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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如何做到缓解资源紧张

发布时间:2022-08-04 01:13:31

❶ 怎样才能实现旅游资源合理开发

旅游资源开发主要问题:有限资源面临市场迅速扩张的压力。而重复建设和盲目粗放式开发加重资源供需失衡;资源开发从人文景观资源转向自然生态资源,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就成为一对难解的矛盾;城市建设与旅游事业的发展也因“两张皮”而导致不可再生的文化生态资源的浪费;旅游经济高速增长与僵化陈旧体制并存,开发机制有待转换,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本文试就这些问题,并以珠海市为例来探讨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和利用的正确途径。

一、旅游资源开发原则与景点布局
珠海作为全国唯一以整座城市命名的国家级的风景旅游区正在进行旅游资源的大开发,也就是旅游环境容量的大扩容。对此,我们应如何确定扩容的方向、内容、层次、深度,以达到既有内涵的提升,又有外延的扩展?在扩容的过程中又要注意哪些问题?本人认为,主要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特色性原则。特色即差异性。鲜明的特色是旅游资源的生命力所在。只有特色,才会有注意力。旅游经济本身就是注意力经济,要注意旅游景点之间的差别性,体现人无我有的特色。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实质就是要寻找、发掘和利用旅游资源的特色。经过开发的旅游资源,不仅应使它的原有的特色得以保持,同时,还应使其原由特色更加鲜明和有所创新和发展,绝对要避免在开发后的旅游资源使原有的特色遭到破坏。
(二)共生性原则。就是这一旅游项目与另一旅游项目之间是共生的。旅游项目是外部性很强的项目,有正向和负向外部性之分。所谓正向的外部性,是指旅游项目之间是相容的、互补的、协调的,看了这一景点之后,有一种再去游览另一景点的渴望。所谓负向的外部性是指旅游项目之间是相克的、类同的,而不是呈现合作形态。旅游资源的共生性,包括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之间、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之间、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源之间的共生性现象,而且不同的旅游项目,其共生现象是不同的。如展览馆与宾馆、商场、交通设施、自然景点、人造景点相互之间是共生的。所以,要注意各种旅游景点在某一小区域内的协调。
(三)网络化原则。旅游业是一个扩大化了的网络,是自然网络。在珠海旅游业的发展问题上,我们经常强调要有大珠三角的观念,要发挥珠三角各市的旅游资源优势。实际上,如果某地有独特性的旅游亮点,即使人为阻止也是不行的,游客还是会千里迢迢去游览,会千方百计解决道路不畅、住宿饮食不便等问题。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我们的旅游景点有没有形成亮点,有没有形成网络,各地的旅游景点在大区域范围内有没有产生互补效应。从珠海的旅游实际情况看,存在着以下三个网络。
首先是小网络,即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的大扩容。我们要考虑景点之间的共生性,要强调内涵的挖掘,包括实施市区西部和东部的旅游大开发,重点开发建设唐家湾古村镇文化旅游景区(包括原唐家旧镇、共乐园、淇澳白石街、金鼎会同村等,珠海国际赛车、珍珠乐园等旅游资源也有待于整合)、现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景区(包括大学园区、南方软件园、科技创新海岸等)和南湾旅游新区(包括南屏科技工业园工业游、北山杨氏大宗祠、湾仔花卉公园、海鲜干货市场购物游等)、横琴特色旅游区。
其次是中网络。也就是“两区一岛”,即斗门区、金湾区和东区海岛的旅游开发。斗门区的白藤湖旅游区已经配套成熟;御温泉也已名扬海内外;黄杨山-金台寺旅游区正在完善之中;生态农业游有待于进一步开发挖掘。金湾区虽然成立时间短,但旅游开发也呈现良好势头。亚马逊热带风情园起步看好;平沙温泉由于香港中旅注资改造气势恢弘;飞沙滩也渐渐游人如过江之鲫;长达30千米的珠港大道不但串联起一个个新的工业园区,也将串联起一个个新的旅游区……但目前整个大西区的旅游线路安排还是单向的,没有形成环线。我们应将珠港大道、湖心路、黄杨大道构成的“U”字形结构变为“O”字形结构,使之相互之间形成一个小的闭环,将湖光山色、寺庙温泉、港口海滩等山水景观和文化景观、城市景观串联起来,而后向外辐射。东区海岛开发还需加大力度。从目前已开发的东奥岛、桂山岛、万山岛和外伶仃岛看,基础设施不足、水电供应、交通、污染等问题有待解决,旅游项目的开发尚待挖掘,动植物资源保护有待加强。特别是要乘港珠澳大桥的契机,加强与香港、澳门合作,形成珠江口海域特色旅游环线。
第三是大网络,就是整个大珠三角旅游资源的连线成网。要最大限度的利用别人的资源来弥补自身的不足,把本地资源与外地资源进行整合,取长补短。广深珠和粤港澳的旅游资源是完全可以整合的。今年初推出的广深珠万人美食游就是一个好的开端。
以上观之,要实现旅游景点的特色性、共生性和网络化,自身的核心景点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但目前我们许多旅游景点存在着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这关键在于景点扩容的思路、设计理念和开发主体上存在着问题。从设计理念上讲,自然资源的开发,不仅要求有独特性,同时还要强调资源开发上的文化内涵。俗话讲,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对景区也是这样,景不在大,有文化内涵则荣,有民族和地方特色就会昌盛。小尺度的自然景点开发如果没有文化,就会失去内涵,就不会令人流连忘返。有些旅游景点建设的低水平,主要是表现在这一方面。就文化景观而言,主题公园是最容易重复的。为什么会是开发水平太低,而且互补性不强呢?关键是许多主题公园的文化原型没有对路。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民族文化、幻想文化(游乐园)之间都存在互补性,有些是延伸,有些是转换,有些是对比,相互之间的关系如没有处理好,景点规划就难以落到实处。
二、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模式
珠海旅游景点另一扩容方向,应该是由城市走向乡村,这是符合人类回归自然大趋势的。在这一过程中,就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要处理好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关系的处理上,存在着四种模式;而发展生态旅游则应注意三大问题。
(一)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模式选择
1、为保护而保护。这是消极的,已是被实践所否认的。为保护而保护,这是文物部门的职责,而不是地方政府目的,特别不是旅游业的目的。
2、为开发而开发。这是盲目的,是小农意识。就像农民在水乡养猪、河里养点鱼一样,养大了卖出去,取得个人利益,而对水体造成的污染则全都不管。还有的地方把非常好的景观地带搞成墓地,能卖出去收点钱就行,根本不考虑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实际上是毁了聚宝盆去讨饭。
3、为保护而开发。如果这个景观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必须是通过保护来开发的。白藤湖地带,既有沼泽地,又不完全是湿地,带有天然与人工池塘相结合在一起的特征。在珠海城区存在这样的一块地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这里,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完全可以统一,这在整个中国城市中也是难以找出第二个来的。白藤湖水乡这样的景观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如果被破坏了,是无法恢复的。对于这样的旅游资源,不能由一家企业进行垄断开发,必须是政府进行垄断,在高起点的规划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分片分期进行开发。
旅游资源开发的主体可分成三类:一是完全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开发。二是政府与企业进行垄断性开发。像威尼斯一样,将白藤湖水乡内的道路、桥梁由企业为主体兴建。小游船的经营权则由政府垄断,拍卖给企业经营。三是完全由政府为主体开发。如城区中的古村落的改造、水体的保护等。重要的旅游资源应取后两种开发模式。
4、为开发而保护。如石溪山的石刻、高栏岛的摩崖石刻等,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到保护。可以选择在政府严格规划的前提下,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开发。有些项目规划好以后,可以将项目30年的经营权公开拍卖,国有资产就可以实现最大化,而且是一次性收入。上述石刻和东区海岛等项目的开发经营权,如进行公开拍卖,就可卖到很高的价钱,而后由业主们自行招商,精心策划开发。这就是政府对项目的所有权垄断,经营权放开。
项目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时,要设立谁最具有开发能力,谁设计的开发方案最好这两个标的。第一个标的由拍卖评定,第二个标的由专家组投票评定。把这两个标的统一起来,最后确定开发单位。
如为开发而保护,就要停止“石头经济”、“泥沙经济”、高山蔬菜、木材加工的发展,把郁郁葱葱的山头搞成癞痢头,那是对自然资源的极大破坏。这些低层次的开发、破坏性的开发,必须停止,要进行结构性调整。

