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人工伤误工费和生活费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级工伤为18个月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单位无权解除合同,是自己申请解除),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
② 交通事故处理时,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有大概的标准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
③ 我想请问一下,交通事故,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的标准是多少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
咨询当地律师都知道
住院伙食补助费、出院有营养费一般20元/天,误工费需要开误工证明、护理费,有收入的按照收入,没有收入的比照同行业的收入推算,交通费按照实际票据
找个律师都知道怎么处理,没有钱就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