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军官退伍后如何安置
我国军官退役后的安置方式主要有两类:岗位安置和待遇安置。退休、自主择业、复员和指令性计划分配是四种退役形式,它们在岗位安置和待遇安置这两种安置内容的实现方式、程度方面有所不同,但都体现着国家对军官退役后的生活安全所做的制度性安排。
退役,指退出现役。泛指军人(运动员)服满现役或由于别的原因退出军队。亦称“退伍”。在义务兵役制下,指军人服现役期满后停止服役,现役军官如有已达服满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或伤病残废完全不能服役等情况,可以直接从现役退役,军官退役后,一般保留其原衔,并在原衔称号之上加“退役”字样,以示区别。
退役条件决定着退役后的安置方式。我军现在的退役形式有退休、指令性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复员四种表现形式,且各有相应的条件限制。退休形退役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退役军官都可以退休。我国军官退休的条件是服役30年以上和年龄满50岁。自主择业型退役是自从2001年以后出现的,其条件限制是军龄满20年的营以上军官。而转业和复员型退役,并没有设置职务或年限的“上档”。
军官退役,从退出现役部队这一结果来看,很简单,退出了现役,退役的过程就结束了。但退役并非如此简单,退役安置绝大多数内容和重心在于退役后怎燃棚么安置。与退役条件相联系的退役后如何安置的主要区别在于是以提供就业岗位为主、还是以提供待遇保障为主。
从内容决定形式这一简洁的道理来看,我国军官退役后的安置方式丰要有两类:岗位安置和待遇安置。在实际安置过程中,与退休和自主择业类退役形式相联系的安置方式是国家发月退役金、提供就业帮助的安置。尽管部分退休军官怀有再就业意愿,但就业的需求并非都很强烈。军官自主择业退役后,仍需要参加各种社会性劳动,二次就业敏冲的自我需求和社会需求都较强烈,需要采取个人为主和政府扶助就业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就业问题。复员是发一次性退役金、辅助就业的安置。指令性计划分配是岗位安置和待遇安置一并实现,国家为退役军官找到一个合适的就业岗位,其待遇等生活保障都在安置单位实现。尽管退休、自主择业、复员和指令性计划分配这四种退役形式,在岗位安置和待遇安置这两种安置内容的实现方式、程度方面有所不同,却都体现着国家对军官退役后的生活安全所做的制度性安排。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桥段歼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 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 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❷ 一级军士长退休后国家如何安排
《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这是专门针对退役军人出台的第一部法律。这充分彰显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认可和高度重视。随着军人职业的尊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愿意投身军营,报效国家。❸ 当兵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当过兵的人退休后有的待遇如下:从实际上来说,军人的退休工资,在年满60岁退休后,军龄不满2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85%进行发放;军龄超过20年的,每多一年,增加1%。如果荣获了一些荣誉,比如年度军事训练优异,被旅、师、集团军评为标兵的三等功、重大科研实验等记的二等功、甚至是传说中的一等功,分别增加5%、10%、20%。而具体的工资,如果合计起来仍旧不如当地平均水平。如果实际工资低于这个水平,那么以当地平均工资来进行发放。
关于退役军人的退休金,可分为3点来区分。
第一:在军队服役的时间等同于缴费年限。退役军人当年的服役期限,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是等同的。如一个军人在部队服役8年后离开部队,那他个人的缴费年限就为8年。若是在离开后,又加入到别的事业单位里工作,单位为他缴费10年,但到退休时,他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就是25年。
第二:退役兵是农村户籍。这一部分人退役后,可以额外领取到一部分老年生活补贴金。在社保部有相关的规定,在1954年后加入部队,且在60岁以上离开部队的,会给这部分军人发放养老生活补助。
第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这类军人领取到的养老金,是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养老金的。按照规定而言,退休军人是要实施倾斜式挂钩调整的。
退伍义务兵相关的待遇主要有退伍补助费、退伍医疗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当月剩余天数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等。
退伍军人的安置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地方经济补助金和其退役时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少支配收入的120%。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悔姿多服一年增发5%。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第一条 在生活方面,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援助等政策制度,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调整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时,适当向贡献大的优抚对象倾斜。各地要及时建档立卡,对因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帮扶援助。逐步完善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就业创业政策,以及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等制度,激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奉献国防。
第二条 在养老方面,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鳏寡孤独的优抚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以及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优抚对象,各地应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优先给予护理补哗前族贴。积极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收优抚对象,提供适度的优惠服务。