❷ 旅游资源保护的措施

世界各国在旅游资源保护方面,所采取的方式大致有两类:

一是运用法律手段,实行立法,加强法制。

二是根据旅游资源质量,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加以保护。

保护内容

旅游环境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决条件,旅游环境是以旅游资源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社会诸条件的综合。处理好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合理地开发与保护,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因此,将保护内容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两部分。

1.旅游资源:指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景点、景物。主要包括文物、古迹、建筑、碑刻及革命文物等人文旅游资源,以及山峰、象形石、水体和树木等自然旅游资源。

2.旅游环境:指影响文物保护、游客旅游行为的周围环境。主要包括气候、水体、地形、林木及社会文化环境等。

(2)旅游业如何做到缓解资源紧张扩展阅读

保护条例

《文物保护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颁布、实施的旅游市场法律法规40多个。在旅游资源方面,中国并没有专门的旅游资源保护法,与旅游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散见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林业、文化、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矿产、水利等部门的部门规章中。

主要有:

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年)、《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原林业部制定发布的《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4年),《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中对风景名胜区保护所作的规定。

《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对文化遗迹保护所作的规定。各地方也结合各自特点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上述各项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规定了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

❸ 有什么措施能让旅游景点既发展旅游资源又不破坏环境

适量开发,限量旅游。

❹ 有什么措施可以开发旅游资源、发展经济,又不破坏环境

一、旅游与环保之间的矛盾 既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是可行的,随着大量游人的涌入,必然导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即旅游与环保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游人超负荷的活动以及各种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保护区带来的破坏。如游人过量 所造成的三废污染,拆木损花,狩猎禽兽等,都使生态环境质量下降。黑龙江省五大连池自 然保护区,近几年游人大增,有的人为取盆景石,随意砸坏熔岩,使台地上有的地段变得百 孔千疮。 2.在保护区修建宾馆等服务设施,由于工程大,占地面积也大,必然要破坏周围一些景 物。保护区内修建道路,需要大量土石方,也将破坏道路两侧的植被,而且公路一开,曲径 通幽的野趣会变成车辆来往的闹市景象,失去游览观赏环境。目前,这种现象在长白山自然 保护区北坡已经出现,在岳烨幽谷中修建宾馆和停车场,砍伐了大片岳烨林;在修建冰场到 天文峰公路的过程中,破坏了大片苔原景观,致使有的地段发生水土流失现象。 3.对保护区管理人员来说,如何协调旅游与环保之间的关系,的确是一个很难处理的问 题,既要保护环境,保护自然,又要向游人开放,这个方针本身很可能使管理人员无所适从, 一旦处理不当,往往带来灾害性后果。特别明显的例子要数四川九寨沟自然保护区,这个被 称为“神话世界”、“人间仙境”的全国重点保护区,开放旅游后,游人蜂拥而至,而保护 区缺乏科学管理,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加上过量砍伐森林,水土流失加重,泥石流加快活动, 使晶亮透明的湖泊开始淤塞。此类教训,其他保护区当引以为戒。 二、自然保护区如何开展旅游 自然保护区怎样开展旅游,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首先应对保护区开展旅游的特殊性 有清醒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确定正确的开发策略,最后采取必要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 确保自然保护区的旅游事业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1. 充分认识保护区开展旅游的特殊性。这是保护区开展旅游的前提。作为经营旅游业 务的保护区,既不是原始的禁区,更不是热闹的娱乐场所,而是能够显示自然和历史风貌的 为人们提供适当旅游项目的自然环境。这是与一般的保护区、普通的旅游区的根本区别。要 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宣传保护区开展旅游的特殊性,提高管理人员、厂矿企业及广大群 众的认识水平。在此基础上,正确处理自然保护与仟展旅游的关系,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如前所述,自然保护区的首要功能是科研功 能,因而必须保护好各类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而同时资源与环境又是旅游业赖以生存与发 展的基础,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旅游,毁掉资源、环境就是毁掉旅游。理论与实践都表 明,保护与旅游之间的关系,只能是以保护为主,旅游服从保护,以生态效益为主,社会效 益、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以长远利益为主,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果真如此,那么自 然保护工作开展得越好,保护区的地位就越高、对游人的吸引力就越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就越高。继而再将经济收益反馈到保护区的建设方面,即可使保护区走上一条保护 ——开发——增值——保护的良性循环之路。 2.摸清旅游资源特色,制定正确的开发策略。这是保护区开展旅游的大政方针。特色是 旅游的基础。有特色的保护区才有生命力与竞争力,才能吸引更多的游人。例如笔者经过多 年的调查研究,概括出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特色,即:①世界级自然保护区;②神 奇的火山山水游览胜地;③满族的发祥地,朝鲜人民心目中的圣山。针对长白山旅游资源的 特色,笔者认为长白山旅游开发的策略应是:以保护为前提,以生态效益为主,有理、有利、 有节地开发旅游资源,重点突出野趣之山、神奇之山、神圣之山的特点,其战略目标是将长 白山建成世界着名的火山风光保留地。 3.采取必要的措施。这是保护区开展旅游的有效途径。 ①进行功能分工。应根据保护区的具体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规划, 尤为重要的是要做好功能分区工作,如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可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 核心区是整个保护区的绝对保护地段,除进行巡护和定期资源普查外,不准进行任何其 他活动,以保持自然状态和储存物种,缓冲区是核心区与试验区的过渡带,主要作用是保护 核心区,使其免遭破。试验区是保护区内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的地段,试验区内可以开展科学 考察、研究和试验以及教学实习,亦可结合自然风景划定区域,开展不影响自然保护的参观 旅游活动。 ②健全环保机制。保护区开展旅游,应尽快建立健全三种环保机制: 行政立法机制。包括对到保护区旅游的单位、个人的一系列限制性规定,如人员定额、 禁令和制裁措施等。美国是个发展自然保护事业较早、经验较成熟的国家,在一些自然保护 区的入口,常常立着一块很醒目的标语牌:“进去,只许留下脚印;出来,只许带走照片。 ”很值得我国借鉴。 经济计划机制。按时间尺度划分,包括近期、中期、长期规划,它补充行政立法机制, 以经济计划为手段,对保护区旅游事业的发展规模与速度进行宏观调控。 旅游开发的经济核算和有偿使用机制。即补偿因利用自然资源开展旅游所造成的损失。 目前国内大多数保护区采取发售门票的办法,而且价格偏高,游人意见大。解决的办法是, 保护区经营、管理人员应以劳力、知识和技能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以此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如可为一定数量的游人配备一位导游兼环保工作人员,可谓一举数得。 ③慎重对待土木建设。如果说架桥、筑路、修宾馆、建索道等工程项目在一般的旅游区 是可行的话,那么在自然保护区应另当别论,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动辄在保护区核心地段 大建楼堂馆所,然后公路、小径密如蜘蛛网,于是保护区成了现代化闹市,等到该风景城一 建成,风景的生命也就结束了,关于建造索道的问题,更应引起保护区经营管理部门的高度 重视。建造索道,必须先修路,修路必先伐树、炸山,因此建索道通缆车对自然资源与环境 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所以国外像美国的黄石公园、大峡谷都是绝不允许建造索道的。 ④加强科学管理。如何提高保护区经营者的管理水平,是保护区旅游事业成败的关键因 素之一。在经营思想上,应改变目前“粗放经营”的作法,而以优美的自然环境、优质服务 取胜,必要时可适当限制游人人数,以利于资源、环境的保护。例如厄瓜多爾尔尔政府便对到科 隆群岛(即加拉帕戈斯群岛)旅游的人数严格限制在每年2.5万人以内,任何一个岛上的每 日游客数不得超过90人。在管理方面,保护区可以和附近的乡、镇共管旅游业,做到有责大 家尽,有利大家图,旅游、环保齐头并进。旅游项目的选择,应以知识性旅游为主,在一些 景点挂牌介绍该景点的内容,向游人传授科学知识。保护区内一定要采用线性开发的方式, 严禁游人到处乱跑。主要开展一日游,以减轻游人对自然资源与环境的破坏。 总之,只要自然保护区经营管理部门在旅游开发的实践过程中实施科学的严格的管理, 加上其它部门以及广大游人的密切配合,相信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旅游事业定会出现新的局面

