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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有小型宠物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5-01 16:26:30

❶ 小区养狗扰民怎么办

小区里邻居阳台养狗,这种现象经常见。对这种现象很多人不喜欢,但是也没办法。
我也遇到过邻居养狗的事。但那是楼下。
是一只不太大的狗狗,刚刚带回来的一两天,一直叫,晚上我睡觉都蒙着被子。后来狗狗直接拉到楼道里,真的很臭。但是,主人一直也不打扫。本来楼道有打扫卫生的,人家也许久不管。
能怎么样,一个单元十家,别人不说,咱也不好说。只能忍。后来一直过了大约20多天,不知道那狗狗那去了,反正再没看见,粪也没了。不知道是有人说了,还是邻居自己也嫌麻烦了。反正没有了。
估计要是那种大一点的狗狗,大家更反感。
但是怎么说呢,毕竟是邻居,人兆卖家养在自家阳台的狗狗,无论封闭不封闭的阳台,我是不好意思说,只能忍。臭也没办法。
如果你的邻居养宠物极不卫生,要怎么做呢?
1、首先选择和邻居协商,表达养宠物带来的气味影响到我了,希望多注意一下卫生。一般及时打扫宠物带来的垃圾,定期洗澡,是不会有什么气味的。
2、如果主动协商没什么用,可以找物业进行调解,给予对方压力码毁,适当可以再次上门说明利弊。
3、如果一直没有效果,直接 报 警 处理,虽然也是以调解为主,但当调解次数达到多次后,会进行罚款或更严重的直接回收宠族模逗物进行处理。

❷ 小区养狗扰民的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正式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就意味着宠物扰民,狗主人将要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❸ 小区内养狗扰民怎么办

一、小区狗叫扰民怎么办
1、小区狗叫扰民可以向物业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空核: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处分;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斗搭掘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枝运强制性教育措施。
二、遇到邻居养狗扰民该怎么办
1、首先跟宠物狗户主进行沟通,友好协商,让户主进行调教并给予一定时间;
2、若跟宠物狗户主进行沟通无法解决,可以找物业进行调解,给予压力,不需要匿名,适当可以再次上门说明利弊;
3、若物业进行调解也无效,基本可以确认为恶邻,直接报警处理,虽然警察也是以调解为主,但当调解次数达到多次后,警察会进行罚款或更严重的直接回收宠物狗进行处理。

❹ 小区的流浪狗怎么处理

【打电话给当地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

首先,你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联系当地社区街道办,请求政府出面进行抓捕收容。可能我这样说很多"爱狗人士"会不理解,甚至攻击谩骂。其实,别把这些单位想得那么黑暗,一般政府机关会送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当地犬只留检所进行收容,如没有留检所的也会联系当地的或者省会城市的民间流浪动物保护协会的。至少,在我所处的城市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是这样做的,在我们省的地级市创文时期就遇到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就是联系了省会城市的动保协会进行处置。

【求助当地民间流浪犬动保组织机构】

其次,如果你认为通过报警的方式不妥,你也可以选择在网上查询一下当地的民间流浪犬救助组织,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说到这里也多说几句话,不可否认,现在有些民间流浪犬救助组织和个人,以及流浪犬救助站,打着救助的名义通过网络和身边的朋友进行骗捐诈捐的行为,但毕竟大部分民间流浪犬动保辩滑慎组织还是做得非常好的。大家不能因为一部分坏人的行为而伤害了那些真心真意付出的好人。

【自己收养或送乡下亲戚家收养】

当然,你携敬方便的前提也可以选择自己收养或者送到乡下亲戚家收养之类的,这样的列子我们身边发生的也很多。给收养人点建议,收养流浪狗首先是要送宠物医院进行身体状况检查,然后按照医生嘱咐注射必要的疫苗,做好节育以防走失后再次繁衍,不要因为你的善意而伤害到自己和家人。

【如果不爱请不要刻意伤害它们】

自己实在不能收养的,你也不愿意向当地部门和救助机构求助,在你愿意的情况下,可以给它一点食物和水。对流浪狗你满腹不满实在讨厌它们,那拿起手机报个警让警察来处理,这也防止流浪犬伤人事件的发生,伤及无辜百姓。它们的流浪不是它们自身造成的错,你也没必要刻意去伤害它们。

