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年低保审核标准
202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每个地方的发放标准是不一致的,例如上海市的低保标准是每个月八百八十元,北京市的低保标准是每个月八百元。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的赡养人或者是抚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者是失业救济期满但是仍然不能重新就业,家庭的人均收入比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低居民是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近几年,国家大力度的推动农村扶贫工作,低保是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到目前已为止,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已经达到了4301元/人/年。。
一、2021农村低保最新标准2021年国家实行了低保政策,贫困家庭皆被纳入了低保范围,他们可以享受基本的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能够领取不低于570元的保障金,农村居民每年可以领取不低于4260元的生活保障金,低保的保障费用和当地的消费水平有很大的关系,消费水平越高,低保标准也会越高。所以国家提供消费水平,也是为了保障我国低保户的老年生活。二、低保领取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三、低保领取方法1、满足低保申请条件后,然后要通过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的流程,通过批准后的下月就可以开始享受农村低保的待遇了。2、农村低保金都是由县级的财政部门将资金转到银行账户,然后由银行直接发放到人。四、哪些人不能领取低保补贴:1、已经脱贫致富且家庭经济收入高于当地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通过虚造资料、村干部关系而享受低保的"非贫困户"。3、购买非生活必需却又高价的商品,比如汽车、商品房、股票等等。4、过度修缮房屋导致贫困的人群不能领取低保。5、因吸毒、赌博等恶习导致生活贫困的人群不能再领取低保。
以上就是关于2021农村低保条件最新标准的介绍,国家不仅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也加大了对农村低保的管控,尤其是近几年农村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频发,国家提出对农村低保整治。
⑵ 2021年低保政策是什么
2021年国家实行了低保政策,贫困家庭皆被纳入了低保范围,他们可以享受基本的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能够领取不低于570元的保障金,农村居民每年可以领取不低于4260元的生活保障金,低保的保障费用和当地的消费水平有很大的关系,消费水平越高,低保标准也会越高。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⑶ 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1100元调整为1170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2020年7月起实施。国家设立了低保,通过每月为该类人群发放一些补助资金,能够很好的支撑日常的开销以及生活。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⑷ 北京最低生活保障2021年标准是多少
经过北京市政府的批准后,北京市民政局调整了社会救助的相关标准,将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每月人均1000元人民币,对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每月人均2000元人民币。这一相关社会救助标准从2018年1月起施行,这样一来,北京市的低保标准为家庭每月人均500元、520元、580元、650元、710元、800元及900元。
《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⑸ 城乡低保的发放标准有哪些
法律分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济南市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标准。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9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165提高到每人每年4277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年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16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77元。
法律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5区和济南高新区由月人均48O元提高到510元;长清区由月人均450元提高到480元;章丘市和平阴、济阳、商河县政府负麦根据当地有关统计数据,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500元提高到3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4700元提高到5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900元提高到34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当地有关统计数据确定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
⑹ 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
法律分析:2021年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740元每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不低于494元每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1110元每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不低于643元每月;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为210元每月,半自理标准为350元每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为700元每月。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支出。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⑺ 2021年最低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1170元调整为1245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21年7月起实施。
北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综合考虑了物价指数和社会保障相关标准,兼顾了区域发展差异,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同时,还充分考虑了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主要特点如下:
(1)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⑻ 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执行标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40元;其他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为每人每月750元。
(三)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城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500元;全市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975元。
(四)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市集中养育孤儿及分散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2250元和1500元。
(五)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标准工资100%生活费的人员,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资70%生活费的人员,调整为每人每月543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资40%救济的人员,调整为每人每月503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调整为每人每月465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⑼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
202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每个地方的发放标准是不一致的,例如上海市的低保标准是每个月八百八十元,北京市的低保标准是每个月八百元。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的赡养人或者是抚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者是失业救济期满但是仍然不能重新就业,家庭的人均收入比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低居民是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相关扩展:
北京城市低保办理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 》;
(三)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四)收入证明,主要包括:
1.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在职人员收入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离退休人员需提供领取离退休费证明;
3.享受失业保险人员需提供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4.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人员需提供领取经济补偿证明;
5.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收入证明;
6.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档证明;
7.其他有关收入的证明。
(五)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3.罹患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5.解除婚姻关系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解除婚姻关系证明;
6.在校就读的家庭成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家庭成员为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六)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北京城市低保办理程序
(一) 申请城市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居委会代为提交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后,应指导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将相关信息录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以居委会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填写《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及时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低保审核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障事务所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并将材料上报区(县)民政局。
(三) 区(县)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相关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入户抽查。入户调查结束后,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完成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信息录入和网上审批工作,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办理时限:自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至区县民政部门办结审核审批手续,期间所需时间为23个工作日加14个自然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街道(社保所)地址、区县民政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