❺ 旅游业如何适应经济形势

1、扩大开放范围,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龙头—旅行社为了保护我国的旅游业,特别对旅行社服务,目前我国采取的策略是“中度开放、高度保护、鼓励参与”。然而,旅游业能否高度发展,关键在于“客源”,它是开发整个旅游业的龙头,只有客源充沛,龙头高高昂起,则其他与旅游服务相关的各行各业,作为龙身龙尾,才会随之起舞。反观我国现有旅行社,起步晚,经营水平低,缺乏国际竞争力。为了增加客源,应扩大开放度,引进和激励竞争机制。因此,笔者认为对我国国际旅行社市场,因打破国家垄断的局面,而改为“扩大开放,适度保护”的策略。第一步于国外信誉好、经营实力强并富有招徕能力的旅行社兴办合资旅行社,利用它们的渠道网络,广徕客户,只有客源扩大了,才能提高经济效益,进而使与旅游相关的各行各业得益。在迈出第一步合资旅行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放宽开放度。
2、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以完善与旅游服务相关联的各项配套设施,象西方发达国家,为吸引游客发展旅游业,努力使凡与旅游服务相关联的行业,包括宾馆饭店、景点设施、娱乐、交通、购物等配套设施都做到尽善尽美和富有特色。我国目前因财政困难,对旅游业仅有少量投资,而且这情况在近几年不致会有大的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要发展旅游业及相关设施的庞大需求与资金短缺的现实形成尖锐的矛盾。因此,只有在更大范围内扩大对外开放面,对与旅游服务相关的各行各业,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及管理经验是唯一可采取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在较短时期内全面改善我国的旅游环境。
3、旅游法规不健全,经营秩序混乱。旅游者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国内旅游者“花钱买罪受”,被宰被骗,屡见不鲜。由于旅游资源的稀缺和不可再生性,容易导致垄断价格,有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自行定价,巧立名目,价格多变,如报纸上披露的庐山、华山垄断旅游景点,旅游者拍照要收费。广西桂林“野马”宰客十分厉害。有的甚至规定只准本地车辆上山接送客,外地车辆严禁上山(如山西五台山)。价格变化多端,乱涨价严重,存在着“质次价高,质次不符”的现象。
4、随着世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当前每年用购买各类旅游消费品近1万亿美元之巨。为使我国更多旅游商品走出国门,应建立相应的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对旅游产品的调查研究,从多方面下功夫。对生产旅游产品的企业,国家应在资金、能源、原辅材料、税收和外汇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扶持,使企业有生产经营旅游产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可通过合资、租赁和三来一补等多种形式,以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扩大旅游产品的花色品种,提高商品质量,以满足国外旅游者和扩大出口的需要。
5、 重视旅游宣传尤其对主要客源国的宣传,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往我国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必须加以改进。因此,我国应加强对旅游业的宣传工作,每年划出一部分经费,其来源可从各级政府税收拨款,另一方面也可敦促各有关旅游企业支付一定的宣传费用,群策群力,把宣传工作做好。
对主要客源国,宣传应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避免以“名山大川”千篇一律的做法,因为不同的客源国有不同的爱好,例如夏威夷在日本客源市场之所以有竞争大,重要原因是突出“冲浪、海泳、夏威夷歌舞”等自身特点。我国对日本则可以“文化古迹、名族特色、佛教胜地”等为特点。在宣传方式上。也宜采取多样化,如通过举办旅游产品展销会、各行业交流会、缔结友好城市、组织友好访华团,并通过各种图文并茂的印刷宣传品等。
6、随着我国改革开放逐步深入,旅游地区的不断扩大和国际游客的迅速增长,对游客的人身和财务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近年来,我国对国际游客的人身和财务的保安工作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可仿效澳大利亚的对日本团体游客,派保安人员随队护送以确保安全的做法。同时,必须建立有关法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特别要责成风景点所属的主管政府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❻ 如何协调解决我国旅游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但是目前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诸如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却限制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本论文主要分析了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实现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旅游的渴求也越来越迫切,旅游业道德出现在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往往很看重旅游地的非经济价值;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人们则往往更看重旅游地的经济价值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而忽视了旅游对风景区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中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许多独特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址,为我国旅游业的开发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旅游和相当程度的自然生态支持;但我国旅游业所面临的实际环境问题却不容乐观。在一些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影响甚至限制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旅游城市生态环境恶化。旅游业的兴旺,使旅游接待地的流却人口增加。旅游交通的频繁`和飞机、汽车、游艇等交通工具废气排放量的增大,致使旅游接待地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水质污染加剧。许多穿城而过的河流已遭严重污染,水色发黄甚至发黑。另外,旅游接待地人满为患的状况,也加重了当地基础设施的负担。水、电、交通等的供应因需求量急增而显不足。
