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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司财税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10-20 09:24:28

A. 旅游公司营业税的哪些成本可以抵扣呢有没有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

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以下成本可以抵扣:
一、旅游企业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他代付费用”从营业额中扣除,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替旅游者支付;
2、已计入营业收入总额;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无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合并营业收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对“其他代付费用”的具体扣除范围,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之前,按下列范围扣除。具体包括: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费、陪同费(不包括随团导游和陪同人员的电话费、出团补贴)、保险费、机场建设费、旅游事业发展费。
旅游公司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等。旅游公司纳税上也其他公司有很大的不一样,特别是营业税方面更加不一样。一般公司缴纳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的,但旅游公司不是这样的,是可以扣除替旅客支付的车费、门票费、住宿费、给其他旅游公司的费用后剩下部分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此条需要注意的是:
1、扣除范围,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营业额可扣除的项目仅指以上列举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除此之外如签证费、保险费、会务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他费用均不得扣除。
2、凭合法有效凭证扣除;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B. 旅游业需缴纳哪些税

一、旅游业应缴纳哪些税(费)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
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9号文规定,旅游业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
“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其适用税率为5%,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
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外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
全旅游游费减去付给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
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旅游业在缴纳营业税的
同时,应一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
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来确定,城市市区7%,县城、建
制镇5%,其他非市区、县城、建制镇1%;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
(三)企业所得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公司等旅游企业,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旅游业,国家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业或经营单位给
予了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
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财税字〔1994〕001号文)。
旅游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应纳税所得额。旅游业每一纳税年度的
各项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总额减除(经税务机关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项费用、
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3%,同时适用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
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
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27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怎样计算旅游业应纳的税(费)
旅游业应纳税(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税税额=营业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为便于旅游业纳税人熟练掌握计算方法,自行计算应纳税(费),现举例计
算如下。
例:某旅游公司组织30人旅游团从武汉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游,
按包吃、包住并负责交通、门票等费用,每人收取旅游费3000元。旅游结束,
进行结算,替旅游者每人支付的房费为400元、餐费为500元、交通费为8
00元、门票费等费用400元。试计算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应纳的税(费)。
(该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照顾的期限内)
解:(1)应纳营业税
①适用税率:服务业5%;
②计税营业额=3000×30-(400+500+800+400)
×30=27,000(元)
③应纳营业税税额=27,000×5%=1350(元)
(2)应纳城建税税额=1350×7%=94.5(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1350×3%=40.5(元)
(4)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共应纳税费为:1350元+94.5元+40.
5元=1485元
三、旅游业如何申报、缴纳应纳的税(费)
(一)申报和纳税地点。根据税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旅游业的纳税人提供应
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地点随营
业税申报纳税地点而定。
(二)纳税(费)期限。
1.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
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比照营业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所得
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
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旅游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
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
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纳税程序
1.旅游业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到
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应根据以上介绍的计算方法,按季计算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
按月(次)计算出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年度(或实际经营期)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规定预缴、清缴税款;
在纳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报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向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申
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C. 旅游公司需要缴纳哪些税

1、营业税。
①在境内旅游的。

旅游公司组织旅游团在我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5%税率计缴营业税。
②在境外旅游的。

旅游公司组织旅游团到我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应税营业额。在境内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按照境外旅游的办法确定应税营业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比例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适用不同档次税率,具体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或者镇的,税率为1%。
3、房产税。
以其拥有的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按规定计缴1.2%的房产税。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4、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适用税额计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5、车船使用税。

以拥有自用的应税车船适用的计税标准、年税额分别计税。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汽车适用的车辆使用税税额是每年每辆60~320元,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所在地,对单位是指经营所在地,对个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6、印花税。
书立、领受税法所列举的凭证,依照标准按凭证所记载的金额或凭证件数纳税。
7、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月或季),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8、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其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D.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差额征税账务该怎样处理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 旅游收入如何纳税

准确来说应该是旅游业缴纳营业税
交通费,门票,伙食费,住宿费,保险费,抵扣综合旅游发票费这些是要扣除的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操作意见〉 的通知》(苏地税一函[2006]3号)的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经营业务时,必须凭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完整、合法有效凭证,方可在计算营业额时扣除所支付的费用。如果纳税人取得凭证上注明的费用金额多于其实际支付的费用的,在计算营业额时按其实际支付的费用扣除;如果纳税人取得凭证上注明的费用金额少于其实际支付的费用的,在计算营业额时按其取得凭证上注明的费用金额扣除。 “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对支付给我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且上述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行为发生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以其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对支付给我国境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且上述单位收取的属于国家或省级财税部门列入不征收营业税名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以其所开具的财政收据为合法有效凭证。(三)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以上述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人另外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非购货款,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售付汇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四)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F. 旅行社会计做账的流程是什么