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协助或者自行处置流浪犬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因为有些流浪狗是对人有攻击性的,也不排除它们身上会带有传染疾病之类的。这里在补充一下,也许有些网友会说了,生活中那么多的你都处置吧!当然,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没那么大能力和精力,当在路上遇到老弱病残,车祸疾病这类流浪狗我几乎都会及时想办法给于帮助的,对于那些看着身体健康的流浪狗窝也无能为力,毕竟现在的城市里流浪狗实在太多让团了。

❺ 小区有很多养狗的,怎么办

可以找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代表出面和养宠的邻居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还是不听劝导,可以联合其它受影响的邻居一起起诉,如果因邻居饲养宠物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宠主赔偿。

环境污染维权方法如下:

1、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2、可以登录有关网络投诉平台进行举报;

3、直接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上访反映问题;

4、写信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举报。

小区养宠物的注意要点

1、做好检查,打好疫苗

首先,在养狗前应该对狗狗进行全方面的检查,同时接种相关疫苗,既保护了自己,也保证狗狗的健康。

2、告知邻里,做好登记

3、如需外出,不可放纵

有的时候需要遛狗,或者带狗狗出去玩,应该牢记戴好牵引绳,不要放松狗狗自由玩耍,很容易吓到旁人,甚至在别人惊扰下狗狗会做出伤人举动。

4、做好约束,防止扰民

狗狗在家无聊,可能会发出骚扰的叫声,扰得邻居不能休息,尤其像哈士奇,萨摩耶这类大型狗,需要好好约束和管教。

加强规范化养宠物狗的建议

1.制定规范化饲养宠物犬的管理条例。养狗的居民必须到有关部门合理合规办理养狗证,缴纳相应的管理费;宠物狗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套绳并由成年人牵领,如果是烈性犬一定要配戴好嘴套,提前做足狗伤人的预防措施;公共场合宠物犬如果有排泄物,狗主人应及时清理干腊帆净,以免污染环境;如果宠物犬伤人,狗主人应负责为受伤人诊治,支付医药裤虚费用;建立违规养犬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热线,如果宠物狗未按规范化要求饲养,一经举报,予以严罚。



2.提高养狗居民的公共素质。利用媒体进行养犬政策的宣传,社区也多倡导规范化养狗,多组织规范化养狗的培训,增强养犬主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居民要做到文明养犬、卫生养犬,尽量不扰民。



3.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和社区管理轮纯雹。由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主要道路、中小学周边、大型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宠物犬行为进行禁止。人流密集区的遛狗时间和地点应明确规定。同时也需要依托社区加强宠物狗管理,社区居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应担负起居民养狗的监督管理主体职责,对辖区内养宠物狗的户数和宠物狗的数量进行逐一登记管理,督促社区内狗主人的宠物狗按规定注射狂犬疫苗。小区垃圾箱附近可以划分出区域,设立“宠物卫生间”,便于小区内保洁人员及时清理、消毒。

❻ 小区里有流浪猫,业主应该怎么办

首先我会向所在的社区的物业反应,要求他们出面协调解决;同时也可以向街道反映情况,由他们出面解决;还可以向业主 委 员 会 反映情况,要求他们出面处理,或是可以报警求助。

老李家住一栋老式单元楼,楼上邻居收养了十多只流浪猫狗,使得楼道内卫生情况恶化,异味弥漫,噪声扰人。老李忍无可忍,将邻居诉至法院,要求其迁出宠物,保持室内和楼道清此没洁。法院给予了支持。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基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邻居虽然可以在其专有部分饲养宠物,但也应当对业主共有部分承担义务,不得影响码扒高楼道以及他人住宅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老李要求邻居迁出流浪猫狗、清除垃圾迟尺、保持室内和楼道清洁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处理。

❼ 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条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宠物 饲养 也有相关规定。下面是我精心为你整理的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一起来看看。

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1

为加强侯堡社区各小区宠物饲养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结合侯堡社区各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对饲养宠物实行严格限养、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