(二)旅游者环保意识差,加重了旅游景点的人为破坏因素,在旅游景点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旅游者触摸攀爬名胜古迹,在部分古迹上乱刻乱画的现象也不时发生,所有这些,都使名胜古迹的本来风貌和存在寿命受到严重威胁。一些穿着入时的旅游者随手丢垃圾的不良行为,也致使风景区的美观大打折扣。更有少数旅游者,竟在旅游区狞猎、采集、露营、野炊,这既加重了旅游区的生态负担,又可能造成物种稀少,甚至灭绝,使旅游区的平衡受到严重破坏。
(三)旅游资源管理体系不完善,旅游景点“超负荷”工作屡见不鲜。现阶段我国旅游企业和景区管理部门之间,普遍存在管理人员交叉混编的情况,这使得上层管理者处境尴尬。一方面,作为公司领导,他们要对企业负责,争取尽可能盈利;另一方面,作为政府专职机关的行政领导,他们又必须综合考虑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不愿做有损景区资源的事,严格地说,他们是在良心的制约下做工作,没有完善的法规制约下的企业化经营,很容易将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推向难以承受的风险之中。
绝大多数的风景区在五一、国庆等旅游高峰期,均不同程度地“超负荷”工作。景区游人接肩比踵,空气污浊,旅游质量大受影响。我国古文化宝库“敦煌莫高窟”,因游客量过多,空气中HO和CO的含量持高不下,许多精美佛雕的颜色已发生变化,内在物理,化学结构也受到影响。还有许多奇山异洞、秀水珍木,也因过多地被人类光顾而面目“狰狞“。
(四)对旅游资源的掠夺性开发,造成了部分资源的破坏。我国云南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已被砍伐1/2,致使云南的大象、老虎不是向缅甸逃跑,就是窜出自然保护区,毁坏庄稼、伤害人畜。座落在湖南、湖北交界处的着名四大湖泊,目前仅剩下长湖和洪湖。1951年湖泊面积还有217.44万亩的洪湖市,到1987年只剩下70.29万亩;但是,目前仍有很多国内外房地产、旅游开发商加速挤占洪湖水面。还有一些地区,为了追求近期经济发展,在风景名胜区迅速扩建高档宾馆、饭店、疗养所、“培训中心”,以及索道、滑道、城市娱乐设施等,造成了一些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的工、商业,破坏了旅游资源,这实质上危害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针对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障碍,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以期更好地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综合治理。针对目前我国旅游城市存在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水污染和垃圾污染等环境问题的多元性,建议采取以下综合治理方法:
1、对于空气污染,主要采取减少和切断污染料源的方法。由机动车辆尾气所造成的污染,可采用安装净化装置的措施。位于上风向的污染企业一定要责令搬迁或关闭。
2、对于噪音污染,主要采取时空上调配和限制的方法。时间上,在人们午休和夜休期音,建筑施工及其它噪音较大的工作应尽量停止;空间上,城市功能分区应明确化,噪音分贝量大的交通站、娱乐区应与行政办工、文化区,居民区分开,使噪音分贝量降低到国家规定的各种功能区标准。
3、市中水体污染大多为河流污染,因其流动性,污染的治理重点仍然是放到污染源的控制上。湖泊的治理应坚持“谁污染谁出钱治理”的原则,并立出相应的法规条例,将现在污染的治理落到实处,并限制新的污染出现。
4、对于垃圾污染,更多的是采取宣传和强制的管理措施。
(二)加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我们应该树立起环境质量意识,认识到环境质量的优劣是关系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的大事;并且要树立环境首先意识,为全人类及其后代保护好环境,保护好人类共同的家园——地球;另外还要树立环境公德意识,不为满足个人私利,不为局部或眼前利益而损害他人或全局的利益,让人类贴进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完善旅游资源管理体系,适当限制游客量。应尽快改变旅游企业中政企不分的现状,取消旅游企业与景区管理部门之间的人事交叉,公司主管与政府官员应各司其职。另外,应建立尽可能完善的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和景区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使我国旅游资源的管理真正走上规范化、理性化的道路。
针对个别时期,个别景区游客量过多的状况,景区主管部门应注意适当限制售票量;同时,开发增设新的景点、卖点(在不破坏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以分散游客量,使旅游资源在其所能承受的限度内接待参观游客。
(四)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式。资源开发需要各级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公从的广泛参与和合作,因此,国家应建立全国性的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和相应的管理法规,以指导和协调旅游旅游资源开发,约束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不良行为,把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外部不经济效应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政府还应积极组织培养环境资源市场,更多地采取排污收费制度、环境税、押金制度、排污交易制度等经济手段,通过客观财政和金融措施对那些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有利于资源活动的或是那些能够产生正的外部性活动者提供支持,包括各种优惠贷款、赠款、补贴以及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基金等形式,使旅游环境问题解决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之中。
总之,旅游业已不再是人们所说的“无烟工业”,它也同样会影响生态平衡和环境质量。无论从生态方面考虑,还是从经济方面考虑,我们都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了,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促进环境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❼ 作为一名导游,如何在游览过程中做好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

