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宠物免疫证怎么办理
宠物检疫证的重要性无可替代,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在许多城市,缺少免疫证的宠物甚至都不允许被饲养。但是对于免疫证的办理方法,还有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宠物免疫证的办理方式。㈡ 宠物托运检疫证明去哪里办
宠物检疫证一般在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
办理注意事项:
1. 宠物检疫证有效期为3~5天,所以最好在托运前一天办理。办理前宠物需要免疫完全,并且办理时间与疫苗完成注射时间要间隔21天以上。同时办理时需要携带免疫证去办理检疫合格证明,如果是托运的狗狗,还要带好狗证进行办理。
2. 办理检疫证的时候,需要由宠主提供航班号或者列车车次,所以最好要先买好票,并且提前和工作人员沟通,明确这趟班次是允许带宠物的。
3. 如果找不到动物检疫站,可以到当地的宠物医院进行咨询,有部分宠物医院是可以进行代办的,甚至还能直接进行办理,还能给宠物做个体检,并开好免疫证明。
4. 办宠物检疫合格证明需要的材料有①申请人填写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明申请表。
②法人代表证明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③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防治人员畜牧兽医专业毕业证或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每人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第四十四条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按照检疫规程,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须由宠物狗主人凭农业部规定的犬只相关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提出检疫申报,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现场检疫合格的,给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宠物狗主人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托运。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内货物运输规则》 十四条
(一)发货人托运动物,应经民航同意,必要时并应附有检疫证明。
(二)动物的容器,要适合动物特性和空运的要求。容器应能防止动物破坏、逃窜和接触外界,容器底部要有防止粪便外溢的设施。
(三)在容器上应标明照料、搬运该动物的注意事项。
(四)发货人和收货人应在机场交运和提取动物。 动物在运送前到达后, 由发、收货人保管。
㈢ 宠物健康免疫证怎么办理
一、免疫接种: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狂犬病,我国规定对所有犬实行强制性免疫,每年一次,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免疫接种过的动物发放统一的《宠物健康免疫证》。
二、疫苗:为提高免疫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今年对城区宠物犬的免疫全部采用进口狂犬病疫苗,疫苗统一采购发放,统一免疫程序。犬注射疫苗后,观察二十分钟,若无异常反应,即可安全离开。
三、办理《宠物健康免疫证》:对初办犬免疫证,需一张一寸犬照片。集中免疫期间免费办理免疫证;非集中免疫期办理犬免疫证需缴纳50元办证费,以上均含注射一次进口疫苗。年检:对上年度已办过免疫证的,缴纳30元办证费,含注射一次进口疫苗。对幼龄犬(3月龄以内)、病弱、体温不正常、妊娠后期的犬,待正常时再进行免疫接种。
四、办理免疫证地点:
各区、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在地均为常年免疫办证地点,养犬户可不分地区就近办理。
㈣ 动物防疫许可证怎么办理
动物防疫许可证的办理斗带孙流程:
1、当事人要带证明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按行政许可法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要办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动物防疫许可证的办理资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示意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文本;
5、工作人员名册及身体健康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支持地方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鼓励动物饲养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对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标准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空链,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予以公布,并对其维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方行慎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区划、养殖屠宰产业布局、风险评估情况等对动物疫病实施分区防控,可以采取禁止或者限制特定动物、动物产品跨区域调运等措施。
㈤ 动物防疫证如何办理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
㈥ 动物防疫合格证怎么做
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办理方式如下:
1、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进行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3、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报自治区兽医主管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结合选址综合评估结果完成现场核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