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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得到旅游用地

发布时间:2022-06-16 04:41:51

Ⅰ 乡村旅游用地解决途径

法律分析:乡村旅游用地解决途径: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圈内农用地办理转用、征收手续后依法提供给具体项目;使用国有农用地;圈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直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Ⅱ 广西申用旅游用地如何办手续

旅游用地是用来建设旅游和观光项目的建设开发土地,是建设用地的一种,属于经营性用地。
一般来说,旅游用地的审批国家发改委通过政策调整后,已经转移到省级的发改委进行审核批复。

广西那么大,具体到某个地头,审批的手续会有差别。

不过,土地权属证明、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土地权属证书、建设用地申请表、补充耕地协议、补充耕地验收证明、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建设单位资质证明、拟征地块的书面告知书、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确认书、建设项目用地现场查看记录表、征地补偿协议……这些都是要提前准备的。

建议去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ZF部门(国土局之类的)提前打打交道,有好的旅游项目,ZF一定欢迎。

Ⅲ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3)如何得到旅游用地扩展阅读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

Ⅳ 怎样解决森林旅游景区用地紧缺问题

绿维创景认为应该这样解决:“林中保护、林外找地、以林为核、层式推进”林中保护、林外找地: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林内(山上)游,林外(山下)住。在旅游规划的过程中,会尽量少地在山上和林内规划大体量的旅游项目,最大程度地保护山上的环境不被破坏。而将用地指标的寻找转向山下或者林外,这样也能拓展景区的范围,形成林内(山上)和林外(山下)的空间互动关系,同时也能起到造福乡镇百姓的作用,一举多得。
以林为核、层式推进:在旅游项目开发的时序安排上,我们认为,应该按照外围地块与核心景区的距离、交通联系等因素,将这些可建设用地进行划圈分层,最终形成围绕核心景区,不断向外拓展的层式空间拓展趋势。
【案例推荐】
在《重庆天坑地缝旅游区总体策划》中,考虑到核心景区的生态脆弱性和用地局限性,规划组合理地协调了周边村镇和各个景区的关系,引入了蜂巢理论,将主要的接待设施都放在了兴隆镇,并以兴隆旅游小镇为核心,以点对点式交通衔接各景区点,构建了行之有效的景区空间组织构架。

Ⅳ 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有几种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A.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B.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C.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年限: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Ⅵ 乡村旅游用地如何审批

法律分析:乡村旅游用地审批流程有五步。一是签订合同,包括用地协议或者联营入股等,二是向所在区、县的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三是根据规划批准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四是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五是核发证书和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Ⅶ 旅游开发的开发流程是什么

1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景区资源及开发价值进行整体评价。投资商在与景区所有者即政府签订合同前,可以聘请旅游专家,通过初步的资源、市场、交通、环境、政策评估之后,提交一份《旅游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旅游项目投资价值评价报告》,以作为决策依据。

2 、合同签定

旅游景区开发,一般涉及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甚至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对于这些资源,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非产业化的法律法规,对旅游投资商十分不利。旅游特许经营权是投资商必须合法控制的核心,其中包括门票收益权、景区开发与招商权、核心土地购买权等几个方面。如何签订合同,并要求政府负责配套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水电等),是非常需要经验和技术的。另外,合同签订的同时,需划定红线,确定项目的开发用地和建设用地。

3 、组织管理架构

合同签定后,运营方(即原来的投资方,合同签订后,投资方就转变为了运营方)应立即着手组建开发管理团队,并建立开发运作的管理构架与管理制度。管理构架应包括前期工作部、建设管理部、开业运营部三方面。前期工作部,主要负责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委托旅游规划设计公司进行市场调研、产品策划及规划设计;编撰文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向社会招商等。建设管理部,以项目经理为首,负责建设准备工作和工程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完成。开业运营部,负责景区开业营销策划,办理开业手续,落实景区运营必备的人、财、物,提高景区的经济收益和社会影响力。

4 、产品策划(项目设计)及项目运作策划

产品策划(项目设计)及项目运作策划不同于旅游规划,主要用来解决主题定位、市场定位、游憩方式设计、收入模式、营销模式、运作模式、盈利估算、投资分期等问题。必须聘请专业的旅游项目开发咨询顾问公司,提供《旅游项目总体策划报告》及《旅游项目开发运作计划》。为了与国债申请、政府资金申请、银行融资、战略投资人及子项目投资人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全面配合,应编制《旅游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5 、规划

产品策划完成后,或与此同步进行,应该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旅游总体发展规划》,或者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包含部分需马上动工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新建项目要先进行旅游规划、确定规划条件,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景观与建筑设计。

6 、设计

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后或是规划编制的同时,要委托专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旅游景区的景观及部分建筑设计。主要包括景区大门、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休闲及景观节点、景观小品等。设计的基本程序为勘察-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7 、政府审批事项办理推进

通过政府的各项审批非常重要。其中,发改委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规划评审,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扶持项目立项与申请,国债项目、农业项目、旅游项目等特殊扶持申请;规划委批准;土地规划审批;建设土地的招、拍、挂与征用;合同中政府承诺的落实;施工图的审查;建设准备与报建批复等等,十分繁杂。

8 、资金运作与招商引资

项目建设资金不能全部靠企业自有资金,应积极进行融资和招商引资,用少量种子资金启动项目,利用项目融入建设资金。

9 、建设准备与工程建设

以项目经理为首协调各方,监督、控制工程进度与质量,保证工程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完成。旅游项目中主要有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景观建设、接待设施建设、游乐项目建设四个方面。项目工程结束后,项目法人要组织验收工作。

10 、开业运作

项目完成工程建设,与开业运行,还有较大的差距,开业需要人财物齐备,并且还要有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景区开业需全面配置大量的服务人员,包括导游(讲解员),技术维护,环卫人员,保安,营销人员等,需建立完整的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卫生系统(厕所、垃圾箱、排污等)、旅游安全保障系统、游览服务系统、游客接待服务系统等。以上大多属于软件建设,必须通过规则、流程、培训等管理工作,才能运行到位。一炮打响,是开业营销的重要目标,其中建立专业的营销队伍,用以理清渠道、展开品牌推广、开展活动促销等是基础。旅游景点一般在开业后的1-3个月可正式进入运营阶段。正式开业营运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点),可以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景区等级评定。

Ⅷ 旅游用地如何取得

众所周知,国家在旅游用地方面有一些特殊政策,但究竟什么才是"旅游用地"?怎么才能获得呢?1、在整个土地规划,国土部门有一套土...

Ⅸ 基本农田可怎么以转换成旅游用地

基本农田不可以转换成旅游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Ⅹ 旅游用地土地证怎么办

土地办证一般分两个程序,一个是审批程序,一个是办证程序。
首先是审批,根据相关规定,旅游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供应土地,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后,才可以申请发证。
旅游用地情况较复杂。一般分两种,一种是旅游设施用地,比如酒店、停车场、游乐景点等。如果是保留了林地、草地的,可以不征地,继续维持林地、草地、耕地等。如果是需要建筑的,则需要办理征地手续,然后才挂牌,成交后签土地出让合同,申请登记发证。(简单说说,如果能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具体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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