如何做一个好导游
1、把导游看成自己的职业,而不是把赚钱看成自己的职业。
2、博览群书,处处留心。
3、学会用心去爱,爱自己、爱亲人、爱周围的一切、爱可以打败一切包括视你为敌的团友,爱是天下最无敌的武器。
4、职业道德:诚然导游有灰色收入,且已成为不成文的行规,但是,一个好的导游,应该首先考虑客人的利益,因为游客才是你发财的根本。
5、知识:当导游要了解的知识太多了,包罗万象,今天学到了一点东西也许当下用不上,但说不定哪天就用着了。所以,导游的知识要求没有什么严格界限。
6、热情:带团中以饱满的热情面对客人,即使你很不开心了,也不要带到工作中,游客是跟你来玩儿的,不是来看你脸色的。
7、责任心:这点要时刻保持,导游的工作事无巨细,突发事情太多了,所以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真遇上事情了,要冷静处理,以大局为重。 导游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工作范围广,责任重大,作为“民间大使”,往往代表了旅游地的形象。导游除了要加强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外,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一、道德与导游人员职业道德
1、道德的含义
在我国古籍中,最早是把“道”与“德”两个词分开使用的。“道”表示道路,以后引申为原则,规范规律,道理或学说等方面的含义。“道义”二字连用始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道德主要指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有时也指个人的思想品质,修养境界,善恶评价,乃至泛指风俗习惯和尊重道德教育活动。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摩里斯”(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引申其义,也有规则,规范,行为品质和善恶评价等含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由一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知识形态,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所维持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道德的本质
一、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
第一,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第二,经济利益决定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第三,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引起道德变化。
二、道德是一种特殊规范的调解方式
第一,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
第二,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为自己开辟道路;
第三,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

3、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把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与具体的职业特点结合起来的职业行为规范或标准。不同的职业有其不同的职业道德,但各行业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都必须与社会公德一致,而不应相悖。规定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

4、导游人员职业道德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一般意义上讲,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是指在从事教育过程中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和总和。简而言之,就是指所有的导游人员在导游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二、导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主要由导游职业道德,导游职业责任,导游职业态度,导游职业纪律,导游职业技能,导游职业良心,导游职业荣誉八个因素构成,可以概括成下面几句话:
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优质服务,宾客至上;真诚公道,信誉第一;不卑不亢,一视同仁;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好学上进,提高业务。