社区宠物饲养管理办法。

二、严格执行饲养宠物登记制度,养宠物居民需带两张宠物彩色照片及本人相关信息到小区进行登记。

三、区内只允许养小型观赏犬等宠物,必须圈(栓)养,严禁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鸡、鸭、羊、猴等动物。

四、饲养小鸟、鸽子的居民,要严格限量限地,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五、居民宠物要定期到地方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疫苗,持检疫证到社区办理登记,以后每年检查一次。

六、饲养宠物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不得携宠物进入广场及 其它 公共场所;

(2)小型观赏宠物户外活动时,必须束宠物链(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并由成年人牵领,遛宠物时应当避开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 儿童 ;

(3)禁止在小区草坪、绿地遛宠物。

(4)宠物户外排泄粪便,饲养人必须予以清除,不得影响居民出行;

(5)养宠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及休息,如有要积极采取有效 措施 予以制止,

七、由于养护宠物管理不妥,对他人身体、财物造成伤害的,饲养人必须赔偿其相关损伤损失。

八、有违反本宠物管理规定行为的,要记录到不文明行为台账本,同时将进行温馨提示、约谈、曝光,对屡教不改的交相关部门处理,直至该宠物脱离小区。

九、遵守社区的其他相关规定。

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2

为美化、净化小区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规定。

一、饲养观赏鸟、信鸽,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共用地方,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污染环境。

二、饲养犬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犬许可"、"犬类免疫证"及号牌,严禁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养犬,无证无牌犬不得出入本小区。

三、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为犬只佩带市城管部门制作的号牌;

系好犬链并由成人牵领、看管;

及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四、住户养犬不得妨碍他人,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或休息时,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五、犬只咬伤人时,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去附近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治疗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将伤人犬送市兽医防疫部门或其授权的下属兽医防疫机构留医观察。受伤人的有关医疗费、交通费及误工费由饲养人承担。

六、饲养人对病犬、伤犬、死犬应当妥善处置,禁止随意遗弃或掩埋在小区内。

七、小区内全体业主、住户应遵守上述规定,欢迎广大业主、住户向市城管办、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举报无证养犬的违规行为。

请小区内饲养宠物的业主、住户应及时到服务中心做好宠物登记,建立宠物档案。

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定3

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选址、规划、饲养、消毒、用药、防疫、诊疗、废物处理和组织管理行为,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原则

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坚持人畜分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条件。

1、符合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建设永久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加工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

4、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5、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6、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它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二)规划布局。

1、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划布局要科学合理、整齐紧凑,既有利于生产管理,又便于动物防疫。养殖场、养殖小区分管理区、生产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3部分。管理区、生产区处于上风向,废弃物处理区处于下风向。

2、管理区包括办公室、值班室、消毒室、消毒池、技术服务室。

3、生产区包括畜禽圈舍、人工授精室、兽医室、隔离观察室、饲草料库房和饲养员住室。牛羊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运动场、青贮窖,养羊场、养羊小区建设药浴池。兽医室、畜禽圈舍、饲草料库房、青贮窖和饲养员住室保持一定距离。生产区入口处设消毒池。

4、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畜禽隔离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粪便堆积发酵池等),并距生产区一定距离,由围墙和绿化带隔开。

5、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人员、畜禽和物资运转采取单一流向。净道主要用于饲养员行走、运料和畜禽周转等;污道主要用于粪便等废弃物运出。

(三)公共卫生设施。

1、养殖场、养殖小区周围建有围墙或其他隔离设施,入口处设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室安装喷雾消毒设施或紫外线消毒灯。

2、养殖场、养殖小区采取集中给水方式,水质符合《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7)的要求。

3、排水设施完备并保持畅通,防止雨季污水满溢,污染周围环境。

4、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建设专门的粪便贮存与处理场地,其位置设在生产及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5、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废弃物处理区建设焚尸坑,用于对病死畜禽尸体、流产胎儿、胎衣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焚尸坑周围定期消毒。地下水位较浅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安装小型焚尸炉。

6、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各功能区域之间设置隔离带,以便于防火及调节生产环境等。

(四)畜禽圈舍建设。

1、畜禽圈舍按照畜禽品种饲养要求统一设计建造,场区设计符合《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要求,力求科学、经济、实用。