第三条 在医疗方面,各地按照保证质量、方便就医的原则,明确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乱弊为伤病残、老龄优抚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优抚医院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惠体检,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第四条 在住房方面,适应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要求,逐步完善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改善优抚对象基本住房条件。在审查优抚对象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可给予适当租金补助或者减免。对居住农村的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第五条 在教育方面,认真落实现有政策,不断丰富优待内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切实保障驻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易地优先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就读地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残疾军人参加学习培训,按规定享受国家资助政策。退役军人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实施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调整专业、攻读研究生等优待政策。加大教育支持力度,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以及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措施,为退役军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竞争力。
第六条 在文化交通方面,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残疾军人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第七条 在其他社会优待方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优待工作,不断创新社会优待方式和内容。倡导鼓励志愿者参与面向优抚对象的志愿服务。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鼓励银行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各地影(剧)院在放映(演出)前义务播放爱国拥军公益广告或宣传短视频,鼓励为优抚对象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❹ 退休军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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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特别提一下其中的一个条件,就是军官、军士因病导致身体残疾可以进行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鉴定通过后作退休安置,也就是口语中说的“病退”,病退军官、军士相关待遇享受符合其他退休条件的军官军士待遇,且享受伤病残待遇。
第一,退休时享受的待遇。
干部、军士退休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为4个月本人月工资基数;二是安家补助费,标准为退休时的生活费和退休后增加的生活费之和作为月工资,按照回农村安置的发给8个月本人月工资;回城镇安置的发给6个月本人月工资;三是家具费和离队差旅费。
其中,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改发退休搭歼枣生活费时发给,安家补助费和家具费由军队原单位在移交地方安置时发给。
第二,退休干部军士退休生活费
军龄工资和除工作性津贴之外的津贴补贴按全额计发,干部职务、军衔工资和军士军衔级别工资按下列比例计发:
一是军龄20年(含)以下的按85%计发;军龄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知拆1年,增发1%;
二是因战因公负伤,评残等级为六级以上或患二、三期矽肺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按100%发给;
三是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标准提高15%,荣立二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标准提高10%,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标准提高5%,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
改带四是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提高5%,15年以上的提高10%,20年以上的提高15%;
五是退休生活费的入伍时间、奖励、地区三种补助可合并计算提高,但提高后退休生活费不得超过100%。
计算退休生活费的军龄(含工龄),参军当年算1年,进入下一年度即按增加1年计算。
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以军龄20年以上的军队退休干部为例,其现行月退休费标准 =[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85%+增发%)+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生活性补贴+房租补贴。
第三,伤病残退役军人一次性移交安置补助费
因伤病残作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军官军士,在移交政府安置时,会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
标准为鉴定为1级-2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70000元;
鉴定为3级-4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50000元;
鉴定为5级-6级残疾等级和通过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役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30000元。
第四,退休军官军士安置住房保障
伤病残退休军人住房保障、纳入军队退休干部住房保障计划,采取购买军队安置住房或自理住房的方式,优先落实安置住房。
伤病残退休军官、军士的基本住房补贴不足20万元 按20万元计发,本人基本住房补贴数额高于20万元的, 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实际数额计发。
第五,退休军官军士医疗待遇保障
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一级至六级残疾退休军人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第六,伤病残退休军官军士护理费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瘫痪、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军队退休干部军士,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发给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根据不同残疾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移交政府安置的符合享受护理费的伤病残退休干部军士,护理费执行军队标准,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现行标准为3500元/月。
❺ 军官退役后分配什么工作
网友咨询:❻ 我国军官退役后如何安置的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军士,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主要有这四种安置方式:
一、退役安置。
1.退役军官安置;
2.退役军士安置;
3.退役义务兵安置。
二、就业安置。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竖棚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猛拍人就业优惠政策。
三、单位接收安置。四、优先安置人员。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拓展资料: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退役军人有优待的政策内容:
1.免费教育培训;
2.免费就业创业服务;
3.免税政策;
4.免费金融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余知则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❼ 2022最新军官退休政策
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休后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另外,对老干部离休后的医疗、住房、用车、生活用品供应及其他有关生活待遇,都有相应规定。
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工作单位列入预算。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项目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军队退休干部退休费计算方法:
(一)退休干部退休费是按照比例计发的,兵龄(工龄)不满20年退休的,按照基本工资的85%计发,荣立过三等功的,增发5%,荣立过二等功的,增发10%,兵龄每增加一年,增发1%,最多不能超过100%。
(二)退休干部工资项目: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三)各项补助补贴标准
1.交通费:从2004年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标准: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发放交通费后,军队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
2.保留福利补助、保留伙食补贴毕蠢:军队退休干部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贴50元
3.军人职业津贴:从1999年1月起退休干部各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军人职业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380元。
4.公勤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费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费标准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
5.荣誉金:荣获一、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30元;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5元;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0元。随工资逐月发放
6.房租补贴:从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补贴标准调整为:正军职(含相当职务等级的专业技术和文职退休干部,下同)120元,副军职105元,正师职65元,副师职58元,正团职50元,副团职45元,营职以下40元;六级退休士官45元,五级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35元,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的退休干部遗属35元。自购自建住房和维修扩建私房的军人离休退休干部,不交纳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补贴。
7.防暑降温费: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年80元。
8.军粮差价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食物定量标准为:每人每天粮食550克,黄豆80克,植物油50克。军粮补贴标准,仍按1999年的标准执行。
9.政府特殊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由国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0.护理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按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800元。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离休干部单列编制。离休干部需要的各项经自费,由原单位支付。跨省安置的,由原单位拨春猛交接受地区的干部、人事部门掌握支付,医疗费用由原单位负责报销;过去已由接受地区负责支付的,应当由接受地区干部、人事部门列预算支付。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单位手森陪一次发给安置补助费150元,安置到农村生产队的,发给300元。离休干部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安置地点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都按在职干部差旅费的规定报销。干部离休后,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另外本人可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❽ 军人退休后还有待遇吗
有。
正军级干部退休后享受待遇如下:正军级一般授少将军衔或中将军衔,待遇有配警卫和内勤。
历史沿革:
上将为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高级别的军衔称号。上将在英语中与“将军”为同一个词(General),但在法、德等语中则是在将军之后加一个名词或形容词构成,法语为“集团军将军”(Gneraldarmee),德语为“最高的将军”(Generaloberst)。
最早的俄军上将军衔由彼得一世设立,根据1716年陆军条令规定,俄军上将担任总司令官,级别相当于元帅,有权领导将军“军事会议”。
随着军队规模的扩大和国家军事体制的发展,有的国家遂将上将区分为几个等正态级。最早是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悔清察授予潘兴以五星上将称号,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和大战碧茄结束后,授予马歇尔等9人以五星上将称号,其中陆军4名,空军1名,海军4名。
❾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
近期,伴随着改革脚步的临近,有关军人政策调整的消息不断被发酵,可以说,政策只会越来越好,肯定会振奋军心,但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和变革的今天,诸如对待军转干部,那么关于2020年军队退休干部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的知识是怎样的呢?跟着我一起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