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这是导游人员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一种行为准则。导游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地执行行业和所在旅行社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旅行社行业的纪律,执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严格按导游操作规程办事,即做好准备、接待、善后处理三大程序的各项工作。必须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一个人如果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就会把对事业的追求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就会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开拓自己的知识领域,增强自己的服务技能,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导游服务,在导游服务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

2、优质服务,宾客至上
全心全意为旅游者服务的思想和“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是导游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涵。导游员心中有旅游者,把旅游者看成客人,朋友,亲人,想旅游者所想,急旅游者所急,有了这种境界,诸如善解人意,热情周到,任劳任怨等种种美德,就会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这样的导游员就会受到旅游者的欢迎,反之,即使导游员有渊博的知识,高超的技能,也不会做好导游工作,更不会受到旅游者的欢迎。

3、真诚公道,信誉第一
真诚公道,信誉第一是导游员道德的主要规范,是正确处理导游和旅游者之间实际利益关系的一项行为准则,在导游职业活动中,真诚就是真实诚恳,讲究信用,信守诺言和合同,不弄虚作假,不欺骗或为难旅游者,公道就是公平公理,买卖公道,价格合理,赚取合理合法的利润,既不能“宰”旅游者,也不能让旅游企业吃亏。信誉是企业的生命,对服务性强,流动性大,消费水平较高的旅游业来说尤其如此,“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导游作为旅游业的从业人员,只有真诚公道地对待每一位旅游者,向他们提供优质服务,才能树立良好的信誉形象,最终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不卑不亢,一视同仁
不卑不亢,一视同仁是导游职业活动中导游人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以及国格、人格的体现,是正确处理主客关系的重要道德规范。
旅游者不管是来自哪个国家地区属于哪个民族,不管其社会经济地位高低,年老年幼,都是导游人员的服务对象,导游人员要尊重旅游者人格,热情周到地为其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满足其合理又可能办到的要求,切岂亲疏偏颇,厚此薄彼。
旅游团中,不免有无理取闹的人,对这类人的言行,导游人员始终要沉着冷静,或一笑了之,做到不伤主人之雅,不损客人之尊,理明则让。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是导游人员正确处理同事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以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等相互关系的道德行为规范。
它要求导游人员,摆正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关系,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务长远利益。这是一种较高的道德要求,但又是在导游职业活动中经常遇到的而且要妥善解决的问题,每个导游工作人员都须以此为准则,在自己的职业实践中努力做到。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旅游业的整体形象,给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6、好学上进,提高业务
好学上进,提高业务是导游人员一项重要的职业道德规范。只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以及过硬的基本功,才能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才能尽到自己的职业责任,才能为企业赢得声誉,才能为旅游业发展做出贡献。好学上进,提高业务,也就成了一种道德义务,不能只将其理解为一种业务要求。只有这样的导游人员才能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尽好职业责任。同时求得自身发展,进而达到道德知行统一的要求。

三、导游加强职业道德的途径和方法
1、导游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对导游人员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对导游个体而言,这些理论原则规范,还只是一种外在于主体的客体力量,对于导游人员只具有外在约束力。作为一名合格的导游人员,必须加强导游职业道德修养,把这些要求,转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变成自己的道德需要,再外化为正确的道德行为。具体地讲,导游人员要善于自察、自检、自省、自律,把外在的道德要求转化为自身的道德品质,融化于自己心灵中,再自觉地执行道德规范,调整自己的行为,有效的解决导游工作中的各种矛盾,成为一个合格的导游。
1、要注重强化人们内在的道德良心
道德良心,是人们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道德心理机制,它往往与人们的义务感、荣誉感和尊严感相结合,使人们能意识到自我对他人,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导游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有赖于导游内在道德良心的提高,使其把履行导游职业道德规范变为一种自觉。
2、要做到“慎独”。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在独自一人,无人监督时,总是小心谨慎地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养成“慎独”的品质,在自己内心深处为不道德的东西保留一块合法的小天地,自觉地锻炼和改造自己,以达到“慎独”境界。
3、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于解剖自己。道德修养靠自身的主观努力和高度的自觉性,职业道德修养本质是导游在心灵深处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解剖、自我教育、自我斗争、自我改造、自我提高,这是导游人员道德修养的根本方法一。

2、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
1、要建立起导游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从维护国家和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打造张家界旅游业良好的整体形象,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旅游者服务。
二要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分工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接受各级部门和旅游者的监督。充分尊重旅游者意愿,不欺诈、不诱导游客,真正做到诚实信用。
2、建立健全行业组织。成立导游协会,制定并学习“行业自律公约”。利用协会的优势,努力提高导游人员的素质,加强导游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从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质量监督
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形成,除有赖于导游人员自身的建设和整个行业的自律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道德评价、赏罚等外在的强制机制,尽量从制度上保证导游人员养成道德习惯。
1、把导游的诚实信用情况,纳入导游人员考核的指标体系。
2、可以采用导游信用公示制度。今后,凡是对导游人员违规失约、失信等情况,或由此引起的投诉,在行业内通报。
3、建立导游人员职业信誉档案和除名公告制度。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强化市场管理。加强导游带团过程的监督,及时查处导游带团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不讲职业道德的导游进行惩罚,在新闻媒体上,旅游信息网上发布公告,迫使其退出市场。
4、建立合理的导游劳动报酬保障体系。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就会助长吃回扣等不讲职业道德的歪风。明确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与导游在录用、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程序,标准和责任,义务。同时,对部分旅行社进行执法督查和处理,规范导游管理。这样开前门,堵后门,使导游人员体会到导游工作的利益,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从而达到整个行业的良性循环。

四、正确处理导游与各单位之间的道德关系
目前,我国在对导游进行职业道德评价时,要注重导游职业与其服务对象的关系,如导游人员是否“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情周到”,是否有欺骗旅游者的行为,是否按质按量履行与旅游者的旅行合同等,也不能忽视导游人员职业道德的另一方面,那就是与旅行社或导游公司的道德关系,做到旅行社关爱导游,导游关心企业。

