或百褶裙,在服装的领口、袖口、胸襟、腰带、裙边饰以色彩斑斓的挑花、刺绣,鲜艳夺目。瑶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喜爱以银簪、银花、银串珠、弧形银板等配以彩色丝带做头饰,风格别致。少女、未婚或已婚妇女从头饰上就可以区别。
瑶族居民的主食以玉米、大米、红薯等为主。日常菜肴有黄豆、饭豆、南瓜、辣椒和家禽家畜等·广西金秀大瑶山瑶族利用“鸟盆”捕捉候鸟,腌制为酢,是款待贵客的美味佳肴。桂北地区的一部分瑶族盛行“打油茶”,即以油炒茶叶煎汤,佐以生姜、辣椒、食盐调味,趁势冲泡炒米、炒豆、米花之类同饮,具有特殊的风味。瑶族住房有竹舍、木屋、茅房和小部分泥墙瓦屋。房屋一般是一栋三间,中为厅堂,两侧房前部为炉灶或火塘,后部为卧室,屋前屋后,分设洗澡棚或猪牛栏。
瑶族一般不与外族通婚,招赘习俗较为普遍。男女青年婚前恋爱较为自由,利用节日、集会和农闲串村走寨的机会,通过唱歌形式,寻找配偶,双方合意,即互相赠送信物,“各自配合,不由父母”;也有需征求父母同意,请媒说合,方可结婚的。
瑶族的丧葬因地区和支系不同而异。如“勉支”大都行土葬。“布努支”过去兴岩葬,现行土葬。“拉珈支”瑶族成年人行火葬、未成年人行土葬、婴儿行挂葬。连南八排瑶人死后,行尸体绑于椅子上。出殡时,抬轿似地将尸体抬至墓穴入棺,人们称为“游尸葬”。
瑶族的节日较多,有大节日、小节日之分。大节日有盘王节、春节、达努节、中元节、社王节、清明节等,小节日几乎每月都有。广西都安瑶族的达努节比较隆重,相传是纪念先人反抗土司斗争的节日。盘王节,俗称“跳盘王”、“还盘王愿”。每隔三五年举行一次,时为农历十月十六日,一般由一户、数户或一村进行。主要仪式由师公跳神祈祷,唱盘王歌,跳长鼓舞,祷告盘王(盘瓠)保佑赐福。盘王节,一般是自称“勉支”的瑶族的节日,十分隆重。
(还有相关方面的, 请看 http://ke..com/view/5106.htm)
⑻ 清朝实行的山田升科政策,为何会引发了湘南瑶民大暴动
瑶民大都居住在湖南省南部,这里是他们的主要聚居地之一。他们长期过着不服徭役也不纳税的生活,因此倒昌模贺也长期安安静静的生活没有出过什么大的问题,直到清朝实行山田生科政策引起大批瑶民抗议、起义。
然而他们的这种行为引来了官兵的追捕,他们再也没有逃避的机会。于是赵金龙带领自己的兄弟和民众正式起义,起义惊动了邻边乡镇的民众。赵金龙的起义军很就从几百人到了几千人,他们越战越勇兵分三路后还顺利会师,然而这时山里有了瘟疫。这时又无法再往广州,他们不得不退守乡镇。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苛刻条件下他们还是再次突破了清军的合围,然而也因此实力打伤。此后他们只能跟清军进行更为艰难的巷战,最后弹尽粮绝领袖赵金龙也中弹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