旅行社会计做账的流程

(一)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的概念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是企业会计的一个分支,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收集处理经济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控制、调节和指导,是谋求优化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二)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的核算范围

(1)从产业结构方面看,旅游、饮食服务都属于第三产业,具体包括旅游业、饮食业和服务业。

A.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它凭借旅游资源,以旅游设施为条件,为人们的旅游游览服务,是一个资金周转快,换汇成本低的行业。

B.饮食业是利用一定的设施,通过职工的烹饪技术,将主、副原材料加工为菜肴或食品,同时提供消费设施、场所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直接为消费者服务。

C.服务业是利用企业的场所和设施,如职工提供的服务和具有特殊技术的劳动,达到满足消费者住宿、卫生美容、精神文化生活及衣着等方面的需要,直接为消费者服务。

(2)从会计核算方面看,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服务企业。不在《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中核算的服务企业有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等。

(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的特点

中国会计社区,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论坛,会计社区企业会计的特点是由会计对象决定的,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经营特征决定其会计核算的特点。由于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属于第三产业,从总的来讲,其经营特点表现为以服务为中心,辅之以生产和商品流通,直接为消费者服务。与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相比,在会计核算上表现为以下特点:

1.核算方法不同

旅游企业和饮食企业都执行生产、零售和服务三种职能,在会计核算上就必须分不同业务结合工业企业、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例如:旅游活动,它是一种新型高级的综合消费。相应的,旅游企业则是一种新兴的综合性的社会服务企业。为了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买多方面的消费,旅游业的经营涉及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商场、旅游娱乐场,以及各种旅游服务企业,也涉及到民航、铁路、文物、园艺、工艺美术等部门和行业。因此,许多旅游企业兼有生产、销售和服务职能。

饮食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同样执行生产、零售和服务三种职能,即:一方面从事菜肴和食品的烹制;一方面将烹制品直接供应消费者。在供应过程中,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场所、用具和服务活动。此外,饮食制品的质量标准和技艺要求复杂,在会计核算上也很难像工业企业那样,按产品逐次逐件进行完整的成本计算,一般只能核算经营单位或经营种类耗用原材料的总成本,以及营业收入和各项费用支出。 , 2.收入和费用分布结构不同

以服务业为例,服务业通常由专门从业人员提供带有技艺性的劳动,以及运用与之相适应的设备和工具作为主要服务内容。在会计核算上,需反映按规定收费标准所得的营业收入,服务过程中开支的各项费用和加工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成本。

3.自制商品与外购商品分别核算

为了分别掌握自制商品和外购商品的经营成果,加强对自制产品的核算与管理,经营外购商品销售业务的企业,还要对自制商品和外购商品分开进行核算。

4.涉外性

主要指旅游企业和大饭店。例如旅游企业的接待工作,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组织国内旅游者在国内进行旅游活动;二是组织国内旅游者出国进行游览活动;三是接待国外旅游者到国内进行游览活动。后两种类型的业务活动,都是涉外性质业务。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具有关于按照外汇管理条例和外汇兑换券管理办法办理外汇存入、转出和结算的业务。涉及到外汇业务,应采用复币记账,反殉原币和本币,计算汇兑损益和换汇成本。

二、营业收入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是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它是企业经营取得的总成果,亦称劳动总成果。该类企业大多是多功能的,经营项目繁杂,收入结算方法较多,必须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劳务收入按时入账。 营业收入的确信,一般应以提供了劳务,收到了货款或取得了收取货款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旅行社(不论是组团社还是接团社)组织境外旅游者到国内旅游应以旅行团离境(或离开本地)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者到境外旅游,应以旅行团旅行结束返回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也应以旅行团旅行返回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饮食业以收到货款或取得了货款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先服务后收款的服务业,以提供了劳务时确认营业收入;照相、洗染业等服务业,以接受服务时反映营业收入,期末扣减未完成作业部分。

(二)营业收入的核算

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记入“营业收入”科目。其核算内容包括饭店、宾馆、旅店的客房收入、餐馆收入、商品部收入、车队收入、其他收入等;旅行社的综合服务收入、组团外联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票务收入、旅游及加项收入、其他收入等;酒楼、餐馆等饮食业的餐费收入、冷热饮收入、服务收入、其他收入等;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服务企业的服务收入;各类企业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收入。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旅游服务企业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一)旅游服务企业营业成本和费用核算的特点和内容