1、关爱导游—旅行社的一项道德责任
旅游业是服务为导向的,旅行社必须像对待顾客一样对待职工,导游在我国旅行社中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位,导游上团必须由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委派,无论是全陪、地陪,导游证上都注明了服务旅行社的名称,导游代表着公司形象,导游“面对面”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旅行社的接待服务质量,然而旅行社跟导游之间总有利益冲突,导游没有固定工资,有的没有上团补贴或很少,还得向旅行社交“人头费”,有的导游甚至还得自己垫付团款,事实上将导游置于一种道德困境,要么没团带,要么就必须冒着违法风险,昧着良好收受财物回扣甚至索要小费,因此要加强导游人员的道德修养。除了导游人员的自觉外,各级管理机关、旅行社要关心导游人员,在市场秩序中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导游人员不能、不敢、不愿,不要冒道德风险去欺诈游客,摆脱道德困境;赚干净钱,赚放心钱,赚明白钱。

2、关心企业—导游的一种道德义务
导游作为旅行社的员工,在享有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必须对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信守劳动合同,爱岗敬业,保守商业机密,遵守劳动纪律,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等。由于导游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管理相对较严,导游所属旅行社承担着导游行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20、22、23条明确规定,由于导游情节严重违反《条例》的行为,会导致“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停业整顿”的处罚,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导游的利益与旅行社的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导游难管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然并不都是导游的责任,但不关心旅行社,只考虑自己利益的导游也确实不在少数。
导游人员和旅行社都要考虑对方利益,双方都遵守各自的道德规范。旅行社关爱导游,导游关心旅行社,互相促进。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更是道德经济。在旅游市场上要处理好游客、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关系。除了运用市场、法制手段调节外,还应考虑道德的手段。加强导游人员的道德修养,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为旅行社业健康发展而服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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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
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
第九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第十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第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第十二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
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第十三条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
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第十四条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五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第十六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第十七条旅游者对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八条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九条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
(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旅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景点景区的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2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❽ 请问您有什么具体的措施保护旅游资源

最重要的是提高国民素质。对行为失当的游客进行罚款。 严格执行旅游资源保护条例。
一、旅游与环保之间的矛盾
既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是可行的,随着大量游人的涌入,必然导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即旅游与环保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游人超负荷的活动以及各种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保护区带来的破坏。如游人过量
所造成的三废污染,拆木损花,狩猎禽兽等,都使生态环境质量下降。黑龙江省五大连池自
然保护区,近几年游人大增,有的人为取盆景石,随意砸坏熔岩,使台地上有的地段变得百
孔千疮。
2.在保护区修建宾馆等服务设施,由于工程大,占地面积也大,必然要破坏周围一些景
物。保护区内修建道路,需要大量土石方,也将破坏道路两侧的植被,而且公路一开,曲径
通幽的野趣会变成车辆来往的闹市景象,失去游览观赏环境。目前,这种现象在长白山自然
保护区北坡已经出现,在岳烨幽谷中修建宾馆和停车场,砍伐了大片岳烨林;在修建冰场到
天文峰公路的过程中,破坏了大片苔原景观,致使有的地段发生水土流失现象。
3.对保护区管理人员来说,如何协调旅游与环保之间的关系,的确是一个很难处理的问
题,既要保护环境,保护自然,又要向游人开放,这个方针本身很可能使管理人员无所适从,
一旦处理不当,往往带来灾害性后果。特别明显的例子要数四川九寨沟自然保护区,这个被
称为“神话世界”、“人间仙境”的全国重点保护区,开放旅游后,游人蜂拥而至,而保护
区缺乏科学管理,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加上过量砍伐森林,水土流失加重,泥石流加快活动,
使晶亮透明的湖泊开始淤塞。此类教训,其他保护区当引以为戒。
二、自然保护区如何开展旅游
自然保护区怎样开展旅游,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首先应对保护区开展旅游的特殊性
有清醒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确定正确的开发策略,最后采取必要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
确保自然保护区的旅游事业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1. 充分认识保护区开展旅游的特殊性。这是保护区开展旅游的前提。作为经营旅游业
务的保护区,既不是原始的禁区,更不是热闹的娱乐场所,而是能够显示自然和历史风貌的
为人们提供适当旅游项目的自然环境。这是与一般的保护区、普通的旅游区的根本区别。要
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宣传保护区开展旅游的特殊性,提高管理人员、厂矿企业及广大群
众的认识水平。在此基础上,正确处理自然保护与仟展旅游的关系,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如前所述,自然保护区的首要功能是科研功
能,因而必须保护好各类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而同时资源与环境又是旅游业赖以生存与发
展的基础,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旅游,毁掉资源、环境就是毁掉旅游。理论与实践都表
明,保护与旅游之间的关系,只能是以保护为主,旅游服从保护,以生态效益为主,社会效
益、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以长远利益为主,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果真如此,那么自
然保护工作开展得越好,保护区的地位就越高、对游人的吸引力就越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就越高。继而再将经济收益反馈到保护区的建设方面,即可使保护区走上一条保护
——开发——增值——保护的良性循环之路。
2.摸清旅游资源特色,制定正确的开发策略。这是保护区开展旅游的大政方针。特色是
旅游的基础。有特色的保护区才有生命力与竞争力,才能吸引更多的游人。例如笔者经过多
年的调查研究,概括出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特色,即:①世界级自然保护区;②神
奇的火山山水游览胜地;③满族的发祥地,朝鲜人民心目中的圣山。针对长白山旅游资源的
特色,笔者认为长白山旅游开发的策略应是:以保护为前提,以生态效益为主,有理、有利、
有节地开发旅游资源,重点突出野趣之山、神奇之山、神圣之山的特点,其战略目标是将长
白山建成世界着名的火山风光保留地。
3.采取必要的措施。这是保护区开展旅游的有效途径。
①进行功能分工。应根据保护区的具体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规划,
尤为重要的是要做好功能分区工作,如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可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
核心区是整个保护区的绝对保护地段,除进行巡护和定期资源普查外,不准进行任何其
他活动,以保持自然状态和储存物种,缓冲区是核心区与试验区的过渡带,主要作用是保护
核心区,使其免遭破。试验区是保护区内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的地段,试验区内可以开展科学
考察、研究和试验以及教学实习,亦可结合自然风景划定区域,开展不影响自然保护的参观
旅游活动。
②健全环保机制。保护区开展旅游,应尽快建立健全三种环保机制:
行政立法机制。包括对到保护区旅游的单位、个人的一系列限制性规定,如人员定额、
禁令和制裁措施等。美国是个发展自然保护事业较早、经验较成熟的国家,在一些自然保护
区的入口,常常立着一块很醒目的标语牌:“进去,只许留下脚印;出来,只许带走照片。
”很值得我国借鉴。
经济计划机制。按时间尺度划分,包括近期、中期、长期规划,它补充行政立法机制,
以经济计划为手段,对保护区旅游事业的发展规模与速度进行宏观调控。
旅游开发的经济核算和有偿使用机制。即补偿因利用自然资源开展旅游所造成的损失。
目前国内大多数保护区采取发售门票的办法,而且价格偏高,游人意见大。解决的办法是,
保护区经营、管理人员应以劳力、知识和技能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以此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如可为一定数量的游人配备一位导游兼环保工作人员,可谓一举数得。
③慎重对待土木建设。如果说架桥、筑路、修宾馆、建索道等工程项目在一般的旅游区
是可行的话,那么在自然保护区应另当别论,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动辄在保护区核心地段
大建楼堂馆所,然后公路、小径密如蜘蛛网,于是保护区成了现代化闹市,等到该风景城一
建成,风景的生命也就结束了,关于建造索道的问题,更应引起保护区经营管理部门的高度
重视。建造索道,必须先修路,修路必先伐树、炸山,因此建索道通缆车对自然资源与环境
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所以国外像美国的黄石公园、大峡谷都是绝不允许建造索道的。
④加强科学管理。如何提高保护区经营者的管理水平,是保护区旅游事业成败的关键因
素之一。在经营思想上,应改变目前“粗放经营”的作法,而以优美的自然环境、优质服务
取胜,必要时可适当限制游人人数,以利于资源、环境的保护。例如厄瓜多爾尔尔政府便对到科
隆群岛(即加拉帕戈斯群岛)旅游的人数严格限制在每年2.5万人以内,任何一个岛上的每
日游客数不得超过90人。在管理方面,保护区可以和附近的乡、镇共管旅游业,做到有责大
家尽,有利大家图,旅游、环保齐头并进。旅游项目的选择,应以知识性旅游为主,在一些
景点挂牌介绍该景点的内容,向游人传授科学知识。保护区内一定要采用线性开发的方式,
严禁游人到处乱跑。主要开展一日游,以减轻游人对自然资源与环境的破坏。
总之,只要自然保护区经营管理部门在旅游开发的实践过程中实施科学的严格的管理,
加上其它部门以及广大游人的密切配合,相信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旅游事业定会出现新的局面。