2、畜禽圈舍内环境温度、湿度、通风、光照和空气等条件适合不同畜种、不同生产用途、不同生长阶段畜禽的生长发育需要。

3、相邻畜禽圈舍纵墙、端墙之间的距离分别不少于7米,畜禽圈舍与围墙距离不少于3米。

三、养殖规模

(一)养殖场规模。养猪场:饲养基础母猪100头以上或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牛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肉羊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羊2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家禽养殖场:年存栏蛋鸡50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鸡10000只以上。家兔养殖场:饲养家兔1000只以上。

(二)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小区占地面积、入驻农户数量、养殖规模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川塬区在10亩以上,山区在5亩以上。以入驻农户计算,每个养殖小区不少于5户。以养殖数量计算,各畜种最低饲养规模为:养羊小区:饲养繁殖母羊300—500只,或年出栏肉羊1000—1500只。养牛小区:饲养繁殖肉牛(奶牛)100—150头,或年出栏肉牛300—500头。养猪小区:饲养基础母猪200—300头,或年育肥出栏瘦肉型猪(包括提供种猪)1500—3000头。养鸡小区:饲养蛋鸡1—2万只,或年出栏肉鸡3—5万只。

河西5市及中东部土地面积较广的地区,饲养规模应在上限以上,其他地区饲养规模应不低于下限。

四、品种引进及利用

(一)养殖场、养殖小区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引进系谱、合格证齐全的畜禽品种(包括遗传材料)。

(二)养殖场、养殖小区引进的种畜禽符合品种标准和质量要求,引进后加强选种选配,积极开展人工授精,确保优良畜禽品种的种用性能得到充分发挥,并及时做好种用畜禽的更新换代。

(三)养殖场、养殖小区应从非疫区引进种畜禽,引进的种畜禽经检疫确定为健康,并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四)引进的种畜禽隔离观察30天,经当地县级以上动物防检疫部门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生产使用。

(五)只进行育肥的商品生产场和小区引进畜禽时,首先从达到无公害产地认定标准的养殖场引进,经隔离观察确定为健康后,方可合群饲养。

五、饲养管理

(一)日常管理。

1、及时调整畜禽存栏结构,做到畜禽品种、畜群结构合理,公母比例适中。采用科学工艺流程,针对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性能、不同年龄段畜禽实行分舍饲养,推广“全进全出”养殖方式。

2、畜禽圈舍内饲养密度适宜,生产环境和生产用具保持清洁卫生。

3、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工作,禁止猫、犬等其他动物进入场区。

4、饲养人员保持相对固定,并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

5、畜禽饲养标准参照《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肉羊饲养管理准则》(NY/T5151—2002)、《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管理准则》(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管理准则》(NY/T5049—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管理准则》(NY/T5043—2001)和《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管理准则》(NY/T5038—2001)执行。

(二)饲料及添加剂使用。

1、根据不同畜禽不同生产阶段饲喂不同的饲料,奶牛、肉牛和肉羊注意搭配青贮、块根类饲料及青绿饲料。牛羊等反刍动物禁止使用同源动物源性饲料。

2、饲料添加剂为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批准文号的新品种。

3、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遵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有关规定。

4、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为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照饲料标签所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5、严禁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添加剂。

6、不得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草料。

六、疫病防治

(一)免疫接种。养殖场、养殖小区在当地动物防检疫部门指导下,根据《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当地流行病学特点,制定免疫程序,积极开展疫病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免疫档案,并做好免疫标识的佩带。

(二)消毒。

1、养殖场、养殖小区卫生消毒制度化。选用符合兽药管理规定的环境友好型消毒剂,确保使用后人畜禽安全、设备无损害,并在动物体内不产生有害残留,不造成环境污染。

2、针对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进出人员、车辆、畜禽及圈舍、饲养用具等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消毒措施,选择不同消毒剂、按照不同浓度进行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剂类型。

(三)兽药使用。

1、养殖场、养殖小区所需兽用药品为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畜禽用药由有资质的兽医人员开具处方,并在其指导下按照兽药标签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2、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和药物添加剂,严格执行有关停药期的规定。