1.核算特点

(1)旅游服务企业经营的项目多,因而会计核算也有不同的内容和方法。经营项目有旅行社、客房,客车出租等服务业务,也有商品经销业务,还有餐饮生产服务性业务。对生产服务性业务,在成本费用核算上有归集成本费用的核算,对商品经营项目要核算经营成本,对旅行社、客房服务,则主要是核算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

(2)旅游服务企业与工业企业比较,其主要特点在于后者为物质产品生产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对象是生产制造过程,而前者为旅游服务性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对象是商品经销和各项服务过程。因此,旅游服务企业的营业成本和费用核算有其自身的特点。

(3)旅游服务企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主要是按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划分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作为当期费用单独核算,从每期的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2.营业成本和费用核算的内容

旅游服务企业的成本和费用项目一般是按费用要素划分,即分为“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辅助营业支出”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五项。其中,辅助营业支出在期末要分配摊入各项营业费用中。因此,主要是使用“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两个科目核算企业各营业部门成本费用开支。管理费用是核算公司管理机构的和非营业性的费用开支。“财务费用”则是核算企业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和金融机构手续等费用开支。对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的明细项目介绍如下:

(1)营业成本的明细项目:

①餐饮营业成本:包括餐厅、酒吧、咖啡厅等部门在经营中耗用的各种食品原材料、饮料、调料、配料等的实际成本。

②商品销售成本:指售出商品的进价。

③汽车营业成本:应比照运输企业会计制度,即出租汽车经营中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料费、材料费、轮胎费、折旧费、维修费、养路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制服费和其他直接费用等。

④旅行社的营业成本,包括各项代收代付费用,如代收的房费、餐费、交通费、文娱费、行李托运费、票务费、门票费、专业活动费、签证费、陪同费、劳务费、宣传费、保险费、机场费等。

⑤照相、洗染、修理等服务企业营业成本主要指耗用的原材料成本。

(2)营业费用的明细项目:

1)职工工资:指部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根据有关规定计提。

2)职工福利费:指按国家规定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洗澡费、交通费、独生子女费、奶费、书报费、探亲路费等各项费用。

3)工作餐费:指企业按规定为职工提供工作餐而支付的费用。

4)物料消耗:包括企业的日常用品、办公用品、日常维修材料、零配件等支出。

5)包装费:指旅游服务企业在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中消耗的包装物品开支。

6)保管费:指旅游服务企业为客人提供行李、服装等物品的保管发生的开支

7)展览费:指企业为举办展览而发生的开支。

8)清洁卫生费:指宾馆、饭店、酒店、酒楼等企业为保持服务场所和设备的清洁卫生而发生的开支。

9)低值易耗品摊销:指企业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摊入本期的金额。

10)折旧费:指企业内部按提供经营服务的固定资产和有关规定计算折旧列入。各部门也可以不计提折旧费,由企业统一计提折旧,列入管理费用。

11)燃料费:指餐饮部门烹饪食品实际支付的煤气费用,客车出租等所耗用汽油、柴油费用的实际支出等。

12)修理费:指部门财产修理的支出。

13)水电费:指企业内部各部门实际水电费支出。

14)制服费:指各部门职工的工作服支出。

15)洗涤费:指企业为洗涤窗帘、桌布、制服等各种织物的开支。

16)租赁费:指部门向外单位租赁财产支付的费用。包括租赁的固定资产改良和大修理工程的支出

17)劳保用品费:指有关部门职工所需劳保用品支出。

18)保险费:指部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支付的费用。

19)邮电费:指部门实际支付的邮电费。

20)差旅费:指部门职工出差费用。

21)运杂费:指部门购买物品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开支

22)手续费:指部门在经营过程中支付给其他单位代销、代营手续费。

23)广告费:为推广业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24)存货盘亏、盘盈:指部门存货发生的盘盈或盘亏。

25)其他营业费用:一般包括报纸杂志费、车船使用牌照费、差旅费。

(二)营业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1.营业成本的核算

企业的营业成本应当与其营业收入相互配比。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当与其相关的营业成本同时登记入账。旅行社之间的费用结算, 由于有一个结算期,当发生的费用支出不能与实现的营业收入同时入账时,应按计划成本先行结转,待算出实际成本后再结转其差额。 结转营业成本时,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营业成本”科目的明细账应与“营业收入”科目的明细账设置相适应。

