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0年湖北打架住院的营养费,生活费一天多少钱
2020年湖北打架住院的营养费,生活费的话,一天的话可能也要嗯700到800左右吧。
② 工伤住院期间生活补助一天是多少钱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25
③ 费一天多少,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
护理费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的话,护理费是250块钱,一天,伙食标准的话是60块钱一天的。
④ 工伤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一天是多少营养费是多少
相关法律知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可能是你们的领导想推卸责任,或者你的公司不正规
具体的事项,我觉得你应该问下在线的律师,希望你一切安好
⑤ 没病住院一天多少钱
住院费每天的费用依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程度和疾病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病情比较轻的患者,日常的检查和治疗费用相对较少,一般在300元-500元左右。 而对于需要做手术的患者,这时患者的平均住院费用一般在每日1000元-1200元
⑥ 一般住院费多少一天
住院费每天的费用依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程度和疾病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病情比较轻的患者,日常的检查和治疗费用相对较少,一般在300元-500元左右。
而对于需要做手术的患者,这时患者的平均住院费用一般在每日1000元-1200元。对于急性危重的患者,可能要住进重症监护室,重症监护室费用昂贵,每日费用可能在7000元-10000元左右,而对于部分患者病情极度严重,如需要透析抢救,气管插管的患者,每日的费用可能在20000元-30000元左右。
医保住院费用报销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医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如果出院小结手写在病历的要复印出院小结和病历封面。
6、疾病诊断证明书(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书)。
7、未成年人同时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等。
8、长期居住证明。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住院费用
⑦ 在住院的话一天大概需要多少钱
截止2020年1月6号,三甲医院的床位每天800元左右。
一 医院的作用
(1)医院(Hospital)一词来自拉丁文,原意为“客人”,因为一开始设立时,是供人避难,还备有休息间,使来者舒适,有招待意图,后来,才逐渐成为满足人类医疗需求,提供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收容和治疗病人的服务场所。
(2)医院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病员开展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措施、护理技术、接诊服务、康复设备、救治运输等服务,以救死扶伤为主要目的的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有症状的病员和伤员,也包括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二 如何预防疾病
(1)勤洗澡勤换衣物,经常清洗卧具洗具等与我们有高频率亲密接触的用具,保持环境和个人的干净卫生;三餐定时定量,减少油腻、辛辣、生冷等刺激性食物,多吃水果蔬菜,注重维生素矿物质的摄入,需要时可以服用营养补充剂,全面补充所需营养素。
(2)面对难题和压力能及时进行舒缓和调节,良好的情绪能够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对维持身体健康十分有益。上班的时候久坐、休息的时候宅是当前人们的常态,生命在于运动。形成健康规律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持久的坚持。
⑧ 我想请问一下,交通事故,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的标准是多少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
咨询当地律师都知道
住院伙食补助费、出院有营养费一般20元/天,误工费需要开误工证明、护理费,有收入的按照收入,没有收入的比照同行业的收入推算,交通费按照实际票据
找个律师都知道怎么处理,没有钱就申请法律援助
⑨ 住院期间营养费和生活费标准
法律分析: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各地法院在掌握赔偿数额标准不一样,但一般在每日以15元到50元来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