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省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⑵ 垃圾归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垃圾分类属于政府的环保部门在管理。对于垃圾分类有:一、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教会消费者垃圾分类的知识,使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二、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
可将一个垃圾桶分割成几个隔段或建立几个独立的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应逐步细化。垃圾分类搞得越细越精,越有利于回收利用。可以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回收玻璃、纸、塑料和金属类包装垃圾、植物垃圾、生活垃圾、电池灯泡等特殊的垃圾。
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三章第十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具体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区实际制定。
⑶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什么
1、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2、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
3、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编写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课本和读物。
4、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5、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用地保障。
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7、发展改革、财政、机关事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六条
⑷ 垃圾分类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垃圾分类属于政府的环保部门在管理。
政府部门管理垃圾分类首先要尽快规范拾荒者的经营行为,加强引导和管理,在使其减少对社会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经营企业的转变,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更加超前的消费者分类回收体系。
对于垃圾分类,政府政策主要有如下四种:
1、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教会消费者垃圾分类的知识,使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
2、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可将一个垃圾桶分割成几个隔段或建立几个独立的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应逐步细化。垃圾分类搞得越细越精,越有利于回收利用。可以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回收玻璃、纸、塑料和金属类包装垃圾、植物垃圾、生活垃圾、电池灯泡等特殊的垃圾;
3、改善垃圾储运形式。对一些体积大的垃圾,应该压缩后进行储运。尤应注意的是,要对环卫局的垃圾回收车进行分隔式的改造,分类装载垃圾。充分发挥原有垃圾回收渠道的作用,将可再生利用的垃圾转卖到企业。另外,建立垃圾下游产业的专门回收队伍,由厂家直接回收,实现多渠道回收,引入价格和服务的竞争机制,以此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垃圾的回收率;
4、实行家庭短期收集,定期分时段分类回收,可以将垃圾分类一星期内暂时由家庭保管,环卫每天早晨收集容易腐烂的菜叶等餐厨垃圾,每天中午收集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下午收集建筑垃圾,晚上收集其他垃圾。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对新来户上门指导或发宣传册,让居民都知道如何垃圾分类。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⑸ 哪个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法律分析:各地区的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管理。
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⑹ 城市垃圾处理 归哪个部门管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上海市绿化市容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1、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2、市绿化市容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3、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置的政策,协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实,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4、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
5、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6、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查处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7、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商务、财政、规划、经济信息化、教育、民政、农业农村、科技、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邮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⑺ 在我国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在我国,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哪里扩展阅读: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做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⑻ 垃圾分类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垃圾分类属于政府的环保部门在管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有:1、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2、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监督管理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
⑼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由环保局负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三、监督管理县内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县内环境污染纠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四、管理县内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县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五、负责县内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
六、负责县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七、负责管理县内环境监测工作。
八、负责县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环保队伍建设工作、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和环保科研工作。
九、承办县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十、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⑽ 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是哪个
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的话,应该就是环保部门的,一般的环保部门是管这种垃圾回收利用以及清理分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