2.营业费用的核算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费用发生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应付工资”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营业费用”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旅游、服务行业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核算

(一)营业税及附加的类别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营业收入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从事生产、零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人只要取得营业收入,不论有无盈利都必须照章纳税。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一般不会导致纳税人亏损。饭店、宾馆、旅店、酒楼、餐馆、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企业应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营业税;旅行社应按营业收入净额(营业收入扣除代收代付房费、餐费、交通费等费用),计算缴纳营业税。应交纳的营业税=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这是根据应交纳的营业税税金总额,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的一种地方税。它用于维护城市建设。应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金总额*适用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这是根据应交纳营业税税金总额,按规定比例计算交纳的一种地方附加费。应交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总额×适用税率。

(二)税金及附加的核算方法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该科目核算企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按月计算,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由各种营业收入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旅游业是按照差额计算营业税的

旅行社财务人员的工作

1.月底财务系统的结账,报表生成

2.旅行社的税务月报、季报、年报

3.其他申请:社保、住房公积金账号的申请

4.旅行社业绩及利润核算

5.旅行社销售人员业绩核算:收入、成本、利润

6.旅行社月、季、年的管理费用,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

旅行社财务工作的问题

1.各个业务的处理

旅行社的很多业务不能取得正规的发票,现实的一个难题就是财务人员不能把所有的业务都记录上报,但是又要准确的记录公司的财务情况。财务人员需要记录内外两套账,内账要将各种收入支出都记录在案,来准确的记录公司的运作;外账就是将不合规的业务情况剔除,将符合财务规定和税法的业务记录,做账,将来生成财务报告,作为纳税依据。用Excel做的财务数据相当于内账,而用财务软件做的数据生成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做外账。

2.收入的确定

收入的多少,应以对外开具的发票为依据:包括开具的地税服务业发票和国税小规模增值税发票。

3.成本的确定

成本核算:与旅游有关的、税务局认可的正规发票。具体有:住宿、团队餐费、租用的旅游车、景点门票、机票、火车票和其他各种相关发票。

4.利润的确定

旅行社采用的是差额纳税,即:应纳税计算额为团款收入-成本支出的余额。

根据北京市关于扶持微小企业关于税收优惠的第71号文件:差额在3万元以下,小规模收入在3万元以下可以申请免税。学员可根据自己所在旅行社的实际情况,到所管辖的税务所找专管员咨询和办理减免税的有关手续。


G.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分录怎么做,旅游业是差额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不可用销项减进项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用销售收入乘以核定的税率来计算应交增值税。

实行差额征收计税方式的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支付差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7)旅游公司财税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1、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应付账款一般待物资验收入库后,才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这主要是为了确认所购入的物资是否在质量、数量和品种上都与合同上订明的条件相符以免因先入账而在验收入库时发现购入物资错、漏、破损等问题再行调账;

2、在物资和发票账单未同时到达的情况下,由于应付账款需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有时货物已到。发票账单要间隔较长时间才能到达,由于这笔负债已经成立,应作为一项负债反映。

为在资产负债表上客观反映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在月份终了将所购物资和应付债务估计入账待下月初再用红字予以冲回的办法。因购买商品等而产生的应付账款,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用以反映这部分负债的价值。

H. 旅行社的账务处理

给你提供一份:旅游公司帐务处理
旅游企业财务核算相对于工、商企业而言比较简单,主要表现是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旅游企业的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较为简单。但是,旅游企业财务核算有其独特的特点。下面就旅游企业财务核算主要会计科目的使用、收入成本的确认与计量等方面,对旅游企业的核算要点进行简要归纳:
一、主要会计科目
由于旅游企业本身是组织团队旅游,游客到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旅行社收取旅游款,构成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时组织客人到目的地旅游,组团需要付出的当地旅行社接待费以及租车费、机票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门票费等构成了旅行团队的成本。由于行业特点,注定了旅游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存货核算的问题。因此,在财务核算方面,涉及资金收付的会计科目成为旅游业会计最常用的科目。
1、应收帐款

