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陇南的旅游业增加值是多少
当然是旅游总收入了,旅游增加值只能说明旅游产业占GDP的比重是增加或减少
❷ 旅游业对GDP的直接贡献率 公式
旅游业对GDP的贡献率=旅游业增加值的增量/GDP增量,其中分子分母都要使用不变价的数据。
因为国家公布的GDP及其构成项均为现价数据,GDP及其构成项的增速均为不变价数据。所以,以2005年价格为基期,2006年不变价GDP=2005年GDP*(2006年GDP增速+1),2007年不变价GDP=2005年GDP*(2006年GDP增速+1)*(2007年GDP增速+1),二者相减为2007年GDP增量。旅游业增加值增量同。
❸ 为什么国家统计局与国家旅游局 数据不一致
为什么国家统计局与国家旅游局 数据不一致?
12月17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了2014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结果: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7524亿元,比上年增长11.5%(未扣除价格因素),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增速高3.3个百分点,比同期第三产业增加值现价增速高0.6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4.33%,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
12月21日,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了《2014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宣布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73万亿人民币,全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为6.61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0.39%。
两家都斩钉截铁地说有根据。
国家统计局说:根据《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和《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对2014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进行了核算。并解释说,“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旅游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的控制和组织下,利用劳动、资本、货物和服务投入,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国家旅游局说: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2008年旅游附属账户:建议的方法框架》,以既有的国际国内游客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投入产出法,核算出全年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
一个是指“最终成果”,一个是讲“综合贡献”;一个是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和《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可以说是“土标准”;一个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2008年旅游附属账户:建议的方法框架》,可以说是“洋规矩”。
从发布的主体看,一个国民经济统计的国家主管部门,一个是旅游业的国家主管部门。两者各有其官方的权威性。
从发布的时间看,先后相距4天。是两个国家主管部门事先缺乏构通,还是两家故意为之?按常理,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旅游产业增加值的数据,应先给旅游主管部门打打招呼。反之,国家旅游局发布年度旅游产业的关键数据,也应给统计主管部门通通气。现在公布的同一年全国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差距如此之大,显然是各搞各的。都在北京,都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两个部门缺乏构通似乎是不争的事实。,
这是偶然,还是必然?
今年8月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16号令,公布《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标准。按理说,这个与旅游部门密切相关的产业统计标准,国家旅游局应高调回应。但事实并非如此,没见到一位国家旅游局负责官员发声。只是少数学者有些评述,本人也曾以短文相议。此次,国家统计局先声推出2014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结果,4天后国家旅游局拿出自己的统计数据,两者差别之大,大有针尖对麦芒之势。
两个部门对同一个产业的增加值拿出两种数据,有三种可能:其一,一对一错;其二,两者都对,只是角度不同、方法不同,各有其理:其三,两者都不对,一个对旅游增加值估算过高,一个对旅游增加值估算过低,都有偏差。
本来,对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功能与作用的量化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世界旅行旅游理事会(WTTC)已探讨多年。现在虽说有了《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旅游统计调查制度》、《2008年旅游附属账户:建议的方法框架》,也只是“建议”而已。具体到各个国家如何实施,仍有许多难点,特别是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众多国民经济部门及省区市都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连续的、细化的统计数据,要具体推断出百分之几点几的结论,实比登山还难。借用两个时髦用语,没有“大数据”,何能“云计算”?
对此,我国虽有几个省作过试验,有些学者也作过探讨,但在国家层面,尤其是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两个关键的主管部门并未坐下来共同深入探讨、系统调查、典型试验、周密研究、统一部署、联合推动,怎么可能对这个极为复杂、宏大的课题得出共识?尤其是如果以急功近利的心态,以任期内政绩为冲动点,事先划一个框框,在短时间内急急忙忙想搞出一个“体系”、制订一套“标准”,为“‘旅游+’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一种新的生活形态、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态、一种新的先进生产力”的结论寻找“统计依据”,怎么能经得起实践、时间、历史的检验,怎么能取得共识?甚至可以武断地说一句:极而言之,这道综合性社会经济“数学题”可能不会有一个标准的唯一的答案。不同的角度可能有不同的答案。
笔者不了解“故事”背后的“故事”;学知有限,也无能力为这场官司论长说短、为这两个数据辨别是非真伪。但是,有一点可以自信地说,解决旅游产业增加值量化这个旅游学上的“哥德巴赫猜想”,需要摆脱“长官意志”、“权力裁判”,要靠科学态度、科学方法、科学手段,要靠各学科、各界别人士的合作攻关。也许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解决这个难题会多一些方法与渠道。
部门合作、产业融合,这是近来旅游界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在研究旅游产业增加值这个问题上,何不也行动一下呢?靠一个部门闭门造车不得,靠几个观点相同的专家苦思冥想、构思体系也不行。在这个问题上也需要开明、开通、开放。
❹ 什么叫文化产业增加值
文化产业增加值是指一定时期内单位文化产值的增加值。
其核算是根据2005、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财务统计资料,使用国民经济核算中的收入法进行核算。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政府支付的份额的角度来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文化产业增加值由全省各文化行业汇总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
文化产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在实际测算过程中,根据普查资料财务状况表的类型不同,文化产业行业增加值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测算,然后汇总而成。
❺ 旅游收入对GDP的贡献,怎么计算
旅游总收入278.66,可能旅游增加值只有100多亿,然后加上其他产业的增加值,导致GDP反而比较小
旅游总收入是很多东西的合计,是销售收入的概念,但是GDP是增加值的概念
❻ 2016年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多少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5日发布数据,经核算,2016年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2979亿元,比2015年增长9.9%(未扣除价格因素),占GDP的比重为4.44%。
旅游及相关产业包括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❼ 旅游消费计入GDP吗
给你举个例子:理发师理发,创造财富了吗?社会财富并没有多~但是,理发师输出了服务。由此想到美国经济,GDP构成中这种服务性质的占了很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