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旅游攻略 > 如何开旅游社

如何开旅游社

发布时间:2022-06-16 19:40:48

‘壹’ 开旅行社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指南 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
2、县级旅游局的初审意见、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
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
5、旅行社章程。
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经营场所证明。
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提交申请,经县级以上旅游局审核后,由设区市旅游局报省旅游局审批。
省旅游局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下旬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开办国际旅行社指南 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
2、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
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
5、旅行社章程。
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经营场所证明。
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设区市旅游局提交申请,经设区市旅游局初审后报省旅游局审核,省旅游局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四、承诺时限: 省旅游局原则上随时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贰’ 想开个旅行社,需要做什么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2、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30万元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20万元现金)。
3、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2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2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4、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5、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叁’ 请问 要开一家旅行社都需要什么程序

我是 学旅游的 下面的是我课本上的内容: 一、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量保证金)。
交纳质量保证金,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一)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 (二)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3名; (三) 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三、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一)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 (二)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2名; (三) 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四、旅行社经理资格的规定,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五、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 (一) 足够的营业用房; (二) 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三)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四) 业务用汽车等。
六、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 (一) 足够的营业用房; (二) 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三)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七、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前述各条的规定,将出资证明、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资格证书、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等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接受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以下是程序: 二、旅行社审批程序 (一)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申请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的《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肆’ 开旅行社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注册国际旅行社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国内旅行社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4)如何开旅游社扩展阅读

旅行社职业介绍:

1、领队:有权利安排线路、出发时间和行程;有权利根据安排限制出游的最多人数。

2、导游导游主要分为中文导游和外语导游。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引导游客感受山水之美,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3、其他还有订票员、签证专员、计调员、出入境操作、 会议会展、(旅游操作)等。



‘伍’ 开旅行社要具备什么条件怎样办手续

首先,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 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10万元;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 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开办国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3、旅行社章程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7、旅行社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当你拿到省旅游局办法的《旅游经营许可证》之后,凭此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陆’ 怎么开旅行社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第七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
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
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柒’ 开旅行社的条件

1、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2、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3、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 助理会计师 一人;

4、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5、开办国际旅行社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6、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7、旅行社,世界旅游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者或制作批发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订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做准备。”的行业机构。

8、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9、我国“走出去”的旅游企业业务不断拓展包括旅行社、饭店、餐饮及景区等且多元化经营趋势明显,经营地区不断扩大涵盖亚洲、非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捌’ 如何注册旅游公司

一、旅行社注册及旅行社资质办理的条件

1、注册旅行社首先须是需要有实际地址注册,地址需要是商业地址,写字楼,商铺都可以,有基本办公设施,如电脑、电话、复印件,要求有二室一厅以上的办公空间,独立的财务室,计调室等;

2、申请国内旅行社资质,注册资金至少30万以上(认缴),若计划后期升级为国际旅行社资质,那注册资金须150万以上;

3、办理旅行社资质环节,旅行社须有至少三位导游,一位计调人员,提供导游证、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证明。

4、取得旅行社资质后,旅行社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旅游局专门给旅行社开始的账号,账号名称为旅行社全称+质保金专户。旅行社需要向质保金银行账号内缴纳20万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是被银行冻结,无法体现的,旅行社只能取得基本利息,当自己的旅行社注销不经营了的时候才能把这笔钱取出。


办理旅行社资质所需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旅行社章程;

3、选择一个交保证金的银行;

4、公司名称的英文名称及缩写;

5、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经营设施:两部以上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电脑、工位;

8、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9、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的履历,身份原件和照片;

10、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企业住所证明两张;

11、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二、工商注册旅行社所需准备的材料

1、核名:公司名称,比如湖北XX旅行社有限公司、XX(湖北)旅行社有限公司等等这样的名称,根据旅行社公司注册地不同,名称中所带的地域名也是不一样的。公司名称的英文名称及缩写;

2、公司拟定法人股东以及监事的身份信息;

3、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信息;

4、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房产信息,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信息。

5、设立申请书;

6、旅行社章程;

7、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资质办理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旅行社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决议;

3、至少三张导游证书以及导游的劳务合同、社保记录证明;

4、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的履历表,身份原件和照片;

5、旅行社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信息;

6、选择一个交保证金的银行;


四、旅行社资质办理流程

1、先去工商局提交申办材料,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下来后在全国旅行社管理系统上申请旅行社的备案。

2、市旅游局会对经营场所、营业设施、人员,设备进行现场检查。

3、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

4、旅游局颁发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5、需要给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单,这样可以规避风险。


注册资金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缴纳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质保金2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质保金140万元。

国内社经营满两年无任何不良记录可以申请升级国际社

可设立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也可以设立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还可以设立经营国内、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的质量保证金分别为5万元、30万元、35万元。


以上就是注册旅行社的完整清晰的流程,我们自己注册过很多家旅行社,对于流程我们是很清楚的。如果没有旅行社资质,也想注册旅行社,入驻到各大OTA电商在线旅游平台,也可以通过挂靠旅行社资质的方式来解决旅行社资质的问题,这样就可以入驻到各大平台了。

希望可以帮到你,这篇应该算是网络上最详细的注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资质挂靠最详细的一篇了。欢迎关注我,如果对你有帮助,欢迎大家给我点个赞就够啦,如果你没有旅行社资质,希望挂靠一家靠谱的旅行社,也欢迎私信和我沟通哦

头号玩家国旅团队阳江考察

‘玖’ 开旅行社要具备什么条件

开旅行社需要具备的条件

受理部门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办理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

旅行社申办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相应的注册资本;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五、有一定的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拾’ 开一家旅行社的条件是什么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六条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第十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十三条 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
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五条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阅读全文

与如何开旅游社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微信改变我们哪些生活 浏览:1223
创造与魔法沙漠的动物在哪里 浏览:1224
篮球鞋网面为什么会破 浏览:889
怎么拼升降板篮球 浏览:367
小型宠物猪多少钱 浏览:829
音乐文化课哪个好 浏览:656
到日本旅游如何报团 浏览:975
不在篮球场运球该在哪里练 浏览:906
台湾哪里能买到宠物 浏览:1021
小动物怎么画才最好看 浏览:898
中西文化和西方网名有什么区别 浏览:1195
养宠物狗一般养多少年 浏览:868
广州黄埔哪里有卖宠物兔的 浏览:760
小米10怎么敲击背部打开相机 浏览:682
渔家文化目的有哪些内容 浏览:1058
海洋中发光的动物都有哪些 浏览:1132
如何消除美颜相机的标志 浏览:1043
篮球罚球为什么不往上抛 浏览:542
天香公园宠物医院洗澡在哪里 浏览:1114
怎么提高中国文化自信 浏览:251