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受疫情影响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因为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这种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⑵ 处理旅游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
2、调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在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
1、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
2、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主要的证据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侵权、违约的材料。
3、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对旅游者提出的投诉,旅游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认定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故游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在旅游时,消费者一般都会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与旅游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凭借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四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⑶ 因疫情原因不能履行旅游合同,能否请求退费
法律分析:因疫情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履行的旅游合同,旅行者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旅行者和旅行社经协商愿意推迟履行合同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该尊重双方协商的结果。对于旅行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游者参团的,在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如果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因旅游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或消费委员会进行投诉或申请相关调解机构调解;调解不成,旅游者可以根据旅游服务合同中载明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仲裁条款,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⑷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可以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履行的旅游合同,旅行者和旅游经营者均有权 解除合同 。对于旅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游者参团的,在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此次疫情发生,造成交通出行或旅游活动受限,该情形构成了不可抗力情形,由此影响消费者(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 旅游服务合同 的履行,应该遵循相关规定来处理。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⑸ 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怎么办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可以解除,旅行者和旅游经营者均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旅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游者参团的,在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⑹ 旅游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协商,是解决争议最简便、成本最低的途径,也是旅游活动中普遍采用的一种纠纷解决途径,多数旅游的权益争议大部分也都是在双方协商中缓解或解决的;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争议双方在第三方主持和协调下,就争议进行协商,从而解决争议所进行的活动;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同意将争议解决提交给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对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一种方式;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其他方式而直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争议。诉讼一般要经过起诉、受理、审理、第二审程序等几个环节。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⑺ 疫情期间旅游全额退费政策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旅游企业应当在扣除实际支出且无法挽回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疫情旅游投诉的若干意见》 一是旅游企业应当在扣除实际支出且无法挽回的费用后, 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二是国内游应按照国家或省市交通、旅游等部门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以及按照大型旅游平台企业以及景点景区已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
三是出境游应按照相关目的地国或地区已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对目的地国或地区尚未出台退费政策的出境游产品,旅游企业应尽力协调地接社和履行辅助人进行退费;
四是旅游企业对于不能退返的费用,应提供明确的支出且不可退还费用的证明材料,确保旅游者的知情权;
五是对于涉案金额较大的出境游投诉难以迖成一致的,建议游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退团退费纠纷;
六是旅游企业有义务接待游客咨询,并作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