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异地就医如何进行报销
无论是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只要按照规定进行履行相应的手续,按照规定进行备案,都可以在定点医院享受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不同地方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我们拿新农合转诊省内为例: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90%;县级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80%;市级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70%。
省级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65%;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数据,最终还是要结合相关的医疗内容,不同的药品也会影响报销的比例。
异地住院医保报销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临时异地就医,可以先垫付医药费,之后带着盖有急诊章的票据回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如果是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申请人可以向单位申请办理社保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办完手续后,即可在异地直接持卡就医。如果当地医院无法医治需要转院去外地治疗时,这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开的转诊证明,在住院时凭借转院证明即可办理报销。
B. 异地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这种方式目前在有的省内已实现,有的地方也实现跨省之间的联网结算。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的补充通知》第三条规范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支付流程:参合人员经规范转诊跨省异地就医时,出院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异地就医结算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向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回款材料,申请垫付资金回款。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垫付资金申请材料,按照核定金额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异地就医结算补偿费用。对于部分占用资金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可以向其预付部分资金。
跨省就医结算的基金支付部分可在省际间实行先预付后结算,预付资金额度为可支付两个月资金。跨省异地就医预付及结算资金由参合地省级财政专户与就医地省级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汇集并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垫付资金申请材料进行清分,提交至参合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参合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参合地省级财政部门在确认跨省异地就医资金全部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对经办机构提交的预付及清算单和用款申请计划审核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就医地省级财政部门划拨预付和清算资金。就医地省级财政部门在完成预付和清算资金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收款信息以书面形式反馈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据此进行会计核算,并将划拨及收款信息及时反馈参合地省级经办机构。因费用审核发生的争议及纠纷,由就医地和参合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依据协议妥善协商处理。
新农合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且没有设立省级经办机构的地区,可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成立省级结算中心的地区,可在省级结算中心开设专门用于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账户。商业保险机构专门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定期转入财政专户。
为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对于就医地新农合交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省份,可由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先行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垫付资金,参合地省级经办机构在审核后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将垫付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账户。
C. 异地住院怎么报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方法: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D. 在异地生病住院的话,该怎么用医保报销
我国的流动人口总量超过2亿,异地就医也是很常见的问题。现在异地就医办理手续越来越简单,越来越方便。也不用来回携带材料遭受来回奔波之苦!
首先如果有突发未来的及办理,可以以自费的形式入院,之后通过当地的亲属或朋友去当地办理一下,社保卡备案不需要患者本人,也不需要社保卡。只是亲属或朋友去到社保大厅帮忙办理一下,填好一个表格就完事了,办好后,直接拿社保卡到住院窗口变更一下身份,结算时,就按异地就医持卡结算,患者不用全额支付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就可以了。
在离开老家之前,最好是先办理医保备案,这样便于在异地也能及时办理医保报销,免得还要自己垫付后再报销。
E. 异地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异地住院使用医保报销,还需要先行备案,可在通过线下柜台、电话、线上渠道三种方式进行医保备案,异地就医的时候还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告知医生自己需要用医保报销,获得相关资料,等到出院后携带好住院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社保卡,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当地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医保备案的三种方式为:比如线上渠道办理就是可以在支付宝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行医保备案,或直接在支付宝中找到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是可以的;电话备案就是可以拨打当地社保局热线备案;线下柜台备案就是携带号相关资料,比如身份证和医保卡等前往当地社保或医保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异地结算需要注意的问题
1. 报销范围,以就医城市为准
在异地就医时,报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能不能报销,以就医的城市当地报销范围为准。
2. 报销多少,参保地说了算
虽然报什么,要按就医地的标准来,但报多少,得按参保地的报销比例。比如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以及最高报销限额,要看患者参保的“本地”标准。
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过多异地就医行为,瓜分就医地的城市基础医保基金,而导致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因为大部分异地就医会出现在医疗资源相对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大多在医保政策上属于“交的多报的多”,如果允许异地就医人员以原来自己城市更低水平的医保缴费标准,享受异地同样的报销比例,是有点不公平的。
3. 异地就医,有问题,找“异地”
去外地看病,如果服务过程中,医疗行为和费用等出现问题,可以找回异地经办机关。异地的医院有责任为外地患者提供和本地患者一样的服务,包括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4.异地就医手续齐全,却无法报销的,需要向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错处理机制。
哪些人可以享受异地联网就医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目前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福利的有:
一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二是,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三是,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
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五是,异地突发疾病临时就医人员。
不管你是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还是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费用,都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算,不必先自己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
F. 异地就医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卡就医”的流程。
一、已备案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持社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二、未备案
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但因突发情况不能回京治疗,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京后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