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企业整顿期间,待岗员工的生活费该如何发放
一般都是本地区最低消费。私人企业要低于这个标准。
2. 企业停产期间职工的生活费发放标准是多少,有什么相关政策和法规
发放标准和相关政策如下: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企业退出最低生活费发放多久扩展阅读: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
(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3)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4)《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
(5)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3. 企业原因造成员工没工作的最低生活费发放依据是什么
1:现在这样的问题是正常的 国家也没有个可以依靠的政策
2:发放标准是根据当地的政策制定的,回家后自己的那部分还是 自己交
3:不过现在制度上是有缺馅的,就造成了一仆二主的现象,就是你合同还在原来的单位,但是你
还是可以在找工作签另外合同 反正这现象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所以你如果一人两合同会
怎样我也不知道,但是现在都这样做
4. 企业停产期间职工的生活费发放标准是多少,有什么相关政策和法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0
5. 企业停产~员工放假~生活费怎么给~劳动法有规定吗>
保险是一定要交的。生活费也要给,但生活费给多少,得参考当地的政策。
6. 企业搬迁停产后要求员工隔三差五上班发放最低生活费合法吗
企业搬迁停产后,要求员工隔三差五上班发放最低生活费,我觉得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有劳动付出的话,这个最低生活费就嫌低了一些,要适当多加点
7. 疫情期间待岗,企业发放最低保障生活费,五险一金谁来付,个人承担的从生活费扣除吗谢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9
8. 公司能否对员工一直发放最低生活费,而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果单位确系经营困难并停产,但没有破产也没有解雇你们,那么可以给你们放长假,每月应当支付生活费且缴纳社保,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依然是按照单位缴纳 就你目前的情况来看,问题可能出现在社保这一块,如果最低工资标准1000多,那么社保缴费个人部分在200左右,单位必须以单位名义为你们缴纳社保,否则就是违法,你可以投诉也可以提出仲裁 另外,如果单位没有停产,故意给你们放长假,就是违反劳动合同,你们可以依照合同约定主张权益。
9. 重庆市企业职工待岗期间最低工资或生活费发放标准有什么规定吗
您好!
就您咨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是企业单方面的原因停工停产,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低工资。
10. 内退生活费好几年没有发了说是过了时效期
一、关于职工办理内退的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第111号令《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二、关于内退职工生活费标准问题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111号令) 第十一条规定:发放给内退职工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企业下岗待业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3、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发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参考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指标,并适当考虑必需的衣物、水电燃煤(燃气)等因素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并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定期调整。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人均水平。
三、对内退职工生活费标准政策的解读
1、内退职工的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政府无权干涉企业制定高于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以上的生活费确定。
2、内退职工应属于企业富余人员,并具有下岗待业特征,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生活费标准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政府没有规定最低生活费标准的,应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平均水平,所以,发放给内退职工生活费应该是货币收入,即扣除内退职工应交纳各类保险等实际收入。
4、如因企业困难造成的内退生活费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内退职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内退职工可以向政府申请最低保障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