除了在营业厅接收散客组团出游之外,旅行社一般情况下需要开拓一些大型企业客户,这些客户为了给员工提供较好的福利政策,以体现企业的凝聚力,一般都会定期组织员工外出考察旅游。门市接收散客组团,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应收款项的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客户多属于固定客户。因此大多数旅行社会先组织员工出游之后才收款,因此形成企业的应收帐款。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及本期应收未收团款。
当月收到前期应收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在月末结转收入时,对尚未收到的旅游团款: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主要是在旅游企业支付当期组团出游的旅游费用。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帐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支付旅游款时:
借:预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付帐款;
3、应付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企业支付前期及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旅游团款。
支付前期旅游团费时:
借:应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成本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帐款;
4、预收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的旅游团款。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在应收帐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收到本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月末结转收入时: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情况下,旅游企业会计的收入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旅游合同来确定的,成本的确认也是则是根据旅游实际发生的费用及与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旅游过程中遇到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给予客人的折扣等则按照实际情况,按照销售折扣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财务核算的工作量,旅游企业一般在期末确认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以下是企业核算的一般步骤:
1、收到当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2、收到前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3、支付当期旅游团款时:
借:预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4、支付前期旅游团款时:
借:应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5、期末结转收入
借:预收帐款
(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贷:应收帐款
(当期合同金额-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旅游合同金额)
6、期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
贷:预付帐款
(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贷:应付帐款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三、注意点:
1、在具体运用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及预收帐款科目时,需要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鉴于旅游企业的客户非常多,而且很多客户在一个会计年度可能只有一次业务发生。因此,在当前大部分企业均已经实行电算化的情况下,如果在财务软件中各科目下分别设置二级科目,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二级科目将不可胜数。因此建议相关企业设置手工明细帐进行辅助核算,这也是旅游业企业独特的较为繁琐的工作。
2、税务问题:旅游企业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在财务处理时要引起注意。其余税种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

I. 旅游企业一般需要缴纳哪些税

一、旅游业应缴纳哪些税(费)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
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9号文规定,旅游业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
“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其适用税率为5%,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后的
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外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
全旅游游费减去付给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
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旅游业在缴纳营业税的
同时,应一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
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来确定,城市市区7%,县城、建
制镇5%,其他非市区、县城、建制镇1%;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
(三)企业所得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公司等旅游企业,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旅游业,国家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业或经营单位给
予了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
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财税字〔1994〕001号文)。
旅游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旅游业应纳税所得额。旅游业每一纳税年度的
各项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总额减除(经税务机关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项费用、
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3%,同时适用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
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
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27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怎样计算旅游业应纳的税(费)
旅游业应纳税(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税税额=营业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为便于旅游业纳税人熟练掌握计算方法,自行计算应纳税(费),现举例计
算如下。
例:某旅游公司组织30人旅游团从武汉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游,
按包吃、包住并负责交通、门票等费用,每人收取旅游费3000元。旅游结束,
进行结算,替旅游者每人支付的房费为400元、餐费为500元、交通费为8
00元、门票费等费用400元。试计算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应纳的税(费)。
(该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照顾的期限内)
解:(1)应纳营业税
①适用税率:服务业5%;
②计税营业额=3000×30-(400+500+800+400)
×30=27,000(元)
③应纳营业税税额=27,000×5%=1350(元)
(2)应纳城建税税额=1350×7%=94.5(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1350×3%=40.5(元)
(4)该公司组织这次旅游共应纳税费为:1350元+94.5元+40.
5元=1485元
三、旅游业如何申报、缴纳应纳的税(费)
(一)申报和纳税地点。根据税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旅游业的纳税人提供应
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缴纳地点随营
业税申报纳税地点而定。
(二)纳税(费)期限。
1.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
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期限比照营业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所得
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
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旅游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
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
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J. 旅游公司营业税的哪些成本可以抵扣呢有没有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

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以下成本可以抵扣:
一、旅游企业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他代付费用”从营业额中扣除,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替旅游者支付;
2、已计入营业收入总额;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无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合并营业收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对“其他代付费用”的具体扣除范围,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之前,按下列范围扣除。具体包括: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费、陪同费(不包括随团导游和陪同人员的电话费、出团补贴)、保险费、机场建设费、旅游事业发展费。
旅游公司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等。旅游公司纳税上也其他公司有很大的不一样,特别是营业税方面更加不一样。一般公司缴纳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的,但旅游公司不是这样的,是可以扣除替旅客支付的车费、门票费、住宿费、给其他旅游公司的费用后剩下部分缴纳营业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此条需要注意的是:
1、扣除范围,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营业额可扣除的项目仅指以上列举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除此之外如签证费、保险费、会务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他费用均不得扣除。
2、凭合法有效凭证扣除;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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