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有问题会被开除公职吗
生活作风有问题分为好多类,不过绝大多数是不会被开除公职的

另外,公职人员的收入是难以满足包养情人需求的,所以根本上触及包养情人的问题,根本上都与贪腐挂上钩。
B. 公职人员生活作风问题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职人员生活作风不检点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C. 事业编生活作风问题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有一般的生活问题,对社会影响不大,一般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但如果是利用职权,生活作风问题对象是管理服务对象,或者上升到包养情人等高度,很可能面临开除。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五)包养情人的;(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D.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有问题,怎么处分
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公务员纪律(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一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三十五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4)生活作风问题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第八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国家公务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E. 公务员生活作风问题如何处理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包养情人的;
4、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3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5)生活作风问题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第八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国家公务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F. 党纪处分条例党员生活作风问题怎样处理
党员生活作风问题,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G. 行政记大过期间又被查出生活作风问题如何处理
摘要
亲,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生活作风上出现问题的话,没有产生太恶劣的影响,一般只做内部处理,如果产生了比较大的恶劣的影响的话,那么很有可能被开除公职。
H. 主动交代生活作风问题组织如何处理
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
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所在单位汇报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汇报!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修身律己,讲纪律守规矩,以身作则践行严实作风,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努力做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作风(拼音:zuòfēng),是指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文艺家或作品的风格。分类:1、思想作风。即是指人们在思想和意识形态表现中思想风格。比如:有的实事求是,有的一厢情愿;有的崇拜个人,有的依靠群众;有的好高骛远,有的脚踏实地等等。2、工作作风。即是指人们在工作中所表现的比较稳定的做派和风格。比如:有的大胆泼辣,有的稳健平实;有的粗枝大叶,有的严谨细致;有的举重若轻,有的举轻若重等等。3、生活作风。即是指人们在生活中所表现的比较稳定的做派和风格。比如:有的浪漫,有的踏实;有的热情,有的冷淡;有的亲切,有的孤僻;有的爱干净,有的比较邋遢,有的打扮时尚,有的衣着朴实等等。4、生活作风在有的情况下特指的男女作风问题,在有的情况下,生活作风还指男女关系方面,有的严肃,而有的则比较轻佻随意不检点,在处理男女关系时比较混乱,就被人们称为生活作风有问题。
I.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有问题,怎么处分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会由单位的领导等主要负责人与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严重的话,也会给予警告等方面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