❾ 旅游者如何保护旅游资源

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发展旅游业,虽可以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多的效益。但也产生一些旅游污染等消极因素。如当游人到一些风景名胜区去,有的人对那些维妙维肖、栩栩如生的象形俏物,都喜欢自觉或不自觉地用手抚弄、拍打,一不小心就会碰伤景物;有的人看到风景区内的花草树木长得逗人喜爱,便信手攀折、摘取而独自欣赏,甚至有的人为了爬山省力,就随意拆树砍竹以充当拐杖之用;有的人不仅在风景区到处乱扔果皮杂物,甚至随地大小便;有的人还在风景区的显眼之处,随意刻上“×××到此一游”的标志,惜以“留芳百世”等不文明行为。

对上述这些不文明的人为破坏、污染风景区环境前景物、植被和环境卫生等,均会降低风景区的旅游价值。因此,为了创造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游客自觉地爱护风景区旅游资源、保护风景区旅游环境;另一方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风景区旅游环境的保护措施。如为了保持风景区环境的清洁卫生,应在风景区内相应地增设一些果皮箱,就可减少,甚至避免游客随地乱扔果皮杂物;为了保护风景区的景物,特别是对那些反映我国悠久历史和精湛艺术水平的重点文物和着名景物,应增设钢网护罩加以妥善保护,既使游客能够透过网罩进行观赏,而获得精神上的享受,但又摸不着,以确保重点文物和景物不受损坏。而对那些已损坏的景物和已受污染的环境,要加以整理修复,使其尽快恢复原来面貌,以接待更多的游客。

❿ 旅游资源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旅游资源保护是指维护资源的固有价值,使之不受破坏和污染,保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原有特色,对已遭损坏的旅游资源进行治理。

旅游资源保护包括保护旅游资源所形成的景物、景观、环境和意境。其中,景物就是奇松异石、林木植被等自然风景,以及古今人为的活动物体、历史文物等。景观就是与景物并存的“画面”,包括衬托景物的其他次要的景物。环境就是景物存在的空间环境。意境指的是环境气氛,即环境给人的感受。

旅游资源是旅游开发的必备条件之一,是构成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旅游资源,也就没有旅游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旅游资源是脆弱的,常常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些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后自行修复,有些则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减弱和毁损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保护旅游资源就是保护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资源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自然界赋予的自然旅游资源,也包括人类活动所创造的人文旅游资源。其中,前者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因素,后者则是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旅游资源对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旅游地文化的保护起到决定性的作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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