3、畜禽不同饲养阶段科学使用药物。

(四)疫病诊断控制。养殖场、养殖小区主动配合当地动物防检疫监督机构做好畜禽疫病的防控和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疫情 报告 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并积极配合采取相应措施处置。

(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时隔离病畜禽,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病死畜禽出售、丢弃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七、组织管理

(一)组织形式。

1、养殖小区成立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对小区实施“八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养殖畜种、统一饲养标准、统一疫病防治、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无害化处理、统一产品销售、统一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质量认证。

2、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必要的改良、防疫、诊疗器械和检验设备。

(二)人员管理。

1、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负责畜禽品种改良、疫病防治、卫生消毒、兽药使用等工作。

2、养殖场、养殖小区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聘请畜牧兽医专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科学养殖水平。

(三)制度管理。

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建立管理制度,包括目标管理、技术操作规程、饲养档案、物品管理、畜禽出入场管理、兽药(疫苗)购进使用管理、饲草料(添加剂)加工使用管理、卫生防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测登记报告、畜禽传染病控制、环保管理以及生产人员培训、产品销售等制度。

(四)档案记录管理。

1、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专人负责档案记录与管理。饲养单元建立规范的档案记录和生产记录,所有记录保存2年以上。

2、每批、每群畜禽都有相应的资料记录,包括畜禽来源、品种、代次、数量,饲料来源、消耗及饲养技术,配种、分娩、成活、育成、销售或淘汰情况,发病、死亡情况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用药、疫苗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等记录。

3、有完整的种畜系谱档案和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八、废弃物处理与污染防治

(一)养殖场、养殖小区废弃物处理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污染物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并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二)养殖场、养殖小区采取干法清粪工艺,及时将粪便单独清出,并将产生的粪便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不宜将尿、污水混合排出,不得将粪物随意堆放和排放。

(三)养殖场、养殖小区内排水系统实行 雨水 和污水分离,污水产生量较大的猪和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宜采用沼气发酵方式处理污水。养殖小区既可以养殖单元为单位建设沼气池,也可统一进行沼气处理,处理后的沼渣及沼液可用于农田施肥。

(四)养殖场、养殖小区内畜禽粪便可采用自然堆积发酵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采用机械强化法进行高温好氧发酵处理生产有机肥。处理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恶臭污染。

九、备案管理

(一)备案条件及要求。全省范围内已建和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都应根据本办法开展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备案程序。

1、养殖场、养殖小区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报告,填写《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备案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养殖场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饲养的畜禽品种、数量、来源;

(3)养殖场建设布局、建筑面积;

(4)生产、防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艺及设施设备情况;

(5)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量、学历、技术职称;

(6)生产管理、卫生防疫措施等。

2、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接到备案申请报告20个工作日内,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由相关行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者,予以备案登记,发给畜禽标识代码(参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发放);不合格者,将审查验收结果及未予登记的原因书面通知申报单位,经整改达标后,再行申报登记。

十、本办法由省农牧厅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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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小区里养狗扰民怎么办

一、首先可以与邻居协商解决,以调节为主,保持邻里之间和睦的原则来处理这件事情。其次,可以找居委会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

二、报警处理。

三、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从2006年3月起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社区宠物豢养管理:

一、本规定中所指宠物为住户合法饲养的狗、猫、鸟类等,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二、凡本小区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三、养犬人须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对无证犬、无登记犬,物业公司有权收缴并将其逐出本小区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园区内每户只准豢养一条观赏犬(体长标准:成年犬一般不超过50CM),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合大型犬,且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为放置意外事件的发生,小区内严禁遛犬。六、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宠物,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及休息,家中无人时,应妥善安置。对于不采取措施的,物业公司由权采取强制手段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❾ 小区里养的宠物狗该怎么管理才能让大家都满意

第一点:规定有宠物的家庭在出门遛狗时必须携带狗链,无论是大型还是小型狗狗只要出门就必须拴上狗链,很多时候意外伤害都是在狗狗“放飞自我”的情况下发生的,毕竟我们无法很好的了解狗狗们的情绪。


第二点:规定出门遛狗时一定要随身携带塑料袋,自家狗狗在外面需要大小便的时候主人一定要处理好,不要因为这些东西给行人带去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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